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站点地图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府文件
索 引 号 014280939/2022-00010
发布机构 东海县环保局 发文日期 2022-05-25
标 题 关于印发《连云港绿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火灾事故调查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连东环发〔2022〕28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印发《连云港绿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火灾事故调查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22-09-06

关于印发《连云港绿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火灾事故调查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执法局、监测站:

根据省厅应急办《关于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评估工作的函》要求,及时组织完成连云港绿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火灾事故调查和应急处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评估工作,为保障事故调查顺利开展,制定了《连云港绿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火灾事故调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5月24日                


连云港绿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火灾事故调查方案

为做好连云港绿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金属废弃物综合利用生产车间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查明事故根源,掌握公司环境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连云港市东海生态环境局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并制定此方案。

一、事故概况

2022年4月18日上午11时30分,连云港绿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火灾,着火点位于金属废弃物综合利用生产车间(该车间为新建,尚未投产)。12时左右,消防部门到达现场开始施救,大火于2022年4月18日16时50分扑灭,后处置零星着火点,零星火点于20时50分全部扑灭,现场无人员伤亡。

二、事故调查的目标、任务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性质及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防范措施。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三、职责分工

连云港市东海生态环境局成立事故调查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朱代树认组长,党组成员、执法局二级主办唐剑、党组成员、监测站站长井涛认副组长,事故调查组下设事故现场调查组、应急监测组、后期评估组。

1、事故现场调查组

主要职责:通过查阅资料及事故现场勘查,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明确事故原因、事故发生经过,确认事件性质,认定事件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

2、应急监测组

主要职责: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现场监测、布点、采样及分析,通过监测结果判定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情况。

3、后期评估组

主要职责:追踪火灾事故次生、伴生污染物的去向、处置方式,开展环境污染调查工作,明确事故已经或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评估事故造成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及生态破坏情况,并撰写事件调查报告。

四、调查工作进度安排

(1)5月25日~5月26日

开展现场勘查及调查取证工作,收集企业资料及事故信息,包括企业环保手续、车间建设情况、消防尾水去向等。

(2)5月27日~6月1日

结合调查取证工作成果,开展责任认定工作。

(3)6月2日~6月6日

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分析事故已经或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情况,开展经济损失评估工作。

(4)6月7日~6月8日

结合各项调查结论,编制事故调查报告,提交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