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编制《东海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我县政府信息提供指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1.县政府领导分工、工作规则、机构职能

2.县政府文件

3.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4.县政府重要会议

5.县政府重点工作

6.东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

7.县政府提交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各类报告

8.县政府人事任免

9.县政府应急管理

10.东海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11.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通过东海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进行公开;

2.在县档案馆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3.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申请机构

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一般应向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申请。由于不同的行政机关职能分工不同,每一个行政机关依据其行政管理职能制作相关领域的政府信息。申请人应当根据所需政府信息类型,向相应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县政府受理机构为县政府办政务公开科,办公地址:东海县晶都大道行政中心B908室,联系电话:051887212571

(二)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申请机构,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以便受理申请机构及时确认办理。

3.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登陆东海县政府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专栏进入“依申请公开”页面,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并选定相应的受理机构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三)申请的处理

各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期限内。

行政机关经审查受理的申请,应当作出下列分类处理: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9.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内容为要求行政机关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行政机关可以告知获取的途径。

10.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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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依申请公开申请表.doc
文件类型: .doc 4be00f4fa962f8077e96368734339f5b.doc (40.00 KB)
国家文件
省级文件
市级文件
市政府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正常解读
市政府工作报告
政府人事任免
政府会议
索 引 号 014280621/2019-1428152
发布机构 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19-07-17
标 题 关于印发东海县健康城市建设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 号 东政办发〔2019〕39号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东海县健康城市建设2019年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时 效

关于印发东海县健康城市建设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国营场,县各委、办、局(公司)、

行、社,县直各单位,各园区管委会:

《东海县健康城市建设2019年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东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520

东海县健康城市建设2019年工作要点

为扎实推进《东海县健康城市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各项任务落实,根据县委、县政府“高质发展、后发先至”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健康城市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营造健康环境

坚持以人为本,以改善居民工作和生活环境为目标,巩固提升卫生创建成果,推动健康城市建设和卫生创建工作从县城到乡镇、从乡镇到农村延伸,切实营造整洁有序、健康宜居的城乡环境。

1.不断巩固提升卫生创建成果。继续巩固提升卫生县城创建成果,推进城市管理规范化、常态化、精细化,形成卫生县城长效管理的良好状态,持续提升城市整体形象与环境面貌。年内确保国家卫生县城顺利授牌。

2.继续扩大延伸卫生创建成果。各乡镇在省级卫生乡镇的基础上,继续扩大卫生创建成果,全力推进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并推动卫生创建向村级延伸。进一步完善农贸市场、公共厕所、背街小巷及驻地村道路硬化、公园(广场)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实现国家级卫生乡镇全覆盖,确保省级卫生村覆盖率达60%以上。

3.持续优化生态环境。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为抓手,深入开展“263”行动,推动生态环境持续好转。

4.不断提升城乡饮用水供水质量。加快推进集中区域供水管网建设,提升区域供水覆盖率,强化农村小水厂监管,落实水质监测制度,确保全县生活饮用水合格率达100%。

5.建立健全城乡垃圾收运体系。开展村庄和国、省、县道沿线及周边环境整治,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6.不断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清除“四害”孳生地,落实“物理防制为主、化学消杀为辅”的群防群治策略,确保全县区域内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B级及以上达标率达100%。

7.继续推进“厕所革命”。合理规划,新建一批公共厕所,确保城区范围内公共厕所数量达到5座/平方公里。继续推进农村改厕工作,逐步消灭农村旱厕,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6%以上。

8.开展城乡绿化和公园建设。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居全市前列。

二、构建健康社会

以增强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目标,保障城乡居民在养老服务、医疗保险、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全面推进社会民生共建共享,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9.实施食品安全战略。食品抽检各项工作数量足、质量优、特色明显,工作水平居全市前列。

10.不断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重特大疾病患者保障水平,解决困难群众的医疗保障难题。

11.加强职业病防治。不断提升职业防护水平,职业健康检查覆盖率达100%。

12.不断完善学校健康教育体系。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全力推动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学生体质监测优良率全市领先。

13.开展养老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建设标准化居家养老中心,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超全市平均水平。

三、优化健康服务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配置医疗卫生资源,组建紧密型医联体,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构建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相适应的现代医疗卫生体系。

14.全面推进优质医疗机构建设。全面推进县医院三级综合医院、县中医院三级专科医院创建工作,并取得实质成效。省示范卫生院覆盖率达55%以上,示范村卫生室覆盖率达15%以上。

15.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切实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登记、治疗工作,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化管理率居全市前列;全面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制度,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全覆盖;进一步提升妇幼健康水平,促进儿童健康发展,儿童管理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全市领先。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不断降低,人均预期寿命逐年提升,两项指标居全市前列。

16.优化配置医疗卫生资源。不断加大财政投入,优化配置医疗卫生资源,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每万人口拥有公共卫生人员数、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超全市平均水平。卫生健康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市平均水平。

17.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强化“中医馆”“中医阁”建设,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覆盖率达100%。

四、培育健康人群

通过健康教育、宣传引导、社区促进、专项活动等形式,引导和培育城乡居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18.推进全民健身。完善三级公共体育设施网络,强化全民健身指导和效果评估,城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城乡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人员数均超全市平均水平。实施全民健身工程,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和城乡《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居全市前列。

19.继续推进“健康妈妈工程”和“健康宝贝工程”。加强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管理和救治,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在省控范围内。规范孕产妇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疾病筛查等工作,减少出生缺陷。

20.持续推进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不断创新思路,加大力度,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提升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成果,打造慢性病管理工作特色品牌。

21.开展“减盐减油、健康体重”专项行动。引导和培养城乡居民健康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实施慢性病管理工程,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18-50岁人群高血压患病率、肿瘤年龄标化发病率变化幅度全市最低。

22.持续推动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工作。持续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普及烟草危害知识,加大对卫生系统控烟监督力度,全县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均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无烟机关单位、无烟学校、无烟医院覆盖率均达100%,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设立戒烟门诊。

五、倡导健康文化

充分利用各种大众传媒,开展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的健康知识宣传,着力提高居民健康意识,移风易俗,改变陈规陋习和不健康的生活方式,进一步丰富健康细胞和健康元素,引导社会正能量。

23.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宣传载体,以专题、专版和专栏等形式,开展健康教育知识宣传,增强居民健康意识。开展健康公益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五进活动。强化公共场所健康知识宣传,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车站、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摆放健康宣传资料不低于20种。

24.不断完善健康支持环境建设。水晶公园、金牛公园、西双湖景区及各乡镇各类公园(广场)均建成健康主题公园(广场);乡镇卫生院院内健康教育学校覆盖率、标准化健康小屋覆盖率均达100%。

25.积极推动健康细胞建设。年内建成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建成省级健康乡镇2家、健康社区(村)覆盖率达80%以上、健康单位10家、健康家庭50个、健康企业10家、健康医院10家、健康餐饮单位10家、健康农贸市场1个。

26.精心打造健康教育基地。东海科技馆建成1所集声、光、电等现代传播科技于一体的健康教育基地,免费向市民开放。

27.发展特色健康产业。以水晶、温泉、版画为载体,深度开发具有东海特色的健康产品,使“水晶与健康”“版画与健康”“温泉与健康”三张“健康名片”更加靓丽。

28.提升突发事件应急水平。普及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全县医疗卫生人员、公共交通和旅游从业人员、交巡警接受培训率达50%以上。

附件:东海县健康城市建设2019年度工作要点责任分解表

39号文附件.xls
文件类型:.xls 14243c74bd439159479be34452895875.xls (49.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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