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0939/2025-00002 | ||
发布机构 | 东海县环保局 | 发文日期 | 2025-02-18 |
标 题 | 关于印发《东海生态环境局“无废机关”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连东环发〔2024〕73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局属各科室、执法局、监测站: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连云港市2024年度“无废城市”建设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连污防指办〔2024〕46号)、《关于印发东海县“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东政办发〔2023〕3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东海生态环境局“无废机关”创建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连云港市东海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6日
东海生态环境局“无废机关”创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连云港市2024年度“无废城市”建设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连污防指办〔2024〕46号)、《关于印发东海县“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东政办发〔2023〕31号)等文件要求,加快实现我县“无废细胞”建设目标,按照党政机关“先行先试、示范引领”的原则,决定在东海生态环境局开展“无废机关”创建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聚焦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原则,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大力宣传“无废”理念,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绿色低碳的生活和工作方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二、主要目标
建立健全“无废机关”创建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并启动“无废机关”创建行动,2024年底,完成“无废机关”验收工作。
三、领导小组
东海生态环境局“无废机关”创建领导小组:
组 长:周春台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徐西城 副局长
姚 泉 副局长
王庆年 副局长
张 晴 副局长
唐 剑 党组成员
张正东 一级主办
成 员:徐 韬、焦 云、孙 逊、薄维平、王正武、王正扬、朱 云、修春懿、盛 涛、刘爱玲、李运涛、张 亮、耿小迎
“无废机关”创建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组长负责创建工作的统筹规划和最终决策;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负责创建工作的细节管理工作;小组成员根据组长或副组长分配的任务,按要求高质量地完成工作内容,确保符合指标要求。
四、创建内容
1. 建立完善制度体系。成立局“无废机关”创建领导小组,负责“无废机关”创建组织、宣传、协调、督导、迎检等全面工作,做好“无废机关”创建活动协调沟通,明确“无废机关”创建工作目标要求、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2. 推行绿色办公。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纸质文件印发数量,限制使用一次性硒鼓、一次性签字笔等一次性办公用品。最大限度使用自然光采光,杜绝白昼灯、长明灯、无人灯等现象。所有空调温度按夏不低于26℃、冬不高于20℃设定,使用节水龙头,关闭停车场设置停车熄火标志,严禁长时间怠速。
3. 实行绿色采购。加大绿色采购力度,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规定,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和能效“领跑者”产品。建立涵盖一次性纸杯、一次性餐具、一次性签字笔、一次性墨盒等一次性用品在内的办公生活用品负面采购清单,从供给端有效减少固废产生数量。
4. 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强危废管理。严格执行垃圾分类制度,制定本单位垃圾减量和分类管理制度,在办公场所配置“四分类”垃圾收集设施,在会议室、每个楼层公共部位、其他公共部位设置数量适当的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张贴垃圾分类宣传标语,引导干部职工正确分类投放垃圾,提倡可回收物再利用。按照《江苏省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苏环办〔2024〕191号)文件要求落实实验室废物管理。
5. 提倡绿色出行。鼓励干部职工上下班通勤选择步行、骑行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绿色出行方式,提倡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开展“低碳出行”活动,减少碳排放。
6. 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无废机关”创建知识培训和宣传活动。利用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宣传“无废机关”理念和相关政策。增强干部职工的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
五、实施步骤
1. ?动员准备阶段(11月7日—11月13日)?:明确创建目标和任务,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确保本次创建工作所有参与者对任务有清晰的认识。
2. ?组织实施阶段(11月14日—11月27日)?:按照工作计划落实各项措施,确保资源合理分配,加强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监控任务执行情况。
3. ?自查整改阶段(11月28日—12月4日)?:对照《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无废细胞”建设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连污防指办〔2023〕57号)文件中“无废机关”建设指标体系要求,开展局内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评估验收阶段(12月4日—12月17日)?:邀请上级部门进行评估验收,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六、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无废细胞”建设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连污防指办〔2023〕57号)中“无废机关”建设指标体系要求,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我局“无废机关”创建活动,做好动员巩固工作,督促指导各项活动落地。
2. 强化监督考核。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及时提醒和纠正各种浪费和不文明行为,对照创建标准,对我局“无废机关”创建活动开展严格验收。
3. 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增强生态文明意识,提高干部职工对创建工作的知晓度、认同感和自觉性,把“无废”生活理念融入日常办公的全过程,帮助干部职工养成良好的节能节约习惯,将“无废机关”创建要求融入日常工作生活中,使“无废”理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