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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水晶城1#馆、2#馆、3#馆建筑智能化维修、维保项目招标公告[重新招标第1次]

信息发布时间:2020-08-19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东海水晶城1#馆、2#馆、3#馆建筑智能化维修、维保项目招标公告(重新招标第1次)

标段编号:JSJY1110002001796001001

连云港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东海县晶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东海水晶城1#馆、2#馆、3#馆建筑智能化维修、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竞标。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东海水晶城1#馆、2#馆、3#馆建筑智能化维修、维保项目

2、招标控制价:75.00万元。

3、维修及维保内容:东海水晶城1#馆、2#馆、3#馆建筑智能化系统(主要系统有:监控系统;公共广播系统;一卡通系统;无线WIFI;楼宇自动化控制系统;无线对讲系统;客流电子自动化分析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等;)的故障维修、日常巡检、状态监测及检查排除故障、设备的检修更换,保障各系统正常运行。

4、承包方式:只提供劳务服务,维护中所需的设备、线材甲供的清包方式。

5、人员要求:由维保公司派驻5名人员驻场(完全胜任智能化维保工作岗位的专业人员),其中至少2名智能化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智能化系统维护工作2年以上。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2、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规定,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质疑、投诉)。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文、苏清办【2020】2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3)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4)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7、特别提醒各投标人,东海水晶城智能化目前主要使用的系统:监控系统及管理平台为浙江大华,楼宇自控系统为霍尼韦尔艾顿。为保障维保工作顺利进行及原厂官方支持保障。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后10日内提供具有监控系统平台厂家(浙江大华)及楼宇自控系统(霍尼韦尔艾顿)的原厂服务授权,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授权,则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08月19日至2020年08月25日;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使用IE11浏览器访问“东海县人民政府网”,点击“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 09月09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东海县政务中心南楼五楼)

五、资格审查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审查办法。

六、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1、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由价格分、技术分、商务资信分三部分组成。对已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合格投标文件进行商务资信、技术、报价等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总分为各项得分的汇总(总分=价格分+技术分+商务资信分)。按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也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二位。

2、评标内容及标准

(1)价格分(A=25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包括按政策规定扣除后)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并得价格分A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5。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招标人不能支付的,本次招标失败。

(2)技术分(B= 35分)

投标人编制详细、可行的维保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A、根据投标人对维保服务实施的科学性、严密性、合理性、全面性等方面进行评分。(0~10分)优得10-8分,良得8-6分,一般得6-4分,缺项得0分。

B、根据投标人管理规章制度的健全性、保证质量的方案和措施的合理性进行评分。(0~5分)优得5-4分,良得4-3分,一般得3-2分,缺项得0分。

C、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安全保障及应急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分。(0~5分)优得5-4分,良得4-3分,一般得3-2分,缺项得0分。

D、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有助于维保服务过程的管控、数据记录的统计进行评分。(0~5分)优得5-4分,良得4-3分,一般得3-2分,缺项得0分。

E、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服务响应的有关承诺及后续服务承诺进行评分。(0~5分)优得5-4分,良得4-3分,一般得3-2分,缺项得0分。

F、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维修、维保报价的合理性等进行评分。(0~5分)优得5-4分,良得4-3分,一般得3-2分,缺项得0分。

该项取全部评委单独打分的平均值作为最终得分。

(3)商务资信分(C=40分)

A、投标人具有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贰级及以上证书,得6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提供证书的原件审核,无原件不得分。)

B、投标人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AAA级服务诚信单位认证,AAA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以上证书均在有效期内,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9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提供证书的原件审核,无原件不得分。)。

C、投标人在当地(指东海县)有固定的营业场所的得1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D、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人作为项目经理自2018年1月至今承接的单项智能化工程项目合同金额达到200万及以上的得4分(提供1项),最高得4分。(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提供原件审核,无原件不得分。)

E、投标人工程技术人员有工程师职称证书的,投标人工程技术人员有建筑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要求提供职称或电工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的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以提供公告发布时前六个月由劳动人事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为准,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多得9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证明复印件,工程师职称证书复印件,电工特种作业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F、自2018年1月至今投标人承接的单项智能化工程合同金额达到200万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8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提供原件审核,无原件不得分。)

G、自2018年1月至今投标人承接的单项智能化维保业绩合同金额达到100万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维保合同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提供原件审核,无原件不得分。)

七、其它事项:

1、为保证本项目的正常运行,降低流标率,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后因故放弃参加竞标的,请于开标之日前2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对于放弃竞标却未书面告知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视同为扰乱投标秩序,给予其不诚信行为记录,将视其情节严重程度没收其竞标保证金并在一至三年内拒绝其以后参加招标人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2、现场勘查:由潜在投标人自行组织,潜在投标人无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已经对本项目的总体情况、工作难度、条件及当地的有关情况获得了解,并应认为潜在投标人已充分了解了自己中标后有可能承担的风险、责任和义务,本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现场考察的费用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担。

八、联系人

招标人:东海县晶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政    联系电话:18861320202

招标代理机构: 连云港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尚连春   联系电话:13851216731

特别提醒:

1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东海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

2.CA数字证书、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3..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国泰新点

黄桂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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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家旺

18905137238

连云港CA

孙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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