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0621/2019-1428152 |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19-07-17 |
标 题 | 关于印发东海县城市社区调整优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东政办发〔2019〕31号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东海县城市社区调整优化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 ||
时 效 |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国营场,县各有关单位:
《东海县城市社区调整优化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东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5日
东海县城市社区调整优化实施方案
为全面整合社区资源,提升社区社会服务管理水平,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社区治理与服务的意见》(苏发〔2017〕24号)、市委市政府《连云港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连发〔2012〕14号)、《关于加强城市社区治理与服务的意见》(连发〔2017〕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
(一)成立东海县城市社区调整优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雪峰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徐 冰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张海斌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侍海峰 县政府办副主任
王 波 县政府办副主任
刘 晋 县人社局局长
黄继生 县民政局局长
朱其刚 县财政局局长,东海县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王克义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两新”工委书记
孙 彬 县住建局局长
支跃兵 县教育局局长
朱燕昌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屠新芳 东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李跃文 牛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许东艳 石榴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丛珊 东海县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
张建兵 县公安局副局长
(二)明确工作职责
县政府办负责城市社区调整优化工作总协调,协调各成员单位和街道(园区)落实城市社区调整优化工作的各项工作。
县委组织部要做好城市社区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
县民政局要做好总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统筹、指导、协调工作;做好居委会筹备成立指导工作。
县财政局要做好社区阵地建设、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有关经费的保障工作。
县住建局要做好社区办公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的建设、移交等工作的服务和指导。
县教育局要做好社区教育工作,同时合理规划布局学区。
县人社局要做好社区工作者招聘录用、职称管理、继续教育、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做好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以及社区服务设施列入城市建设规划,并督促落实;负责新建住宅小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验收,督促相关建设单位按批准的规划实施公共服务设施。
县公安局要协助街道(园区)做好社区管辖人口的归属划分等工作。
牛山街道、石榴街道、开发区、高新区负责制定本辖区社区建设规划、目标和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成立社区建设相应的工作机构,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辖区内的社区建设与服务工作;落实各社区办公和公共服务的基础设施建设。
二、目标任务和工作原则
(一)目标任务:此次城市社区调整优化工作,按照《东海县中心城区社区用房布局专项规划(2016-2030)》执行,短期按照优化结构、合理布局、规模适度、有利发展、服务便民的要求,合理确定社区的规模。由原来的16个社区调整为25个社区,计划保留社区6个,整合社区9个、新增社区10个。每个社区办公场所面积达到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最少不低于600平方米。
(二)调整原则:
1.以现有社区居委会成建制拆分或合并,新增石榴街道部分、高新区部分,以主要道路或自然边界等为界线,实行网格化管理,避免社区设置犬牙交错、重叠管理;
2.方便服务管理的原则,原则上按照常住居民2000-3000户或者10000人的标准设置一个社区,社区政务中心的服务半径为1.5-2公里左右;
3.尊重历史,着眼未来的原则,既要下大力气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又要充分考虑该区域的发展,未来布局要科学合理,统筹规划,为发展预留空间(原教育施教区范围保持不变)。
三、工作步骤
(一)调研准备阶段(2019年4月下旬)
1.4月29日之前,成立社区调整优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街道(园区)负责人为成员。启动我县城市社区调整优化工作,并召开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2.4月30日之前,组织相关部门深入拟调整辖区内所有社区,并召开有社区代表、街道党工委及办事处(园区管委会)领导,辖区内各居委书记或居委主任、党员代表、部分群众代表、事业站所和学校及医院代表,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的调整座谈会议,听取对社区调整预备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关于社区名称确定,尽可能使用原有社区名称。新设社区名称的命名,要尊重历史、传承文化、突出特色。社区的命名、范围由街道办事处提出意见,对社会公布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
(二)论证报批阶段(2019年5月上旬至5月中旬)
1.5月5日之前,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对方案进行认真讨论,并出具表态性意见,形成社区调整优化正式方案。
2.5月10日,拟调整社区、新建社区(筹建)向街道递交社区调整优化方案请示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新增社区名称,采取网络投票和社会各界人士、专家、领导评审的方式,采用得票数最高的社区名称,由社区调整优化工作领导小组对外发布。
3.5月15日,以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名义上报县政府关于社区调整优化的请示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由县政府审批,批文抄送市民政局备案。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5月下旬至8月底)
1.5月21日之前,招录50名社区工作人员优化整合人员配置。根据实际岗位需要,在社区换届选举前选优配强新社区临时负责人。健全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完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进、管、考、出”的机制,做到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招录、调配程序合理,考核工作严格规范,社区工作者职业化有序推进。推进社工师职称评定和晋级工作制度,引导社区工作者进一步朝职业化方向发展。
2.6月20日之前,调整优化社区公共场地配置,办公场所按不低于600平方米标准设置,社区工作人员办公使用面积不超过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总面积的20%,其余空间用于为民服务和居民活动。面积不够的社区可以采取租赁、购置、新建等方式进行。
3.7月20日之前,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整合工作资源与自治资源,优化社区服务管理架构,依照《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事项》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明晰社区的职责范围,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发展规划,实行网格化管理,开展和谐社区创建和特色社区打造工作。
4.7月底之前,社区全面提质提档。基本完成社区优化调整工作,社区服务中心实现社区标识、外墙装饰、机构门牌、服务窗口、宣传栏目“五统一”。配套完善社区文体、娱乐、休闲设施;配套报箱、快递箱等便民设施,加强设施日常管理,及时维修维护。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按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
5.8月底之前,组织开展社区工作者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提升培训。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把握关键环节。街道(园区)党工委、办事处(管委会)是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负责辖区内社区调整优化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县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抓好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实施、对口指导工作;加强协作配合,合力推进改革,形成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做好思想工作,保持社区稳定。积极向群众宣讲社区调整优化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和相关政策,打消群众思想顾虑,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和配合。凡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取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在全社会形成主动支持社区调整、积极投身社区调整的良好氛围。
(三)做到统筹兼顾,保持工作连续。社区调整优化工作事关我县社区治理服务水平的提升,牵涉面广、任务重、关注度高,街道(园区)领导班子和涉及调整的社区班子要统一思想认识,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妥善处理调整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该项工作积极稳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