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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280621/2019-1428152 分类: 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文号: 东政发〔2019〕4号号
成文日期: 2019-05-15 发布日期: 2019-05-15 有效性:
名称: 关于印发东海县涉氟涉酸企业专项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东海县涉氟涉酸企业专项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2-06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国营场,县各有关单位:

《东海县涉氟涉酸企业专项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东海县人民政府

2019127

 

 

东海县涉氟涉酸企业专项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好市委、市政府领导对人民网江苏频道报道酸洗集中区环境问题的重要批示和相关要求,彻底解决我县涉氟涉酸企业环境问题,提升我县整体环境质量,实现绿色发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和中央、省、市相关要求,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推进涉氟涉酸企业环境问题整改落实,确保涉氟涉酸企业全面停产到位,确保所有环境问题全面整改到位,确保集中区外酸洗“零存在”,确保涉氟涉酸企业全面升级,确保相关责任人员严肃问责到位,从根本上改变我县涉氟涉酸企业环境质量和对外形象,真正实现行业绿色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近期工作任务(2019127日~2019131日)

一是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全面梳理涉氟涉酸企业内部存在的环境问题,重点检查污染治理设施是否能正常运行,是否存在逃避监察的违法行为;全面调查涉氟涉酸企业周边土壤、沟河渠道存在的环境隐患,重点检查企业周边围墙、排口、水体是否存在异常现象。彻底排查集中区外非法酸洗点,做到一村不漏、一户不遗,细致排查老旧、偏远等易发生酸洗的厂房和闲置场所。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责任,确保每个问题彻底整改到位,不留死角。(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场、开发区;县环保局)

二是启动全面停产机制。加强督查巡查,排定涉氟涉酸企业巡查值班表,由主要领导带队,开展突击检查和夜间巡查,确保涉氟涉酸企业停产到位。开展涉氟涉酸企业驻厂巡查,每个企业要有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组建工作队伍,排定24小时驻厂检查值班表,保证所有涉氟涉酸企业驻厂全覆盖。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场、开发区;县环保局)

三是开展企业环境整治。逐个企业过堂,逐个环节检查,逐个事项排查,不留任何盲区。全面清理酸洗集中区乱堆乱放、设施老化、废酸渗漏等问题,完善“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确保集中区内无杂物无死角、厂房设备焕然一新。根据环保部门监测情况,全面整治企业周边土壤河道污染等问题,确保墙外沟渠全面清淤、受污染植被全面清除。(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场、开发区;县环保局)

四是严查私自用酸运酸。公安部门停止工业用酸审批,全面排查审批过的用酸企业,建立用酸企业储酸目录。公安、安监等部门加强氢氟酸使用企业监管,杜绝非法购酸、用酸行为。在重点乡镇、重点路段设置卡口,安排公安、交通等部门24小时值守,严肃查处一切运酸车辆。(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安监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

(二)中期工作任务(201921日~2019430日)

一是加快尾水通道建设。加快尾水通道支管网和企业泵站建设,二月底前全线贯通并稳定运行尾水通道,确保涉氟涉酸企业全部接入尾水支管网。督促企业除雨水排放口外,封堵厂区所有污水排放口。新建初期雨水收集池,雨水收集后从雨水排放口排放,排放口做明显标识。企业接入尾水通道应采用明管,并安装排放自动控制系统,不达标时可自动关闭排放水泵电源和管道上的电控阀门。(责任单位:县环保局、水务局)

二是推进企业升级改造。积极对接专业机构,邀请专家会商,制定涉氟涉酸企业升级改造标准。逐个企业、逐个工序一一核查,不达标准坚决不予复产。通过提高环保、能耗、技术标准,强制涉氟涉酸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完善企业退出机制。对仍存在恶意环境违法、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做到“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设备、清原料、清产品), 各职能部门收回行政许可,依法吊销执照。加强日常监管和信访投诉的处理,严格执法,推进涉氟涉酸企业的规范化发展。充分发挥废水在线监控、废水排放自动控制系统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厂区的天眼视频监控,实现全天候监控。(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场、开发区;县环保局)

