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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85094
发布机构 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18-12-27
标 题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全县公安机关 作风大整治大提升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 号 东公委〔2018〕11号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全县公安机关\r\n作风大整治大提升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r\n
时 效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全县公安机关 作风大整治大提升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07-20

 各派出所、大队,机关各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全县公安机关作风大整治大提升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东海县公安局委员会

                                   2018 7 16

 

 

关于开展全县公安机关

作风大整治大提升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县委、县政府高质发展、后发先至动员会议精神,切实解决我局党员民警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精神不振、思路不清、标准不高、作风不实、不敢担当等突出问题,激励广大民警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以过硬作风、最高效率、一流环境为推动全县跨越发展增添强大正能量,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决定在全县公安机关开展作风大整治大提升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落实,紧扣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主题主线,以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为宗旨,以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突出问题为重点,对标找差,建机制、抓典型、严处理,大打一场作风建设攻坚战,促进全县公安机关精神面貌大改观、民警作风大转变、服务效能大提升、发展环境大改善。

二、目标原则

作风大整治大提升活动,要确保实现工作效率明显提升、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民警形象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的工作目标。工作中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相结合。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从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治起,追根溯源、见物见人、精准发力、综合施治,在解决问题中切实抓好上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二是坚持全员覆盖和突出重点相结合。以全局民警为对象,以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关键岗位民警为重点,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带领看齐,带动整体作风全面根本好转。三是坚持严肃问责和关心关爱相结合。把严格管理与真情关心结合起来,既以责任追究倒逼作风转变,又激励民警积极履职尽责,切实解决心态、状态问题,让民警放手大胆工作,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四是坚持过程评价和结果导向相结合。既考察工作落实的成效,也注重推进工作的努力过程,既通过作风整治促进工作,又把作风整治的成效与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干部选拔任用、绩效考核相结合,切实解决能上能下问题,真正做到思想有震动、利益受触动、工作见行动,打开各项工作新局面。

三、整治提升内容

(一)大力整治为官不为的问题,提升政治领导能力。集中整治不敢担当、不敢作为、不愿负责的行为。重点查处求稳怕乱、拈轻怕重、不思进取,只求不出事宁可不干事,明哲保身、当太平官、做老好人,不敢触及矛盾,不敢较真碰硬,工作缺乏主动、敷衍塞责、得过且过混日子等现象。通过整顿,促使各单位和民警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积极作为,以满腔热情推动事业新发展。

(二)大力整治政令不通的问题,提升执行落实能力。集中整治推诿扯皮、部门主义、执行不力的行为。重点查处政治意识不强,落实政策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大局观念淡薄,服务中心工作推三阻四、执行决策应付差事,各自为政、阳奉阴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现象。通过整治,确保做到政令畅通、执行坚决有力、决策落地生根,以工作的快速高效促进发展新跨越。

(三)大力整治效能低下的问题,提升高效服务能力集中整治服务意识淡薄、衙门作风严重、工作不实、质量不高、只说不干、慢作为的行为。重点查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深入调研不够、工作标准不高,工作不务实不深入不到位,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办事拖沓、人为设置障碍,超越办理时限,致使问题久拖不决、工作严重滞后等现象。通过整顿,促使各单位和民警强化服务意识、扎实工作、务实重干、求实重效,赢得人民群众满意。

(四)大力整治滥用乱用职权的问题,提升依法执政能力。集中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执法不严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的行为。重点查处滥用职权,执法监管不力,假公济私、以权谋私,利用职权办私事,送人情、搞变通、利益输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侵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等现象。通过整治,促使各单位和民警依法依规用权,遵纪守法办事,以过硬作风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

(五)大力整治纪律松懈的问题,提升自律守纪能力。集中整治纪律涣散、管理不严、作风散漫的行为。重点查处政治纪律松弛,四个意识不强,信口开河、表里不一、诬告陷害、制造谣言、信谣传谣,不守政治纪律不讲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涣散,党员意识薄弱,不请示不报告,不遵守党章,不讲民主,搞一言堂,拉小圈子等现象;工作纪律松散,主体责任缺失,不敢严抓严管,内控意识淡薄,制度监督弱化,失职渎职,行为失范等现象;生活纪律不严,贪图享乐,生活奢靡,作风糜烂,追求低级趣味,违背公序良俗等现象。通过整治,确保各单位和民警做到严明纪律、规范行为、弘扬正气,以良好党风政风警风促进社会风气转变。

