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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76/2021-00006 分类: 其他/其他 /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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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1-01-14 发布日期: 2021-01-14 有效性:
名称: 东海县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东海县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14 10:42 累计次数: 字体:[ ]

东海县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市政府:

2020年,东海县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和《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有关要求,围绕“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提高全县依法行政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0年,全县上下牢固树立“法治政府”战略思维,切实把“补短板、强弱项”专项活动作为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认真分析总结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全面检视,扎实补短板、强弱项,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坚持用法治方式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优化政府职责。

一是提高审批服务效能。推进行政审批局事项划转,将涉及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商务局等9个部门49项事项划转至行政审批局,为推进审管分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奠定基础,完成64项行政审批事项“证照分离”改革;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梳理更新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65项;不见面审批扎实推进,全面梳理公布不见面审批(服务)清单714项,实现97%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税务窗口推出“非接触性纳税服务”,工商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后又推出手机APP申报功能,税务、人行、不动产设置自助办理机,持续简政放权,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群众少跑腿”目标。

二是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调整落实“三集中、四到位”,确保218项许可类事项、185项服务类事项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34个部门350余名人员派驻大厅窗口集中办公,实现“中心之外无审批”,打造“水晶之心”东海政务服务品牌;按照“三级四同”要求推进“一张网”建设,梳理行政权力事项6723项,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7057项并全面公开,东海县政务服务旗舰店在全市县区率先上线;大力开展“一件事”改革,形成“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一次反馈”办理模式,公布“一件事”清单43个;加强服务监管,在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完成26个部门1013条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认领工作,编制检查实施清单982条。

三是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以“2350”常态化为基础,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企业登记注册方面,线上使用“全链通”平台,线下设立“一站式”窗口,全链条在大厅完成,实现企业登记注册到发票申领全流程“2”个工作日办结。不动产登记方面,全面推广“四个一”工作法,城区基本实现二手房产权转移和抵押业务1小时办结,其他不动产登记“3”个工作日完成。“50”工作方面,整合优化办理流程,落实多评合一、容缺预审、联合审图、并联审批、代办特办等改革措施,实现工业建设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证发放5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是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印发《东海县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明确30余家部门职责,推动营商环境全面优化;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持续开展涉化企业、道路交通、高楼消防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一查三督”专项行动,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全年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大幅下降;全面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将信用监管纳入生态环境保护体系,组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狠抓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东海,成功捧回“国家卫生县城”奖牌;创新“365”模式推进网格化社会治理,不断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网格化解纠纷体系”项目被省依法治省办和省司法厅联合表彰为“2018—2020年度江苏省法治建设创新奖项目”;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为我县“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保障。

(二)完善决策机制,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坚持把依法、民主、科学、公开决策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健全制度,促进行政决策落实法定程序,努力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一是科学决策制度不断健全。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制定《东海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明确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建立重大决策事项清单,规范政府决策事项的行权方式和决策权限,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化、规范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行政决策程序不断严格。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各乡镇(街道、场)、各部门开门决策、民主决策的意识不断提高,公众参与、广纳民意的决策机制逐步形成。《东海县伊顿印象南侧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等关系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均进行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受到广泛好评。

三是法律顾问制度不断完善。聘请5名专业律师重新组建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智囊团”作用,及时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2020年,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各类法律事务60余次,对涉法的重大行政决策等事项进行法律分析,提出法律意见,在政府重大决策、防范法律风险、重要合同签订、行政诉讼应诉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促进了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三)严格合法审查,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制度,严把规范性文件制发、审核和清理三个关口,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科学实效性。

一是严把“制发”关口。确保制定主体资格合法,在全县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理,明确60个法定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具备制定资格;严控发文数量,年初对各部门申报的制定项目进行审查,经审核纳入年度制定目录7件;规范制定程序,出台《关于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格式文书的通知》《关于转发连云港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清理等作了详细规定。

二是严把“审核”关口。优化审核方式,建立“部门+法律顾问+司法局”三重审核模式,凡拟提交县政府拟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起草单位初审、法律顾问协审、司法局托底审核方式,从源头上杜绝和防止违法文件的出台,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突出合法审查,从制定主体、权限、程序、依据、涉法内容、相对人权益保护、文件形式等多方面推动合法性审核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把握合法合规原则,督促起草单位及时采纳合法性审核意见,突出合法性审核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的把关作用。全年共审查县政府各类文件草案163件,及时出具法律审查意见,采纳率100%。

