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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81376/2021-00012
发布机构 黄川镇黄川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04-02
标 题 关于做好黄川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省政府关于做好我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19〕97号)、《市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连政发〔2020〕9号)和《县政府关于做好我县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东政发〔2020〕20号)精神
时 效
关于做好黄川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20-04-02

关于做好黄川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黄政发〔2020〕12号

关于做好黄川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工作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省政府关于做好我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19〕97号)、《市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连政发〔2020〕9号)和《县政府关于做好我县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东政发〔2020〕20号)精神,切实做好我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我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对推动我镇“高质发展、后发先至”,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黄川具有重大意义。

二、明确普查的对象、内容和时间

(一)普查对象。本次人口普查的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二)普查内容。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三)普查标准时点。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准确把握普查基本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村、各站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规范普查行为。

(二)聚焦质量控制。实行严格的质量管控制度,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实行全流程质量控制。

(三)提升信息化水平。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探索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实时上报普查数据。

四、扎实做好普查组织实施

各村、各单位要按照“全镇统一部署、站所分工协作、各村分级负责、各方积极参与”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列入2020年和2021年的年度重点工作。镇政府成立黄川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镇人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统计办,负责普查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二)强化部门协同。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要按照职能分工通力协作。统计系统之间要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全力以赴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三)选优配强普查队伍。要高度重视“两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任,主要从村(居)委会选任。要结合具体情况,在人口普查知识、技能、法规和职业道德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查培训,确保“两员”胜任普查工作。

(四)加大宣传动员力度。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广泛深入生动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为普查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黄川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黄川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日

附件

黄川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王建军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加兵人大主席

朱斌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组织委员

李霆纪委书记

姜卉副镇长

徐新江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谈翩翩宣传委员

马明山党委委员

董大伟政法委员

董盈泽统战委员

成员:张丽芹财政所所长

陈陆华派出所教导员(主持工作)

谭恒元黄川卫生院院长

赵德玉民政助理

孙刚经管站站长

高希英农技站站长

陶西平文化站站长

范志阳计生站站长

董自李黄川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局长

马瑞黄川中学校长

赵勇黄川中心校校长

孙杰党委秘书(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办,张加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为鲁波、吕红梅、杨月娇、任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