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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81114/2023-00020
发布机构 东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3-06-19
标 题 关于成立《东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 号 东自然资发〔2023〕157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成立《东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23-06-30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所、分局,县局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因《东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引发的社会稳定问题,确保该决策事项又快又稳推进,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东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维稳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金海涛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徐法明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挂职)

陶晋凯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付学镇 办公室主任

周文卿 执法监督与法规科科长

熊兆磊国土空间规划科科长

熊兆波信访室主任

朱成军 信访室副股级干部

孙克爽 信访室办事员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所(分局)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信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陶晋凯同志兼任。

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和部署;

2.负责联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接待处置现场的秩序维护工作;

3.收集、整理并报告群体性上访事件的信息和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督查落实处理意见;

4.针对该决策事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协调组织制定和完善处置工作预案。对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及时协调有关地方和部门妥善处置,并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5.组织有关方面对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以及对稳定可能有重大影响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对策;

6.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完善信息、排查、协调督办工作机制,强化维稳工作责任制,并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地方、部门实施责任查究;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同时,成立综合协调组、宣讲组、矛盾化解及应急处置组、沟通协调组等四个工作组,具体职责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徐法明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挂职)

成 员:付学镇办公室主任

熊兆磊国土空间规划科科长

工作职责:

1.负责项目总协调及相关统筹工作;

2.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的组织召集、文件材料发布及综合协调工作;

3.负责督促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确保维稳工作任务落实。

(二)宣讲组

组 长:谢 彤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周文卿执法监督与法规科科长

熊兆磊国土空间规划科科长

工作职责:

1.负责《东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解释、宣传工作;

2.对于总体规划出台及执行过程中,遇到解释政策依据、调整范围等问题或对《东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提出质疑的情况,及时提供讲解、答疑工作;

3.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东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落地工作。

(三)矛盾化解及应急处置组

组 长:陶晋凯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周文卿执法监督与法规科科长

熊兆波信访室主任

朱成军 信访室副股级干部

工作职责:

1.负责畅通信访渠道,及时了解群众诉求;

2.关注重点人员,尤其是有过上访记录的重点人群;

3.负责及时处理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及极端个人事件;

4.负责突发事件的疏导、劝解及息访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5.当得到集访信息或发现集访的苗头后,有关部门必须在第一时间向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分管领导报告集访人数、行进方位、到达地点以及反映的主要问题;

6.迅速抵达现场,了解现场情况,并根据需要调整或调集力量。做好组织工作,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四)沟通协调组

组 长:徐法明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挂职)

成 员:熊兆磊国土空间规划科科长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所(分局)主要负责人

工作职责:

1.负责与东海县各乡镇(街道、场)、园区党委政府联系。对于因《东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而引起的矛盾纠纷,积极与当地政府沟通,互相配合,及时、妥善处理问题;

2.负责与东海县发展和改革委、东海县交通运输局、连云港市东海生态环境局、东海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联系。积极关注《东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推进情况,对于相关单位反馈的问题,第一时间向维稳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由办公室安排相应负责人跟进处理。

东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