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场,县各委、办、局(公司)、行、社,县直各单位,各园区管委会:
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任免下列人员职务:
舒慕生同志任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免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斌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免去东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县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
李宝福同志任县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县侨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丁慧同志任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县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江同志任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县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郑友智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张锡伦同志任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县中小企业局局长,免去县经济贸易局副局长、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局长、县民营经济发展局局长职务;
梁成凯同志任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县经济贸易局副局长职务;
徐继远同志任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县经济贸易局副局长职务;
周正群同志任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县经济贸易局副局长职务;
尚海涛同志任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县经济贸易局副局长职务;
王世平同志任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县经济贸易局副局长职务;
李相录同志任县中小企业局副局长,免去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刘守才同志任县中小企业局副局长,免去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彭耀宁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李广春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李志山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张秀梅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张正涛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朱爱典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县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乔春生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县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焦正喜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县建设局副局长、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陆建华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县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李春兆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县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陈向阳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县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沈卫华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县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马明谦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县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赵靖宇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县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程龙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县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刘树军同志任县农业委员会副主任、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局长;
李祥龙同志任县农业委员会副主任、县林业局局长,免去县林牧业局局长职务;
刘林同志任县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郭学伦同志任县农业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县林牧业局副局长职务;
赵景儒同志任县农业委员会副主任(正科级),免去县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王金牛同志任县农业委员会副主任(正科级),免去县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徐军同志任县农业委员会副主任(正科级),免去县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唐成考同志任县农业委员会副主任(正科级),免去县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倪敬翔同志任县农业委员会副主任(正科级),免去县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卜剑峰同志任县林业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县林牧业局副局长职务;
傅兆翠同志任县林业局副局长,免去县林牧业局副局长职务;
桑敬华同志任县粮食局局长;
刘洪德同志任县商务局副局长(正科级);
张驰同志任县商务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职务;
王海龙同志任县商务局副局长,免去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许新生同志任县商务局副局长,免去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许兴仓同志任县商务局副局长,免去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吕河同志任县文化广电体育局副局长、县旅游局局长,免去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职务;
汤丰同志任县文化广电体育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县文化局副局长职务;
卢苏强同志任县文化广电体育局副局长,免去县文化局副局长职务;
窦礼亮同志任县文化广电体育局副局长,免去县文化局副局长职务;
顾孝明同志任县文化广电体育局副局长,免去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职务;
王士桥同志任县文化广电体育局副局长,免去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职务;
于维春同志任县文化广电体育局副局长,免去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职务;
朱斌同志任县文化广电体育局副局长,免去县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李欣悦同志任县文化广电体育局副局长,免去县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殷兵法同志任县旅游局副局长,免去县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霍卫群同志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免去东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战美同志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东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霍振会同志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东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王加余同志任东海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县商业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县物资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
何军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汤宁同志任县人民医院院长;
薛剑同志任东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北区主任;
刘春水同志任东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北区常务副主任;
张辉同志任县种畜场场长;
免去张正干同志县房改办主任职务;
免去陈文军同志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钱加田同志县信息产业局局长职务;
免去钟伟同志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蔡从亮同志县财政监督检查局局长职务;
免去单兴安同志县人事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黄兆祥同志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李宝芹同志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贾江远同志县广播电视局局长职务;
免去陈林同志县体育局局长职务;
免去苏卫哲同志县旅游局局长职务;
免去许兴江同志东海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县经济贸易局副局长、县商业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县物资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职务;
免去周国忠同志东海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石宁同志县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周生同志东海高级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周兴干同志东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北区主任职务;
免去王猛虎同志县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书洲同志县科教创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