三是严把“清理”关口。开展定期清理,按照两年一清理工作要求,对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9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评估清理,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8件,修订21件,废止27件,清理结果面向社会公开;开展专项清理,配合县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委等部门,开展妨碍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民法典等领域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对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颁布的1265件政府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做到规范性文件符合上位法和上级政策规定,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新法新规新政策同频共振。

(四)严格执法监督,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公正文明。坚持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全面推行执法“三项制度”。出台《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梳理执法权限及执法流程,确认主体,完善制度,并制定任务分解表,将“三项制度”推进任务细化为22项工作任务、50条具体措施,明确了每条措施的具体要求、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执法程序规范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

二是全面打造专业执法队伍。根据全县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实际情况及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对全县行政执法主体进行清理。经清理,全县共有行政执法主体85个,其中:法定机关48个,派出机关4个,派出机构23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10个。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为全县1338名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换发行政执法证件,并将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和人员信息全部录入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实现网上监督;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综合素质,打造专业行政执法队伍。

三是全面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在全市率先印发《疫情防控期间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要点提示》2期,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社会治安、城市市容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行为,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制定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化工行业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抽查行政执法案卷30余件,发出监督建议书6份,督促落实整改,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有效减少行政争议,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

(五)狠抓制约监督,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坚持把自觉接受各级监督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多方发力,推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公开透明运行。

一是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严格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有关决定、决议,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主动接受县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加强与政协的民主协商,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配合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行政案件,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均按法律规定进行答辩、举证、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高度重视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及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检察建议,及时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反馈建议采纳情况,配合人民检察院行使监督职权。全年共办理答复建议提案314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29件、政协委员提案185件,所有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按时办结率100%,代表委员反馈满意和基本满意率100%。

二是加强审计和社会舆论监督。审计部门独立行使监督权,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公共工程建设、领导干部履职经济责任等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全县共审计(调查)30个单位,公告审计结果5篇,推动县委、县政府和有关被审计单位完善制度13项。通过12345政府热线等多种形式,积极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监督,全年12345热线受理各类诉求14万余件,按时办结率99.15%,群众满意率97.45%。

三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和媒体监督。强化政务公开,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深化公开内容,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通过深化政务公开,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力打造“阳光政府”。开展《作风在线》电视问政7期,以电视直播的形式聚焦作风建设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关注,把“不想为、不敢为”的作风顽疾曝光出来,把“勇担当、主动为”的动力逼出来,推动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六)强化社会治理,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以非诉讼纠纷化解为抓手,创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突出抓好行政争议化解和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全力维护法治公平和社会稳定。

一是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审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20年共新收到行政复议案件65件,上年度结转12件,现已办结67件,办结率达87%。建立行政复议诉讼调解联动机制,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解决争议,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始阶段,办理和解、调解行政复议案件29件,综合纠错率43.28%。针对行政复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先后下发行政复议建议书9件,行政复议意见书1件,进一步规范全县各行政机关执法工作。

二是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行政诉讼,2020年我县行政诉讼案件123件,各行政机关均能积极支持配合人民法院开展行政审判工作,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通过县司法局和应诉单位的共同努力,今年我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县司法局代理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未出现败诉情况。

三是做好纠纷化解工作。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仲裁、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7种非诉解纷方式,形成“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二元格局;开展“排风险、建清单、除隐患、保稳定”专项行动,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提高人民调解水平。2020年,各级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3859次,预防矛盾纠3337起,受理纠纷29325件,调解成功29020件、成功率为98%,乡、村两级调委会规范化率达100%。将非诉讼纠纷化解工作融入网格治理,形成“网格主导、多方参与、群防群治”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新格局,将全县所有专兼职调解员编入1076个网格中,实现对网格内的矛盾纠纷全覆盖式排查化解。2020年10月,全市行政调解工作现场推进会议在东海召开。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开展,较好完成了阶段性工作任务,整体上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认真反思,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需要加以改进: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亮点打造和品牌塑造不足。创新意识和争先创优不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有待于进一步挖掘。

二是重大决策制定过程的公众参与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决策实施后的评估工作有待加强。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虽然将重大行政决策通过政府网站等方式进行发布,但普通群众除了对“便民措施”“发展规划”“公共设施”较为关注外,对与自己没有利害关系或关系不大的决策没有太大兴趣,参与度不高。

