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5094/2021-00004 | ||
发布机构 | 公安局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2020-11-25 |
标 题 | 关于印发《东海县公安局教育整顿层级谈心谈话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东公发〔2020〕129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东海县公安局教育整顿层级谈心谈话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时 效 |
关于印发《东海县公安局教育整顿层级谈心谈话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派出所、大队,机关各单位:
根据县局教育整顿实施细则的工作要求,为促进全县公安机关教育工作的扎实推进,进一步加强对民警的日常教育监督,县局探索建立层级谈心谈话制度,现将《东海县公安局教育整顿层级谈心谈话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东海县公安局
2020年10月16日
东海县公安局教育整顿
层级谈心谈话活动实施方案
一、目的原则:
开展层级谈心谈话制度,目的是为了强化公安队伍忠诚教育、整治突出问题,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营造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尚武的高素质公安铁军。谈话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待的原则。谈话时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要以对组织、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采取既严格要求、又与人为善的态度和同志式的平等方式进行。
二、组织实施:
谈心谈话采取层级组织实施:
(一)副县长、县局党委书记、局长曹德松同志与县局党委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
(二)县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本人党员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委代表开展谈心谈话;
(三)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与本单位(部门)中层干部开展谈心谈话;
(四)各单位(部门)中层干部与本单位(部门)民警开展谈心谈话;
(五)各单位(部门)中层领导干部与分管部门的辅警开展谈心谈话。
三、谈话内容:
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共八个方面,根据工作需要选取部分或全部内容开展谈话:
1、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策指示、工作部署等方面存在哪些不足?如何进行改进和落实?
2、在落实教育整顿工作方面存在哪些薄弱环节?有无尽责?还有哪些需要纠正和改进的?
3、在围绕党章党规党纪开展“五对照五反思”改进个人思想、作风、工作实际等问题存在哪些需要改进的地方?
4、在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方面存在哪些需要改进的地方?
5、在教育整顿自查自纠问题排查中,对照“六大顽瘴痼疾”重点是否存在“七查”个人问题?
6、在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上还有哪些需要改进的地方?
7、省厅、市局督导检查的整改落实情况。
8、其他需要通过谈话了解的情况。
四、工作要求:
1、谈心谈话根据需要择机开展,谈话时间确定后,无特殊原因,不得变更。
2、谈话人与谈话对象谈话,应做好谈话记录,并将谈话记录等相关材料存入教育整顿台账,做到工作留痕,以备查验。
3、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应如实答复,如有需要由谈话对象说明的问题,谈话对象要写出由其本人签字的说明材料。
4、谈心谈话要遵守保密原则,对失密、泄密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