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76/2025-00140 | 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文号: | 东政公〔2024〕1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7-22 | 发布日期: | 2024-07-22 | 有效性: | |
名称: | 东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东海县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和保护内容的公告 |
东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东海县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和保护内容的公告
为高质量做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和管理工作,促进英雄烈士褒扬工作创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江苏省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以及中央、省、市关于烈士褒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现将东海县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和保护内容予以公告:
一、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
安峰山烈士陵园保护范围:陵园占地面积为65948平方米,保护范围为宗地图所示红线内的区域,东侧以J18930—J18934连线为界;南侧以J18934—J18937、J18937—J18938连线为界;西侧以J18938—J18928连线为界;北侧以J18928—J18930连线为界。
磨山烈士陵园保护范围:陵园占地面积为6040平方米,保护范围为宗地图所示红线内的区域,东侧以J11043—J11044连线为界;南侧以J11044—J11045连线为界;西侧以J11045—J11042连线为界;北侧以J11042—J11043连线为界。
磨山烈士陵园以外的烈士纪念设施:陵园以外的县级以上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共一处,为磨山抗日烈士纪念塔。磨山抗日烈士纪念塔保护范围为以纪念塔为中心,直径3米范围内为保护范围。
二、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内容
东海县行政区域内为纪念英雄烈士而修建的县级以上烈士陵园、纪念堂馆、纪念碑亭、纪念塔祠、纪念塑像、英名墙、烈士墓等纪念设施以及上述保护范围内的其他附属设施均属于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内容,今后在保护范围内修建纪念设施和其他附属设施均纳入同等保护内容。
附件:1.安峰山烈士陵园宗地图
2.磨山烈士陵园宗地图
东海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