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80939/2022-00009 | ||
| 发布机构 | 东海县环保局 | 发文日期 | 2022-05-24 |
| 标 题 | 关于成立连云港绿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火灾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 ||
| 文 号 | 连东环发〔2022〕27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关于成立连云港绿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火灾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执法局、监测站:
为做好连云港绿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金属废弃物综合利用生产车间火灾事故调查工作,贯彻“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事故查处原则,查明事故根源,掌握连云港绿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境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经连云港市东海生态环境局研究决定,成立事故调查组。
一、事故调查领导小组
组 长: 朱代树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井 涛 党组成员、监测站站长
唐 剑 党组成员、执法局二级主办
成 员: 苗 壮 执法局副局长
张正书 牛山分局局长
盛 涛 固废科科长
张 亮 环评科科长
韩鸿飞 监测站副站长
陈 岩 应急办主任
事故调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局应急办。
二、事故调查组职责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制定调查方案,通过现场勘查、查阅资料、取样监测等方式,提取相关证据材料,摸清企业情况,查清事故原因及事故过程,分析事故原因、事故性质,评估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环境污染情况,最终形成突发环境事件调查报告。
三、事故调查组构成及主要职责
事故调查组下设事故现场调查组、应急监测组、后期评估组。
1、现场调查组
主要职责:通过查阅资料及事故现场勘查,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明确事故原因、事故发生经过,确认事件性质,认定事件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
2、应急监测组
主要职责: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现场监测、布点、采样及分析,通过监测结果判定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情况。
3、后期评估组
主要职责:追踪火灾事故次生、伴生污染物的去向、处置方式,开展环境污染调查工作,明确事故已经或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评估事故造成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及生态破坏情况,并撰写事件调查报告。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