三是严格用酸控制管理。加强用酸企业用酸的来源管理和运输管理,确保县内无未审批的酸流入我县,严厉打击非法用酸。公安部门加强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名录》的工业酸管理,公安、安监部门加强对氢氟酸销售、使用单位的监管,如发现工业酸销售、使用单位无合法手续等情况,立即采取关停措施。公安部门建立盐酸、硫酸用酸审批台账,安监部门建立氢氟酸用酸台帐。(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安监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

(三)远期工作任务(201951日~20201221日)

一是扎实推进生态修复。根据全县流域和各乡镇的实际情况,聘请专家学者共议,制定“一河一策”“ 一地一策”,启动全县地下水、土壤、河道修复工作,实现绿色发展与生态修复并行,将东海打造为适宜石英加工业发展的“绿明珠”。针对已关闭的前蔷薇酸洗集中区和东海农场酸洗集中区,聘请有经验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进行场地调查并制定生态修复方案,全面修复地下水、地表水及土壤,达到可供工业建设的标准。(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场、开发区;县环保局)

二是强化整治工作考核。组织开展整治工作考评,跟踪工作开展情况,查找存在问题,进一步有针对性地查漏补缺,推进整改工作不断深入,彻底消除涉氟涉酸企业各类环境污染问题。对整改工作开展总结评估,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和查处。坚持抓好当前,立足长远,不断巩固涉氟涉酸企业环境整治成果。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和措施,加强对企业的不定期回访检查,确保涉氟涉酸企业环境质量不断提升,实现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县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

三、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全县上下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 坚持底线思维,站在讲政治、惠民生、保安全的高度,认真落实中央、省市部署要求,正视存在问题,端正工作态度,严格整改标准,推进环境整治,向污染宣战,坚决杜绝思想认识不足、整治标准不高、工作措施不实现象,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和铁的纪律,举全县之力强势推进涉氟涉酸企业整治工作。要勇于担当,强化部门职责,解放思想开展工作,敢于承担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上沟通衔接,及时了解掌握信息,沟通情况,汇报工作,争取工作主动。坚决把涉氟涉酸企业环境问题整改到位,真正实现绿色生态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涉氟涉酸企业专项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严格落实工作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涉氟涉酸企业环境问题得到根本解决。环保、公安、安监、宣传、纪检等部门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履职尽责,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涉氟涉酸企业整体环境整治、形象提升和环境质量改善。各乡镇(街道、场)、开发区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迅速成立相应组织,明确职责分工和任务目标,全面排查梳理涉氟涉酸企业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排查区外非法酸洗点,建立台账。制定“一企一策”整治方案,细化、量化整治措施、完成时限、责任人,推动集中区、企业按要求高标准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取得实效。

(三)加强协调调度。专项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将每周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协调调度排查整治和生态修复等有关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联调联动。各乡镇(街道、场)、开发区要牵头负责辖区内现场排查处置,所有涉氟涉酸企业必须全部停产到位,全面整治。环保部门要加大对环境问题依法查处力度,加强执法监管。宣传部门要24小时值班,把控舆情,增强专项报道力度,引导舆论正面宣传涉氟涉酸企业环保工作,对各类舆论媒体的负面报道进行及时回复、处置,对网络舆情实行重点监控。公检法要配合环保部门对企业违法行为从快从重处理。纪检部门要加大对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查处力度,结合扫黑除恶,依法严厉打击。经信、发改、商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全力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四)加强宣传发动。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农村小广播、手机短信、墙体标语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喜闻乐见的方式,持续宣传、广泛宣传,多维度立体式全覆盖,尽快形成声势,引导、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工作,提高群众的知晓率、积极性、参与度。在宣传中,把握以正面教育为主的要求,特别是对于整治过程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发现、深度挖掘、广泛宣传,充分调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形成整治的整体合力。

(五)加强督导检查。要加强对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及时跟踪督办各类问题的整改进度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对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对策,予以解决;对工作不力导致整改进度缓慢、整改质量不高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县环保、公安、安监等部门要坚持联动执法,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按照两高司法解释,强化环保违法案件联审制度,对环保案件,公安部门要提前介入,依法从严从快处理,涉嫌违法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