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教育局:
你单位《关于办理东海县和平路小学教育集团富华路校区新建教学综合楼及附属设施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东教办〔2019〕7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同意建设东海县和平路小学教育集团富华路校区教学综合楼及附属设施项目。
二、该项目拟选址在东海县和平路小学教育集团富华路校区内。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2栋教学综合楼,总建筑面积6650平方米;新建一片塑胶运动场,占地5000平方米,配套建设传达室等附属设施。
项目代码:2019-320722-83-01-527817。
三、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人民币,项目所需资金由东海县和平路小学筹措解决。
四、你单位可依据本批复协助东海县和平路小学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具有丙级以上资质的专业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苏发改规发
〔
2017
〕
1
号
)
要求编制节能评估文件,并依法取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预审意见等,切实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待项目手续齐备、资金落实后,到我委办理相关手续。
五、本批复不得作为该项目办理招投标、施工许可等手续及开工建设的依据。
此复。
2019年5月27日
抄报:市发改委、县政府。
抄送: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环保局。
东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