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81376/2024-00017 | ||
| 发布机构 | 东海县黄川镇 | 发文日期 | 2024-04-04 |
| 标 题 | 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 |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各村、各单位:
春季以后,天气逐渐变热,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为尽最大努力减少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发生,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就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决落实省、市、县关于学生安全工作部署要求,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主动超前布局、有力应对变局、奋力开拓新局,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厘清职责分工,深化防溺水安全教育,深入开展水域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重点危险水域管理措施,督促家长履行好学生安全监护责任,坚决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发生。
二、工作内容
(一)各村
1.开展辖区各类水域排查,未设立防溺水警示标牌或需要更换的,5月1日前按统一样式设立,必要时设置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设施,配好救援竹竿、绳、圈等救生工具(救援竹竿长度原则上超过5米,直径3厘米以上,通体笔直,两端及表面削平,无尖头和毛刺,不会对施救活动造成二次伤害)。
2.开展辖区防溺水重点水域隐患排查治理,明确重点水域防溺水管理员,压实岗位职责。
3.做好辖区内小水池、小水窖、小塘坝、灌溉机井、输水管道、引水堰闸等区域安全防护情况的检查。
4.利用网络、农村“大喇叭”、短信、微信等各种渠道进行宣传引导,提醒家长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校外安全监管,组织村党员干部、水域管理员、志愿者等多种力量,对重点水域进行巡逻巡查。
5.统筹辖区各类水域的隐患治理、巡查督导、组织施救等工作,对辖区的溺水事件及时处置、按时上报、查找原因、加强整改。
6.加强取土、取石场所的安全管理,督促相关部门对遗留下来的取土、取石坑洼进行回填,确实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二)宣传办
1.组织主流媒体加强防溺水宣传引导,制作防溺水教育短视频、公益广告、宣传标语等,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途径刊播。
2.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会同中小学、卫生院、团委、妇联、派出所、消防救援等部门,联合开展暑期培训、宣传教育、急救知识普及等各类活动。
3.充分发挥各类志愿团队作用,进行巡回式宣讲,进一步丰富中小学生假期生活。
4.加强对学生溺水事故的舆情监测,及时处置涉学生溺水事故负面舆情。
(三)中小学
1.深入开展防溺水“六不”安全教育宣传,组织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班级群、致家长一封信、家访等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广泛宣传引导,提升学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
2.指导各校4月30日前完善家校联系制度,每名教育工作者负责对接10-30名学生,进行日常提醒和防溺水教育等工作,重点突出留守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通过开展线上线下家访等形式,引导家长履行监护和教育责任。
3.加强学校与村的联系对接,强化留守儿童、单亲、孤儿等特殊群体关心关爱工作,严防出现“看护真空”发生溺水事故。
(四)派出所
1.驻地派出所协助镇、村做好宣传材料制作、入户宣传、电话告知、日常联络等安全教育提示等工作。
2.对近年来接报的溺水警情开展分析研判,会同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督促指导各水域责任主体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依托防溺水智能监控系统,加大线上线下巡逻频次、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劝离进入高风险水域游玩人员。
3.加强应急救援演练,一旦接处溺水警情,同步联动消防救援、医疗救护、民间救援力量等及时前往救助,协调处置突发事件。
4.强化打击处理,对偷盗或故意破坏防溺水警示标牌、红外报警器、防护栏、防护网等防溺水设施的,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并督促相关部门对防溺水设施及时予以维护和更新。
5.实行预防未成年人溺水有奖举报制度,对拨打110电话举报未成年人私自或结伴相约到河流、湖泊、池塘、水潭等水域游泳、戏水、捉鱼,偷盗、破坏防溺水设施,以及紧急施救未成年人落水等行为,依据见义勇为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五)水务站
1.牵头摸排全县河流、湖泊、水闸、水库、池塘、水潭、沟渠、水井、蓄水池、积水坑、废弃矿井等各类水域情况,4月30日前完成管理责任划分界定。
2.牵头设计全镇统一的危险水域警示牌样式,明确内容、颜色、尺寸、材质等,4月26日前提供给村和相关部门单位制作。
3.发挥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平台作用,将防溺水工作纳入巡河巡湖内容,督导重点水域救生设施设备配备情况。
(六)文化站
1.指导各村在辖区内水库、水塘、湖泊、涧沟等涉水区域设立警示标牌,配齐救生、救护设备器具。
2.督导村加强涉水区域巡逻巡查,利用广播、电子屏等方式向村民宣传防溺水基本常识、自救方法。
3.组织从业人员参加救助知识培训,督促落实救生员等重点岗位持证上岗,提高现场处置溺水事件的救护能力。
4.做好对游泳场馆的指导和监管,防止泳池溺水,加强游泳技能培训。
(七)建管所
1.负责建设项目因建筑施工而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加强建筑施工监管,督促建筑单位及有关企业单位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2.加强对镇区绿化管理广场内水塘、湖泊及水上游乐场所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加强巡查管理。
3.指导物业公司,做好对小区内水域的管理。
(八)卫生院
组织各医疗机构开展溺水应急救治培训,在接到溺水事故报告后第一时间组织急救队伍赶赴现场开展抢救。
(九)农技站
引导各村落实小型水利沟、塘坝、蓄水池、水井、水产养殖水域、引水工程和中小型泵站等水域的管理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巡查、督导工作。
(十)农路站
加强对道路、桥梁等施工生产过程的监管,指导施工企业和管理单位排查整治坑、洼等安全隐患,加强现场安全监督,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防范学生进入作业区。
(十一)国土所
加强对辖区内采砂、取土、取石场所的安全管理,督促有关乡镇对闭坑矿山遗留下来的坑洼进行回填。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十二)派出所、安监所
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对接报的溺水事件信息,及时调度相关救援力量进行应急救援。督促采坑矿山企业落实防溺水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十三)民政办
1.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为重点,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加强家庭探访和安全提醒。
2.加强与家庭、学校、社会之间的衔接配合与教育,组织村干部、志愿者和“五老人员”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帮扶。
(十四)团委
1.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责任,搭建公益课堂,用好青少年之家等服务阵地,将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为青少年安全自护教育重要内容。
2.持续开展志愿服务,组织青年志愿者参与巡河巡湖工作,对重点水域周边戏水青少年及时予以劝阻引导,安全提醒。
(十五)妇联
1.制作发放《防溺水倡议书》等宣传材料,并组织开展儿童安全及自护自救等相关宣讲活动。
2.会同民政、中小学等部门,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责任,将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为关爱帮扶的重要内容。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尽一切努力遏制学生溺亡事故。
(二)强化督导检查。成立防溺水安全工作检查组,即日起对各地各部门防溺水工作进行“四不两直”检查,及时通报发现问题,迅速反馈督办,补齐工作短板,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务实高效的工作格局。
(三)严肃追责问责。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溺水事故分析通报制度,深入剖析事故发生原因及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大防溺水工作责任追究力度,强化压力传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东海县黄川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