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0621/2018-1428152 |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18-11-26 |
标 题 | 关于成立东海县应急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 ||
文 号 | 东政发〔2018〕148号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成立东海县应急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 ||
时 效 |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国营场,县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切实做好突发事件的日常管理、应急指挥与组织协调工作,现就成立应急管理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高美峰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常务副主任:魏 岳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主 任:李 锋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
东海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郭 鹏 县委常委、统战部长,
县政府党组成员
项 勇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李宝芹 县政府副县长
孔繁清 县政府副县长、东海高新区党工委
书记
章荣刚 县政府副县长
薛 剑 县政府副县长
张海斌 县政府副县长
王红亮 县政府副县长(挂职)
卢 兵 县政府副县长(挂职)
王 芳 县政府副县长(挂职)
张正干 县政府党组成员
舒慕生 县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主任、
法制办主任
成员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消防大队、邮政管理局、气象局、烟草局、盐务局、人行东海县支行、县供电公司、中石化东海分公司、中国电信东海分公司、中国移动东海分公司、中国联通东海分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县委宣传部、政法委、农工办、台办、信访局、总工会、团县委、红十字会等单位有关负责人。
二、主要职责
负责研究制定全县应急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一领导、指挥协调较大级别以上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研究决定应急管理工作其他重大事项。
三、工作机构
县级相关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是县应急委的工作机构,其中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委,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依据县级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协调相关类别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县政府分管负责人按照分工在相关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中兼任总指挥,相关副主任和牵头单位负责人兼任副总指挥。
四、办事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是县应急委的办事机构,设县应急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人防办主任田友同志兼任。
县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县应急委的日常工作,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与省、市应急管理办公室的工作联系,办理报送县政府、县应急委涉及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文电和督查调研工作;协助做好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全县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平台建设;组织评估、修订《东海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审核县级专项应急预案;承办县应急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东海县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