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76/2026-00181 | 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其他 / 通知 | ||
| 发布机构: | 文号: | 东政发〔2026〕17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4-24 | 发布日期: | 2026-04-24 | 有效性: | |
| 名称: | 县政府关于印发东海县水晶珠宝、穿戴甲市场“打假清源”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国营场,县各有关单位:
《东海县水晶珠宝、穿戴甲市场“打假清源”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东海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4日
东海县水晶珠宝、穿戴甲市场“打假清源”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传统工艺市场“打假清源”联合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国市监检测发〔2026〕34号)及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立足东海县水晶珠宝、穿戴甲两大特色工艺品产业实际,聚焦“假证书、假机构、假产品、假网站”突出乱象,强化制作、流通、销售、直播、检测全环节监管,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单位职能作用,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消费安全、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通过排查见底、集中攻坚、长效规范梯次推进整治工作,实现“底数清、乱象除、秩序正、产业兴”的目标。一是完成全县水晶珠宝及穿戴甲经营主体、电商公司、直播账号、检测机构、寄递网点、运输企业、生产工坊等全覆盖排查建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集中查处伪造买卖检测报告、出具虚假检测结果、假冒注册商标、利用仿冒网站提供虚假证书查询、以假充真等典型案件,关停违规直播间及电商公司,捣毁制售假证书、制作假产品的黑窝点,强化行刑衔接,形成强力震慑;三是健全标准引领、信用约束、智慧溯源、投诉快处长效机制,落实平台主体责任、检测机构监管责任,推动形成多元共治格局,实现市场规范、消费放心、产业提质。
(二)整治范围与重点
1.整治范围:
水晶珠宝(天然水晶、合成水晶、水晶饰品、工艺品等),穿戴甲(手工穿戴甲、甲片、甲油胶、果冻胶等配套产品)。涉及上述产品的制作、流通、实体销售店、网络直播营销、检验检测、寄递配送、运输仓储等全环节,覆盖全县所有乡镇(街道、园区)相关经营主体、寄递网点、运输企业及生产工坊。
2.整治重点:
(1)水晶珠宝领域:流通、销售环节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仿冒品牌产品;伪造、买卖、冒用CMA/CNAS鉴定证书,虚假标注成分、产地、品级;检测机构超资质、出具不实/虚假报告、违规经营;直播虚假宣传、夸大功效、价格欺诈、货证不符;流通销售环节不明码标价、计量作弊、商标侵权、无证无照经营;寄递运输环节违规收寄、运输假冒伪劣水晶珠宝产品,未落实收寄验视制度;生产环节无标准制作、掺杂掺假等行为。
(2)穿戴甲领域:无标准生产、标签标识不规范、虚假宣传、知识产权侵权等问题。
二、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6年4月)
召开专项整治动员会,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
(二)排查建档阶段(2026年4月—5月10日)
各相关单位协同发力,开展全面拉网式排查,建立健全各类台账,梳理问题线索,明确整治重点。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6年5月—6月10日)
聚焦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全环节集中执法检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整治行业乱象,曝光典型案例。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6月—12月)
开展整治回头看,查漏补缺,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总结整治成效,推动水晶珠宝、穿戴甲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全面排查建档,摸清监管底数
1.畅通专项举报渠道。设立水晶珠宝、穿戴甲专项举报电话、邮箱、水晶城现场受理点,同时在各乡镇(街道、园区)、寄递网点、市场主体张贴举报方式,落实专人负责登记、分流、处置、反馈,对实名举报7日内告知进展,对查实的举报线索依法依规处理。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邮政管理局、基层治理服务中心、水晶产业集团、各乡镇(街道、园区)。
完成时限:2026年4月30日。
2.主体全覆盖排查。对水晶经营主体、电商直播团队、检测机构、穿戴甲工坊等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完善信息登记并建立动态监管名录。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水晶产业集团、各乡镇(街道、园区)。
完成时限:2026年5月10日。
3.问题线索大起底。汇总12315、12345、网络监测、上级转办、媒体曝光、群众举报、各单位排查发现的线索,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基层治理服务中心、水晶产业集团、各乡镇(街道、园区)。
完成时限:2026年5月10日。
(二)严管全链条监管,筑牢安全防线
1.规范经营主体行为。督促流通、销售企业、生产工坊落实货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杜绝来源不明货品流入市场;规范经营户标识标注,杜绝虚假标注、仿冒标识;引导经营主体诚信经营,履行主体责任。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水晶产业集团。
完成时限:2026年5月底。
2.强化实体店与生产工坊监管。重点检查货品真伪、成分标注、商标授权;鉴定证书真伪、是否与货品匹配;明码标价、计量器具检定、公平秤使用;生产环节标准执行、产品质量控制等情况;依法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标等级、计量欺诈、无证无照经营。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水晶产业集团。
完成时限:2026年6月10日。
3.开展质量专项抽检:水晶珠宝重点检测成分、纯度、处理工艺;穿戴甲重点检测甲片材质毒性残留、粘合剂刺激性等;对不合格货品依法责令下架、召回、处罚。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园区)。
