索 引 号 | 076/2025-00151 | ||
发布机构 | 东海县 | 发文日期 | 2025-07-29 |
标 题 | 关于印发东海县涉水排污企业综合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东政办发〔2025〕13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国营场,县各有关单位:
《东海县涉水排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东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9日
东海县涉水排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水污染防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基于改善水环境质量、规范企业排污行为、消除环境污染隐患等实际需求,按照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产业政策要求,结合本县涉水排污工业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确保国省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全面规范涉氟涉酸企业排污行为,推动企业绿色转型,消除环境污染隐患,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涉水排污企业排查整治
1.生产工艺中含涉氟涉酸环节的企业。对生产工艺中含涉氟涉酸环节的企业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列出问题清单,按照“规范一批、提升一批、关停一批”明确整治措施,分类整治。对于手续齐备,污染物能够稳定达标排放但环境管理不完善的,纳入“规范一批”,督促规范管理;对相关手续不完善、生产工艺装备较差,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但基础条件较好且经整治能够完善手续、稳定达标排放的,纳入“提升一批”,责令升级改造;对污染严重、相关手续无法完善、治理无望的,纳入“关停一批”,依法实施关停取缔。(牵头单位:东海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县工信局、公安局、水务局、住建局、供电公司,各乡镇、街道、园区)
2.其他涉水排污企业。除涉氟涉酸企业,生产过程中涉及工业污水排放的企业纳入其他涉水排污企业排查整治清单,各乡镇、街道、园区参照涉氟涉酸企业排查整治“三个一批”要求开展专项整治,留存相关台账资料备查。时间安排与涉氟涉酸企业排查整治保持同步。(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园区,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局、公安局、水务局、供电公司)
3.非法酸洗点。以乡镇、街道、园区为单位,联合市场监管、环保、公安、自然资源、水务、供电等部门,调取用电用水数据,锁定异常数据点,同时利用无人机航拍等技术,对辖区非法酸洗点开展“地毯式”摸排,建立“一点一档”台账,填写非法酸洗点排查登记表,对违规非法酸洗点依法取缔,断水断电,拆除生产设备。(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园区,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局、资源局、水务局、住建局、福如东海集团、绿海集团、供电公司)
(二)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推进产业定位含涉水处理乡镇、园区的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酸洗集中区建设。经开区、平明镇、青湖镇要做好工业污水处理厂的规范稳定运行,高新区要加快工业污水处理厂的调试运行,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农高区、安峰镇、白塔埠镇、房山镇、洪庄镇要加速工业污水处理厂手续办理;福如东海集团要配合乡镇进行“厂管网”一体化建设。曲阳、平明酸洗集中区要根据产品供应定位,采取订单预约式统筹生产计划,实现生产数据与环境执法部门信息共享,安峰镇要加快酸洗石英砂集中区建设。(责任单位:经开区、高新区、农高区、平明镇、青湖镇、洪庄镇、曲阳镇、白塔埠镇、房山镇、安峰镇、福如东海集团)
(三)优化产业发展布局
各乡镇、街道、园区严格落实《关于促进园区承载能力提升的若干措施》中明确的主导产业定位要求,优化产业布局,引导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推动产业布局更加合理、产业结构更加优化、污染排放不断降低、质量效益不断提升。(牵头单位:县工信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数据局、生态环境局,各乡镇、街道、园区)
三、排查整治时间安排
(一)摸排建档阶段(2025年7月至8月)
各乡镇、街道、园区开展涉氟涉酸企业、其他涉水排污企业和非法酸洗点全面排查,形成企业及酸洗点清单于8月5日前上报工作组。工作组会同各乡镇、街道、园区对清单内企业进行现场核查,逐家过堂,列出问题清单,于8月底前按照“规范一批、提升一批、关停一批”整治要求,形成“三个一批”分类整治清单,明确整治措施和时间要求。
(二)分类整治阶段(2025年9月至10月)
1.生产工艺中含涉氟涉酸环节的企业。按照“三个一批”分类整治要求开展整治,各乡镇、街道、园区负责调度推进辖区企业整治工作,每月将进展情况报工作组,县相关部门做好业务指导及帮扶。
2.其他涉水排污企业。各乡镇、街道、园区参照涉氟涉酸企业排查整治“三个一批”要求开展专项整治,留存相关台账资料备查,县相关部门做好业务指导及帮扶。
3.非法酸洗点。全面清理取缔,各乡镇、街道、园区负责调度推进辖区非法酸洗点整治工作,每月将进展情况报工作组,县相关部门做好业务指导及帮扶。
(三)整治验收阶段(2025年11月)
坚持边查边改,整改完成一家,验收销号一家。纳入“提升一批、关停一批”的企业及非法酸洗点整治完成后,由各乡镇、街道、园区初步核查后报工作组开展验收。其他涉水排污企业完成整改后,各乡镇、街道、园区及时报送相关工作总结至工作组。
(四)巩固提升阶段(长期)
加强后续监管工作,结合各类排污数据,根据需要开展“回头看”等工作。对已投入运行的环保设施加强运维管理,对在建的环保基础设施加快建设进度,提升工业污水处理能力。引导企业向园区集中,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申报创建绿色工厂等,推动产业绿色转型。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县涉水排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组,负责指导推进涉水排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东海生态环境局。东海生态环境局负责涉水项目环境评估、执法检查、环保治理设施建设督导;县公安局负责指导用酸管理,依法侦办涉嫌生态环境犯罪刑事案件和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适应行政拘留处罚的案件;县数据局负责加强项目审查,防止涉氟涉酸产业无序发展;县工信局负责指导做好产业规划布局,推进优化产业结构;县住建局负责加强尾水通道管控,优化排水机制;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打击无证、超范围经营;供电公司负责调取用电数据;各乡镇、街道、园区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督促辖区企业具体实施整治提升工作。
(二)强化工作调度
各责任单位要明确整治工作具体责任人,按照整治工作标准,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开展。每月30日前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工作组。工作组联系人:王正扬,电话:13815601685、607330;杨天禹,电话:18905123866、710631。
