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编制《东海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我县政府信息提供指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1.县政府领导分工、工作规则、机构职能
2.县政府文件
3.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4.县政府重要会议
5.县政府重点工作
6.东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
7.县政府提交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各类报告
8.县政府人事任免
9.县政府应急管理
10.东海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11.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通过东海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进行公开;
2.在县档案馆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3.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申请机构
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一般应向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申请。由于不同的行政机关职能分工不同,每一个行政机关依据其行政管理职能制作相关领域的政府信息。申请人应当根据所需政府信息类型,向相应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县政府受理机构为县政府办政务公开科,办公地址:东海县晶都大道行政中心B908室,联系电话:0518—87212571。
(二)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申请机构,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以便受理申请机构及时确认办理。
3.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登陆东海县政府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专栏进入“依申请公开”页面,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并选定相应的受理机构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三)申请的处理
各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期限内。
行政机关经审查受理的申请,应当作出下列分类处理: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9.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内容为要求行政机关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行政机关可以告知获取的途径。
10.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3-07
-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9
-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3-09
- 连云港市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专题 2023-01-30
-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30
-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3-09
- 连云港市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专题 2022-01-30
-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26
-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3-10
-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31
- 连云港市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专题 2021-01-30
| 索 引 号 | 014280621/2019-1428152 | ||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19-07-17 |
| 标 题 |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 | ||
| 文 号 | 东政办发〔2019〕34号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经研究,决定将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更名为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 | ||
| 时 效 | |||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国营场,县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苏政传﹝2019﹞68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连政办发﹝2019﹞5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将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更名为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徐雪峰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 超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 波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运喜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成 员:刘 晋 县人社局局长
桑敬华 县发改委主任
支跃兵 县教育局局长
周兴干 县工信局局长
黄立强 县司法局局长
李春太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祥兵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李 伟 县委编办副主任
周宜江 县科技局副局长
李志荣 县公安局副局长
贺 旭 县民政局副局长
孙传华 县财政局副局长
吴亚群 县环保局副局长
庄德利 县住建局副局长
孙七洲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怀轩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海龙 县商务局副局长
周成党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李宝亮 县税务局副局长
黄步先 县卫健委党委委员、县红十字会副会长
张思齐 县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
邱 海 人行东海县支行副行长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行政审批局,周运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发改委党组成员刘永松、县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卢彦合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主要职责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和任务,统筹推进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拟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场)、开发区、高新区、各部门改革,更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东海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市前列。
协调小组下设精简行政审批改革组、优化营商环境组、激励创业创新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改善社会服务组、推进政务信息化和大数据发展组6个专题组和综合组、法治组、督查组3个保障组。
二、各专题组及主要职责
(一)精简行政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县行政审批局局长周运喜担任,副组长由县发改委党组成员刘永松、县司法局党组成员蒋明彦、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王祥兵、县住建局副局长庄德利、县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卢彦合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县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放权方面,协调推进清理和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具有审批性质的行政权力事项,中介服务事项,继续清理精简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等事项,推进“不再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推行区域评估、多规合一、联合勘验、联合测绘、联合验收、数字化联合审图等,持续推进“2350” 改革。监管方面,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四到位”,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审核并督促落实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严控新增行政审批事项,建设中介机构“网上超市”,加强中介机构信用监管。服务方面,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工作,加快标准化建设,拓展“不见面审批(服务)”途径,完善江苏政务服务网,协同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优化营商环境组
组长由县发改委主任桑敬华担任,副组长由县发改委党组成员刘永松、县工信局副局长谢响春、县财政局副局长孙传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王祥兵、县环保局副局长吴亚群、县住建局副局长庄德利、县商务局副局长许新生、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张枫、县税务局副局长李宝亮、县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卢彦合、人行东海县支行副行长邱海担任。
负责牵头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提高综合竞争力,打造竞争新优势。放权力面,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外资准入制度,减少社会资本市场准入限制,落实税收优惠、减免和扶持政策,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监管方面,清理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行为,完善收费监管制度,全面推行依清单收费,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建设覆盖全县的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建设县级综合金融服务平台,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和提升融资便利度。
(三)激励创业创新组
组长由县发改委主任桑敬华担任,副组长由县发改委党组成员刘永松、县教育局副局长唐学建、县科技局副局长周宜江、县工信局副局长谢响春、县财政局副局长孙传华、县人社局副局长宋强伟、县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卢彦合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升级版,推进新旧动能持续转换。放权方面,协调推进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改革创新,赋予科研院所和科技人员更大自主权,提高创新成果转化效率,激发创业创新活力。监管方面,对新兴产业量身定制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坚守安全和质量底线。服务方面,建设好“双创”示范基地,支持众创空间提升品质。协调推动各类主体融通创新,破解创业创新融资难题。改革分配机制,健全保障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深化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就业和技能服务,完善对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措施。
(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长由县市场监管局局长李春太担任,副组长由县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卢彦合、县发改委党组成员刘永松、县公安局副局长李志荣、县环保局副局长吴亚群、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孙七洲、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王怀轩、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周成党、县税务局副局长李宝亮担任。
负责牵头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和完善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放权方面,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深化“多证合一”改革,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推行简易注销改革。监管方面,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规范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权。服务方面,发挥标准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强化标准体系,健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体系。
(五)改善社会服务组
组长由县行政审批局局长周运喜担任,副组长由县教育局副局长唐学建、县公安局副局长李志荣、县民政局副局长贺旭、县司法局副局长苏佳丽、县人社局副局长范圣涛、县卫健委党委委员、县红十字会副会长黄步先、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李本军、县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张思齐担任。
负责牵头协调推进教育、卫生健康、养老、社保以及社会管理等领域“放管服”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放权方面,协调推进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简化审批流程,调动市场力量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监管方面,强化对窗口服务的监督,加强公共服务质量监管。服务方面,简化优化民生事项办理流程和手续,推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事项异地联网办理。充分运用“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等摸式,增强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辐射效应。
(六)推进政务信息化和大数据发展组
组长由县行政审批局局长周运喜担任,副组长由县发改委党组成员刘永松、县工信局副局长谢响春、县公安局副局长李志荣、县人社局副局长范圣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王祥兵、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李本军、县税务局副局长李宝亮、县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卢彦合、人行东海县支行副行长邱海担任。
负责牵头拟订全县政务信息化和大数据发展的重大战略、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标准规范,协调解决发展和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加快建设数字政府等。
各专题组的日常工作由组长单位承担。各专题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县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后,按程序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专题组的职责和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三、各保障组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组
组长由县行政审批局局长周运喜担任,具体工作由协调小组办公室承担。
负责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保障组工作,联系“放管服”改革工作;组织开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法治组
组长由县司法局局长黄立强担任。
负责对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措施进行合法性审查,及时提出制修订相关法规规章的建议方案,推动相关法规规章进一步完善工作,及时将成熟的改革经验制度化等。
(三)督查组
组长由县政府办副主任王波担任。
负责督促检查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部门和地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协调小组成员和各专题组、保障组组长、副组长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书面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提出,由综合组按程序报批。
四、有关要求
(一)协调小组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各专题组和保障组要根据职责分工,细化分阶段重点工作,制定可量化、可考核、有时限的目标任务。对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要加大研究协调力度,及时督促解决,推动各项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要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二)各部门要自觉扛起改革重任,做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表率,涉及本部门的改革任务要及早落实,该放的权坚决放,该办的事加快办,该服务的服务好,主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问题,支持先行先试。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抓好部署、协调和落实。
五、其他事项
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由原设在县委编办调整为设在县行政审批局,县行政审批局局长周运喜担任县审改办主任。
东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