完成时限:2026年6月底。
4.整治检测机构乱象:开展检测机构专项检查,核查CMA资质、检测范围、设备校准、报告档案;严查超资质检测、出具虚假报告、买证卖证等行为;对违规机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资质、公开曝光,规范检测行业秩序。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
(三)整治直播营销,规范线上秩序
1.压实平台与基地责任:督促直播基地、电商平台落实主播资质审核、实名认证、亮证经营;严格货品与证书核验、禁售清单管理。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商务局。
完成时限:2026年5月底。
2.直播监测与现场核查:利用“晶彩网监”平台建立日常监测机制,锁定本地直播间,重点监测“天然保真”“收藏级”等虚假宣传行为以及证书伪造、货证不符、低价引流、价格欺诈等乱象;联合执法开展现场突击检查,固定录屏、货品、证书等相关证据,及时查处违规直播行为。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
3.线上线下一体化处置:对线上排查发现的线索,联动线下开展落地核查、溯源追查,实现线上线下双向处置;对直播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从严处罚,形成“查处一个、警示一批、规范一片”的震慑效应。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商务局、各乡镇(街道、园区)。
完成时限:2026年6月底。
(四)强化执法办案,形成高压震慑
1.从严从重查处:对销售假冒伪劣、伪造证书、虚假检测、恶意欺诈、违规寄递、非法运输等违法行为,依法顶格处罚;处罚结果全面公示,对严重违法主体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提高违法成本。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邮政管理局、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6年6月10日。
2.强化行刑衔接:健全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合办案机制,对涉嫌犯罪的,严格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对伪造、买卖鉴定证书、搭建仿冒网站、制售假冒伪劣产品、非法寄递运输涉案物品等行为,第一时间商请公安提前介入,联合侦破团伙案、系列案、跨区域案,斩断制假、售假链条。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邮政管理局、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
3.典型案例曝光:曝光假产品、假证书、虚假直播、违规检测、违规寄递、非法运输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强化警示,引导经营主体依法经营、消费者提高识假辨假能力。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邮政管理局、交通运输局、融媒体中心。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
(五)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1.标准引领与诚信建设:推动落实水晶珠宝标识标注相关标准规定;在穿戴甲领域,全面宣贯《手工穿戴甲》(T/DHCDJ 001-2024)团体标准及全国性《穿戴甲》团体标准,引导生产经营主体严格按标准生产经营。持续推广“晶晶诚信”电子诚信标签,实现“一物一码、一企一码、扫码溯源、信息可查、投诉直达”,2026年底基本实现水晶城主要区域全覆盖。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商务局、水晶产业集团。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
2.消费维权提质:推进水晶城、穿戴甲展销体验中心纠纷解决、维权服务站全覆盖;推广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先行垫付”制度和厂商一体化无理由退货制度,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水晶产业集团。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
3.信用分类监管:建立水晶珠宝、穿戴甲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实行守信激励、失信预警、严重失信严管,引导行业自律,提升行业诚信水平。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商务局、水晶产业集团。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
4.部门协同与属地共治: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定期会商、联合检查、信息共享、齐抓共管,形成整治合力。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水晶产业集团、各乡镇(街道、园区)。
完成时限:2026年5月底。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打假清源”专项整治专班,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水晶产业集团及各乡镇(街道、园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同向发力、统筹推进、定期调度,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专班为期九个月,联合执法行动结束后自行解散。
(二)压实工作责任
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定岗定责、分工协作、限时办结,实行台账管理、销号推进;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快速处置,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严格规范执法
各相关单位要坚持依法依规、文明执法、证据确凿、程序规范,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执法工作;严禁选择性执法、徇私枉法,确保执法公正、公开、透明。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利用官网、公众号、短视频、水晶城公告栏、乡镇(街道、园区)宣传栏、寄递网点公示栏等载体,宣传专项整治政策、曝光典型案例、发布消费提示,提升公众识假辨假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