(三)加大执法力度
生态环境等部门强化执法检查,提高涉氟涉酸企业与非法酸洗点巡查频率,严查偷排漏排等行为,采用在线监测等技术固定证据,依法处罚,形成典型案例。
附件:1.东海县涉水排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组
2.涉氟涉酸企业排查整治清单
3.其他涉水企业排查整治清单
4.非法酸洗点排查整治清单
附件1
东海县涉水排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组
组 长:宁延刚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刘 静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柏继玲 县政协副主席,工信局局长
周春台 东海生态环境局局长
李宝福 县发改委主任
孙曰贡 县公安局政委
胡海燕 县数据局局长
赵 伟 县水务局局长
王克义 县住建局局长
徐国保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李 华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赵朋刚 福如东海集团总经理
李建华 绿海集团总经理
董 波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刘大军 经开区管委会主任
常振华 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倪敬翔 农高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陈 路 牛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孙斌斌 石榴街道办事处主任
穆海贝 石湖乡乡长
武伟杰 曲阳镇镇长,县种畜场场长
周洪军 安峰镇镇长
庞双所 房山镇镇长
王海洋 平明镇镇长
韦雨生 张湾乡乡长
冯泉瑞 驼峰乡乡长
顾 凯 白塔埠镇镇长
吴 昊 黄川镇镇长
相腾龙 石梁河镇镇长
张亚洲 青湖镇镇长
张瑾闽 温泉镇镇长
郑福良 双店镇镇长
周建华 李埝乡乡长,县李埝林场场长
陶晋凯 山左口镇镇长
周 斌 桃林镇镇长
王金玲 洪庄镇镇长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东海生态环境局,东海生态环境局局长周春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全县涉水排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的统筹、推动、调度。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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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氟涉酸企业排查整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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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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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所在乡镇 |
企业 名称 |
基本情况 |
手续办理情况 |
分类整治 意见(规范、提升、关停) |
整治进展(如完成写已完成,未完成写进展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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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名称 |
是否位于工业园区 |
年用水量(m3) |
年排放污水量(m3) |
污水排放去向 |
项目备案 |
土地手续 |
布局规划 |
环评批复 |
排污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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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 |
**公司 |
石英砂 |
填写批文号 |
填写批文号 |
填写批文号 |
填写批文号 |
填写批文号 |
规范/提升/关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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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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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涉水企业排查整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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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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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所在乡镇 |
企业名称 |
产品名称 |
存在问题 |
具体整治措施 |
整治进展(如完成写已完成,未完成写进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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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司 |
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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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污水排放及处理情况填写年用水量、排污量、污水处理措施、污水去向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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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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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酸洗点排查整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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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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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所在镇村 |
加工点、作坊名称 |
详细地址 |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
产品名称 |
存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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