四、实施步骤和主要办法

(一)动员部署和对标找差阶段(20187月中旬)

1. 全面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机关作风大整治大提升活动专题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局作风建设工作实际,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各单位要迅速学习传达会议精神,认清发展形势,深刻认识开展作风大整治大提升活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抓紧研究部署,制定具体方案,层层进行发动。方案要结合本单位、本警种实际工作,具有可操作性,于 7 19 前上报县局作风办。

2. 对标找差。7月份开始,围绕推进高质发展、后发先至,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广泛开展解放思想、对标找差大讨论活动,使广大民警弄清楚自身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弄清楚工作所处的层次和差距。对照全面从严治党治警要求,查看执行重大决策部署是否打折扣有偏差、是否存在工作标准不高、工作措施不严、工作成效不实等问题,是否存在为官不为、消极懈怠,不敢担当、畏难怕责等行为。各单位要对查摆出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和时限,做到雷厉风行,即知即改。县局作风办将对各单位大排查情况进行督查,对存在问题不能排查出来的,或者排查出问题不如实上报的,将给予通报并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各单位要于 7 19 前将排查出的问题、整改方案、整改时限形成书面材料报县局作风办。

(二)集中整顿、全面推进阶段(从20187月下旬至20193月底)

1. 集中整顿纪律执行软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重点检查遵守工作纪律不严格、上下班制度不坚持、会风会纪不严肃、不注意工作形象,言行举止不文明等问题。严格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准确把握四风新动向,盯紧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10种新表现,严格落实《连云港市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八条禁令》。严查违规购买酒类饮品、违规接待问题;严查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公车管理不规范问题;严查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款旅游、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严查大办婚丧喜庆、铺张浪费问题;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过专项检查、动态抽查、信息化监督等手段,深入窗口单位、基层一线明查暗访,坚持一月一通报,对顶风违纪者露头就打,驰而不息查纠不良作风。(牵头单位:县纪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组、县局政治处;责任单位:县局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 集中整顿群众办事难对各单位职权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职权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公开公布情况,办事指南是否完善规范,以及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落实情况,倒逼用权规范化;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重点检查应该进驻政务大厅的行政许可事项不进驻、相关工作人员配备和授权不到位、一长四多现象不纠正等问题;聚焦基层一线服务窗口,重点检查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恶劣,业务能力低下、政策掌握不熟、条文解释不清,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中梗阻问题,切实解决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办事难(牵头单位:县局行政服务科;责任单位:县局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 集中整顿营商环境差深入开展走访活动,畅通企业诉求表达渠道,问计于企,准确把握企业发展需求,全面梳理企业在开设、经营、纳税、关闭及执行合约等各个环节遇到的难点痛点堵点,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盯住与营商环境建设密切相关的重要岗位和重点部门,加大明察暗访、公开曝光和问责追究力度。重点检查企业落地难、办证久、手续繁中是否存在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效率低下等作风问题。重点查处上级决策部署不执行或变相执行,涉企行政执法不规范,涉企诚信履约不到位,乱收费或搭车收费等问题。(牵头单位:县局政治处;责任单位:县局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

(三)建章立制、长效管理阶段(从20194月初至20196月底)

1. 建立健全公开通报机制。建立典型案例定期通报制度,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查处的案例。对在作风大整治大提升工作中查实的典型案件,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做到处理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

2. 建立健全一案双查机制。对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涉及单位的问题,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不得以集体决策为由,逃避个人责任。涉及个人的问题,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对负有管理、监督责任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一并追责。

3. 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根据县目标考核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县局机关作风建设年度考核制度,从内部管理、工作纪律、执法服务、公车管理、公款吃喝、会风会纪等方面,出台量化考核实施细则,督促各单位抓好作风建设工作。合理运用考核结果,将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年度评优评先、表彰奖励和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县局成立全县公安机关作风大整治大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局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二)强化督查,严格追责问责。县局作风大整治大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督查组,对各单位作风建设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向县局作风大整治大提升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通报全局,对敷衍应付、行动迟缓、工作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对其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进行约谈,督促限期整改。

(三)统筹兼顾,促进各项工作。坚持把开展作风大整治大提升活动和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市县委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五个公安建设结合起来,以作风转变的实际成效促进各项工作的有力落实,确保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