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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85094?/2017-14285098
发布机构 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17-06-13
标 题 关于印发《东海县公安局兼职纪检监督员工作制度》的通知
文 号 东公发〔2017〕8号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东海县公安局兼职纪检监督员工作制度
时 效
关于印发《东海县公安局兼职纪检监督员工作制度》的通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7-02-06

 

东公发 201 7 〕8
 
关于印发《 东海县 公安局
兼职 纪检监 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派出所、大队,局机关各单位: 
  现将《 东海县 公安局兼职 纪检 监督员工作制度》印发你们,请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东海县公安局
                                2017年2月6日   
  
 
  东海县公安局 兼职 纪检监 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强化内部监督机制 充分发挥兼职 纪检监 的内部监督作用,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兼职 纪检监 必须以党纪政纪法规为指导,紧紧围绕公安机关中心工作,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保障队伍清正廉洁。  
  第 条    兼职 纪检监督员原则上由各单位教导员或指导员担任,未设教导员或指导员的单位由本单位推荐一名合适人员担任。
  第 条   兼职 纪检 监督员因故调离本 单位 或因其他原因需要改选的,应及时按条件补充选任新的兼职 纪检 监督员。
    第 条   兼职 纪检 监督员 工作职责
    (一) 组织落实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确保局党委决定、决议的贯彻执行。
   (二) 负责本单位的廉政教育,配合 县局 政治处 抓好本单位的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和廉洁勤政教育,强化民警 宗旨意识和廉政意识。
   (三) 配合 县局纪委 开展业务 对涉及本单位的有关来信来访配合进行初核,对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民警,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 全面把握本单位民警思想动态,加强对民警的纪律监督,有效预防、及时发现并跟进解决违反工作纪律和廉政制度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同时主动向 县局 报告。
   (五) 紧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抓好惩防体系有关分解任务的完成。
   (六) 及时把握本单位的工作动态, 县局 和本单位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七) 认真完成 县局 安排的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第 条   兼职 纪检 监督员要不定期向 县局 汇报本单位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并就下一步如何开展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 条   兼职 纪检 监督员每月要组织本单位人员召开一次有关廉政建设方面的例会,会议内容:
  (一)学习有关反腐倡廉方面的时事材料,进行廉政勤政教育;
  (二)查找本单位在廉政方面可能存在的隐患并进行预防;
  (三)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其他与廉政建设有关的内容。
  第 条   纪检 监督员应定期或不定期找本单位民警进行谈话,通过谈话发现掌握廉政工作信息,对有不良苗头和不良倾向问题的民警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
  第 条    县局纪委 不定期到各单位对兼职 纪检 监督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抽查,并把兼职 纪检 监督员履行职责情况与年终综合考核挂钩,将“考绩”与“考廉”结合起来。
  第 条   本制度由 县局纪委 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 十一 条   本制度自 印发 之日起施行 2007年6月18日印发的《 东海县公安局纪检监督员工作制度(试行) 》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