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6-10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东海县双店镇范庄线等4条道路提档升级工程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JSJY1110002003242002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海县双店镇范庄线等4条道路提档升级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东海县双店镇范庄线等4条道路提档升级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选定承包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东海县双店镇
2.1.2招标控制价:359.995571万元
2.1.3招标规模:工程位于双店镇范庄、三铺、王白、北沟等村,改建全长约8.3Km,改建为宽度6m的混凝土路面,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1.4工期:30 日历天
2.1.5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内容:道路提档升级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中标后项目负责人不得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等事项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投标人承诺书)。对于做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
②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文、连清办[【2021】3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文、连建发[2019]182号文执行。投标企业(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及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绝不出借挂靠资质、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有效期内)、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0年12月至2021年05月)。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 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质疑、投诉)。
(4)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5)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06月10日至2021年06月17日;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东海县限额以下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电子交易平台”获取(使用IE11浏览器访问“东海县人民政府网”,点击“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售后不退。
4.4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五、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4日09时00分
5.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东海县政务中心五楼)。
5.3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资格审查
6.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审查办法,具体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2.2.2条款资格审查标准。
七、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招标人期望值的。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不超过20家时符合入围条件的投标人全部入围,超过20家时(不含20家),招标人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
本工程依据苏建招办【2017】7号文评标入围方法选择方法一:全部入围。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根据苏建规字【2017】1 号文精神,按照《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苏建招办【2017】7 号)文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列明不少于两种价格评审法,开标时随机确定其中一种。开标时由招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现场抽取其中一种办法。
评分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x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值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xK1xQ1+BxK2x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本工程K2值取96%。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随机抽取确定。
注:
(1)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4)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海县双店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江苏丰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海县双店镇人民政府驻地 地址:东海县富华西路培仁学校西侧路口
联系人:徐旨飞 联系人:王浩
电话:13912186967 电话:15151230670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 不需要投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一正三副共四份书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及资格审查材料)。中标人提供的书面投标文件必须与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加密文件)一致。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开标时请携带网络投标CA密码锁进行网络投标文件解锁,开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按规定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开标现场并同时递交密封后的投标备份文件,投标备份文件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主决定。
3、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说明
投标人请到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下载中心下载“限额平台专用投标制作软件”,并下载CA锁驱动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4、如果您是第一次在东海县进行限额以下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登录网站: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
连云港CA |
孙莉莉 |
18005133017 |
总部(南京) |
025-96010 |
|
国信CA |
周梦雪 |
15298603303 |
魏飞 |
18261319191 |
5.其他说明事项
(1)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为避免现场人员聚集,每家投标人只可委派一人参加,开标当天需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苏康码”绿码(与江苏省签署健康通行码互认协议的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湖南省等外省持“绿码”人员均认可,同时需现场使用手机扫码查验个人轨迹),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
(2)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及时离场。
(3)各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签到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请佩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品,不佩戴口罩等防疫用品不得参加开标会议签到。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在手机上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按键,点击“苏康码”,再点击“进入应用”,弹出“苏康码”申报页面,开始申报。
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支付宝软件。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然后开始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