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85094/2021-00023 | ||
| 发布机构 | 东海县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2021-05-25 |
| 标 题 | 关于开展“回首百年路、再踏新征程”主题党日的通知 |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关于开展“回首百年路、再踏新征程”主题党日的通知
各派出所、业务大队,局机关各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引导全局党员干部了解中国共产党历久弥坚的百年初心、波澜壮阔的百年征程,树立永葆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奋斗、勇往直前的精神信念。根据县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县局决定于5月下旬开展“回首百年路、再踏新征程”主题党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系列书目研读。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按照关于扎实推进《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集中学习通知的要求,5月底前完成《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全部篇目首轮学习。
2.组织开展“再踏新征程”大讨论。结合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学习百年党史,开展“再踏新征程”大讨论,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发展大局中找定位,在服务中心工作中尽责有为,在新征程中迈好第一步、焕发新气象。
3.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各党支部要做好发展党员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积极稳妥做好上半年拟发展对象的确定、政审和考察,确保新发展党员程序合规、质量过硬。
4.开展一次志愿服务。结合全县重点工作及所属行业、领域、岗位特点等,组织开展志愿服务,带头发挥作用、带头创新实干、带头攻坚克难,用实实在在的行动践行初心,在实干拼搏中重温历史,为美丽东海建设矢志奋斗。
二、对象范围
主题党日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党支部全体党员都应参加。因特殊情况不能现场参加的党员,党支部要通过电话、家访、微信、短信、邮寄等形式,传达相关精神,收集党员感想意见。根据活动内容,可拓展参加人员范围,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
三、活动要求
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组织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上来,立足岗位职责,务求拼搏实干,在开创“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新境界中彰显出党员担当和组织力量。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及时将主题党日组织开展情况录入“智慧政工平台”和“支书通”小程序。
“支书通”录入流程:
1.在微信界面搜索“支书通”小程序;
2.点击进入后输入用户名密码(支部书记手机长号);
3.进入后点击支部生活栏目,选择添加学习内容,活动主题填写“回首百年路、在踏新征程”主题党日活动,活动类型选择主题党日,对参加人员进行选择,并录入照片提交。
东海县公安局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