三是部分干部的法治理念还有待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需要强化。部分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认识仍不够,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

四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到位,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需要强化。行政非诉审查类案件审结后存在部分移交执行不及时现象,审判机关与相关行政部门、检察院等单位沟通联系有待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等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针对这些问题,我县将高度重视,正确对待,努力加以克服解决。

三、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和依法行政的首要任务,全面部署,全民动员,组织上给保障,推进上严要求,科学谋划,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司法局作为总牵头单位,30余家职能部门作为重点单位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各乡镇、部门也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全面推进。县政府每年向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上报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各乡镇(街道、场)、各有关单位均履行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职责。印发《2020年东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方案》,利用政府常务会、政府党组会、县长办公会等积极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带头抓法治学习,以上率下促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推动依法执政能力不断提升。

二是全面部署推进。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部署“谁执法谁普法”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出台《东海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以及《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强弱项”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目标、工作责任、工作任务等,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乡镇(街道、场)、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层层推进,狠抓落实。县级层面高规格召开全县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强弱项”专项活动部署会,细化分解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工作指标8大类127项,逐一分解落实到政府办、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等30余家责任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场),进一步明晰工作目标与责任。

三是加强考核督办。明确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县高质量发展目标考核责任体系,推行“年初部署、年中督查、年底考核”工作模式,以自查自评、集中检查和动态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各乡镇(街道、场)和县各有关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县委依法治县办牵头组建4个督察组,对全县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强弱项”专项活动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通过“以督促升”“以回头看促落实”,推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各有关单位能够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系列要求和规定,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任务,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工作重点、深入推进。同时,认真查摆问题,及时对标找差,制定方案确保按序时进度整改到位,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

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思路举措

2021年,我县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法治政府建设实践,立足深化法治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突出重点、细化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实现新的提升。

一是在关键少数上下功夫,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按照《东海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考评办法(试行)》,全面细化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自觉把本地、本部门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

二是在督促检查上下功夫,发挥好考核评价的“指挥棒”作用。进一步加强对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和考核评价,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功能、评价功能、监督功能。注重把年度集中考评和日常督促检查结合起来,逐步加大集中考评指标的分值占比,以公平公正的考核结果,强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

三是在宣传引导上下功夫,全力营造法治社会氛围。启动“八五”普法,定期通报和曝光违法行政典型案例,分析原因,吸取教训。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力度,依托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平台,开辟专题专栏,将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的新成果、新成效及时宣传推广,着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是在学法用法上下功夫,解决好“法治思维”问题。持续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推动善于运用法律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特别是项目建设、征地拆迁、社会管理、生态保护等方面,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政府各项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快速科学发展。

五是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解决好“有法可依”问题。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进一步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定期清理制度,切实把红头文件管住管好。进一步加强文件的规范性审查,保证政策措施高质量可操作。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责任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实行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切实解决规范性文件制定不规范等问题。

六是在规范决策行为上下功夫,解决好“政府守法”问题。严格按照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要求,在法定权限内行使决策。依法全面履行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职责,通过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减少办事环节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把政府该管的事坚决管好,对政府不该管的事,坚决放开。持续完善重大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在全县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推动法律顾问工作由单兵作战向团体协作转变,全面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协议审查、复杂疑难复议案件审查等工作,切实当好政府依法行政的“智囊团”,经济社会发展的“护航者”。

七是在严格执法上下功夫,解决好“执法严明”的问题。严格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实现执法证件“亮起来、动起来、硬起来”。全面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确保公权力在法律的框架内正常行使、在法治的轨道上健康运行。以解决权责交叉、争权诿责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减少层级、整合队伍、重心下移,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加大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

八是在强化监督上下功夫,解决好“服法护法”的问题。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尤其是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形成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政府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保障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考评、监督,强化责任追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打造阳光透明政府。

九是在化解矛盾上下功夫,解决好“公平正义”的问题。建立健全非诉讼纠纷化解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将矛盾纠纷化解纳入法治化轨道。紧紧围绕征地拆迁补偿、环境污染治理、安全生产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化解工作,防止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警、利益表达、协调沟通等机制,着力引导人民群众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坚决撤销行政机关违法的或不适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切实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加强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协调,建立健全信访、人民调解、劳动仲裁、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工作合力,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全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东海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