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编制《东海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我县政府信息提供指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1.县政府领导分工、工作规则、机构职能
2.县政府文件
3.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4.县政府重要会议
5.县政府重点工作
6.东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
7.县政府提交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各类报告
8.县政府人事任免
9.县政府应急管理
10.东海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11.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通过东海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进行公开;
2.在县档案馆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3.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申请机构
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一般应向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申请。由于不同的行政机关职能分工不同,每一个行政机关依据其行政管理职能制作相关领域的政府信息。申请人应当根据所需政府信息类型,向相应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县政府受理机构为县政府办政务公开科,办公地址:东海县晶都大道行政中心B908室,联系电话:0518—87212571。
(二)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申请机构,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以便受理申请机构及时确认办理。
3.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登陆东海县政府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专栏进入“依申请公开”页面,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并选定相应的受理机构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三)申请的处理
各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期限内。
行政机关经审查受理的申请,应当作出下列分类处理: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9.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内容为要求行政机关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行政机关可以告知获取的途径。
10.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3-09
-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26
-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3-10
-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31
-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3-09
-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1-31
- 连云港市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9-02-28
- 连云港市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8-02-28
- 连云港市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7-02-28
- 连云港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6-03-31
- 连云港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5-03-31
| 索 引 号 | 014280621/2019-1428152 | ||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19-08-13 |
| 标 题 | 县十七届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召开 |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5月21日,县长高美峰主持召开县十七届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研究相关议题。县领导徐雪峰、李宝芹、孔繁清、章荣刚、薛剑、王红亮、张正干参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斌,县政协副主席丁相玖列席会议。 | ||
| 时 效 | |||
县十七届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召开
5月21日,县长高美峰主持召开县十七届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研究相关议题。县领导徐雪峰、李宝芹、孔繁清、章荣刚、薛剑、王红亮、张正干参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斌,县政协副主席丁相玖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东海县老旧小区改造暨物业管理提升实施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居民参与、建管并举的原则,全面推进住宅小区改造提升,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监管,同时建立健全小区综合治理体制机制,用两年时间,全面完成县城区307个不同类别小区(单体楼)的改造提升任务。2019年底,小区改造提升初见成效;2020年底,所有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和环境整治基本完成,房地产开发小区物业服务实现全覆盖,房改房和单位集资建房等小区(单体楼)基本物业服务实现全覆盖。
高美峰指出,老旧小区改造与物业管理提升工作事关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要对现有小区现状进行详细的摸底排查,统筹谋划,分类施策,明确改造范围、时间节点、工作举措等方面,和社区职业化改革相结合,不断压实责任,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确定东海县城区禁养犬品种及禁养区范围的通告》。为全面提升城市综合文明程度,规范市民养犬行为,我县在城区将对比利牛斯獒犬、藏獒、大丹犬、比利时牧羊犬、德国牧羊犬、中华田园犬等共46种以及以上犬种的杂交品种进行禁养。城区养犬管理禁养区范围设定为:东至石安河,南至311国道,西至湖东路,北至石榴街道(含东榴、西榴、车庄)。在禁养区内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携犬出户不按规定使用束犬链(绳)或者嘴套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高美峰要求,各相关部门要以《通告》出台为契机,加大管理力度,加强养犬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养犬登记、流浪犬收容,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促进我县养犬管理工作早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加强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一体化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根据《江苏省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苏政发[2018]113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的通知》(东委办[2019]8号)等文件要求,我县将按照“政府主导、城乡一体、区域统筹、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充足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全面提升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实现乡级驻地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率达100%,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率达95%以上。
高美峰强调,各单位务必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增强行动自觉,重视并抓好此项工作。要加快实施进度,推进垃圾填埋场二期和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力争早日投入使用。要健全“组保洁、村收集、镇集中、县转运、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抓好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形成示范带动作用。
会议审议并原则上通过了《东海县关于“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的实施方案》。根据国家和省、市“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要求,坚持超前谋划、统筹安排的总体思路,实现农村公路路网体系优化,围绕“建设好”“管理好”“养护好”“运营好”工作要求,争创“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到2019年底,着力打造完成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的农村公路发展体系。据悉,此次创建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3月-4月),至4月底,2019年提档升级项目全面开工。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5月-9月),至9月底,基本完成农路农桥提档升级建设和养护维修项目。第三阶段:自评迎检阶段(10月)。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1月),完成“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的验收工作,对工作过程进行总结提炼。
高美峰说,要积极克服资金困难,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缓解工程建设压力。要和卫生乡镇创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相结合,协同发力,统筹推进。要着力做到行政村双向四级公路“村村通”、公交线路“村村通”、自来水“村村通”。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2019年东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有关要求,加快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步伐,2019年县政府常务会议组织学法,将主要采取会前学法和专题学法的方式进行。学法内容包括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理论;与政府行政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
高美峰强调,推进实施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是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途径,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要提高认识,认真学习领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要做到常态化,县政府班子成员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全面提升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各单位也要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制订相应的学法实施方案,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习效果,要把法律法规意识放在首位,坚持依法办事,不逾规矩,不越红线,切实把依法行政贯穿于日常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