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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85094?/2017-14285100
发布机构 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17-06-13
标 题 关于印发《东海县公安局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东公发[2017]27号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东海县公安局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工作方案
时 效
关于印发《东海县公安局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7-08-02

 

东公 [201 7 ] 27
 
 
关于印发《东海县公安局集中开展安全生产
“事故隐患排查月” 活动 工作方案 》的通知
各派出所、大队,机关各单位:
现将《东海县公安局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东海县公安局
                               2017年8月1日
 
 
 
 
 
东海县公安局集中开展安全生产
“事故隐患排查月” 活动 工作方案
 
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社会政治、治安稳定。 确保 “两会”期间安全生产, 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 经县局党委研究决定, 3月份 全力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 制定 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县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的通知》(东安【2017】2号)重要内容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切实提高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督促整改各类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突出消防、危管、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确保全县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长项勇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委周玉堂任第一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内保大队、治安大队、交巡警大队、消防大队、食药环侦大队负责人为组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内保大队,内保大队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和信息反馈。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治理。 加强对辖区重点单位特别是石油化工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以及以往遗留未改的隐患,逐一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
一是道路交通方面。 交警大队要指导车管所和各路面中队会同运管、安监等部门,深入客运、旅游、校车服务、危化品运输、渣土运输等单位,开展全覆盖的专项检查,全面排查整治重点单位安全隐患;车管所要对辖区内的城市公交车、公路客车、旅游包车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各路面中队要接送学生车、渣土车、危险品运输车和变型拖拉机等重点车辆,全面排查整治重点车辆安全隐患;督促车辆单位 对驾驶人日常安全教育培训、交通违法处理等环节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全面排查整治重点驾驶人安全隐患;以国省道、城市周边道路和农村公路为重点,安排专人滚动排查公路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临水临崖路段和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护栏缺失以及设计、渠化不合理的道路平交路口,全面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二是消防方面。 消防大队要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单位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活动,并纳入行业系统检查考评内容,开展辖区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般单位和其他小单位、小场所检查,指导村(居)委会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活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提请各级政府挂牌督办,限期督改。结合冬春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重点范围是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石油化工企业、超大城市综合体、超高层建筑,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仓储物流、施工现场、“三合一”等单位场所以及居民住宅小区,采取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三是危化品管理方面。 治安大队要对照《连云港市危险物品单位“户籍化”定级建档管理规定》,结合从安监、质监、工商等职能部门获取的信息,全面排查单位并纳入监管;对涉危单位储存库(场所),要按照省厅的要求,分类设置人防、技防、物防等治安防范设施,严防危险物品丢失、被盗抢等案件事故的发生,全面落实治安防范措施;督促涉危单位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执行 流向登记、凭证购销、购销备案、废弃处置等4项制度,严防违规购销等案(事)件的发生,建立流向登记台账,严格落实物品流向监控;切实加强对涉危单位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治安防范措施不达标、流向登记和购销备案不规范、丢失或被盗抢不报告,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 散装汽油购销 方面。 内保大队要 认真组织开展散装汽油的安全监管和宣传工作,切实加强国营、联营和私营大中型加油站点的散装汽油的购销管理,做到全县加油站点一律备案登记;与所有加油站点一律签订散装汽油购销安全监管告知书;严格推行购买散装汽油者实名登记备案制度,认真核查购买散装汽油人员的情况,一律规范购销管理;依法加强对加油站点安全工作的监督指导,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加油站违法犯罪和利用散装汽油实施的个人极端暴力犯罪,一律严格监督检查。对于隐患排查中发现的非法加油站点及非法经营、非法储存汽油等行为,依法按照非法经营、销售、储存危险物质取缔处罚。
(二)严格监管执法。 结合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突出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执法,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停止施工等强制措施,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依法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着力推动安全生产监管由运动式集中整治向常态化监管执法转变,督促企业单位自觉定期排查隐患。
(三)突出巡查督查。 通过分析近年来安全生产的典型事故案例,深刻汲取教训,围绕“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结合上一年度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大检查和督查巡查中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认真组织“回头看”。综合运用全员排查、暗查暗访、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问题,彻查隐患。通过建立台账、重点督办等措施加强跟踪督查工作力度,促使隐患整改到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
(四)开展宣传咨询。 通过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开设专版专栏、相关访谈、刊播公益广告等形式深入宣传,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在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对企业、业主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各企业通过橱窗、展板、宣传栏,公布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等方式,落实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 安全生产是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不仅是维护社会正常生产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内在需要,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的迫切需求。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充分估计各种安全风险,扎实深入开展排查整治,确保取得实效。
二要落实工作责任。 通过召开会议、开展督查等推进措施,组织力量联合开展检查督促。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抓好各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充分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三要广泛宣传教育。 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借助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互联网、微博、QQ群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目的意义和措施要求,曝光剖析重大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典型案例。要把宣传工作做到社区、企业和重点人群,畅通群众建言投诉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重大安全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