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0939/2021-00034 | ||
发布机构 | 东海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1-07-30 |
标 题 | 关于对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87号提案的答复 | ||
文 号 | 连东环发〔2021〕39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关于对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87号提案的答复
潘婷婷委员:
接到政协东海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案NO:087,关于进一步规范小餐饮油烟排放管理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现将调查、梳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油烟信访情况
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环保意识不断增强,对周边生活环境也提上了更高要求,居民住宅小区周边餐饮油烟方面的信访也逐渐增加。
二、环保执法情况
去年,我局分成8个检查小组,由局领导带队,夜查、节假日巡查对重点区域的餐饮油烟情况进行排查整治,出动人次1000余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59份。近期,我局集中对利民路、牛山路、富华路、幸福路、振兴路、中华路等餐饮油烟信访较多饭店进行检查。餐饮经营户基本能够按环保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正常使用,但也有个别经营户对净化器滤网不能及时清洗、保养,执法人员通过平时督查、说服教育,经营户基本上能够配合工作。
三、存在问题
关于餐饮油烟信访问题,我局已向相关部门反映过,在审批餐饮许可方面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餐饮店,建议相关职能部门通过现场核查是否具备办理证照及许可条件进行发放相关证照,这样就能解决饭店油烟对周边环境影响,也能减少群众对餐饮业信访数量。
四、下一步工作及建议
1、加强执法力度巡查,督促餐饮企业定期对油烟净化装置进行清洗,保证设施正常运行,最大限度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根据真正落实“谁审批、谁负责”和“谁许可、谁监管”的管理责任,建立各司其职、协调顺畅、联动执法、定期会商、信息共享、覆盖餐饮经营单位运行全过程的油烟污染防治监管联动长效机制,实现餐饮业惠民不扰民,健康有序发展。依据2020年8月27日,县作风办在县政府召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东海生态环境局、县12345平台就餐饮行业整治召开的会议精神,对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经生态环境局调查处理后,对不具备开办餐饮条件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处理。
3、加大处罚力度,做不到位就停业整顿。加强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和为餐饮单位提供油烟污染整治技术指导力度,提升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意识,营造社会参与防治的良好氛围。
2021年7月30日
联系人:袁青松
联系电话:13815648111
抄报:县人大常委会人代联委、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