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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81376/2022-00002
发布机构 东海县黄川镇 发文日期 2022-04-20
标 题 黄川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黄川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22-04-28


黄川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不断改善全镇生态环境质量这个目标,着力解决一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全镇大气、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逐渐增强。为全面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助力我镇经济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的环境基础。

二、任务分工

(一)“小散乱污”排查清理整治工作

对辖区内“小散乱污”企业进行“两断三清”,彻底完成关停整治工作。建立“小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长效机制,以村为单位,充分发挥网格化环境监管作用。强化日常巡查制度,发现一例、整治一例,防止“小散乱污”企业再蔓延,力保整改到位。各村属地负责土小企业排查,村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驻村干部是主要负责人,发现及时上报。

牵头领导:张加兵、黄瑶瑶、王红超

责任单位:工业办、环保办、安监所、各村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工业企业污染:对全镇工业企业进行精细化管控,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县环保部门进行查处,开展生物质锅炉专项整治,提倡使用清洁能源。

牵头领导:张加兵、黄瑶瑶、王红超

责任部门:工业办、环保办、安监所

2、餐饮油烟及露天烧烤污染治理工作:督促镇区餐饮行业和单位食堂使用清洁能源,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洗烟道,提高达标排放水平,取缔无证(照)饮食服务企业和违章占道餐饮摊点。

牵头领导:陆金洲、窦怀源

责任部门:城管队

3、秸秆(树叶等)综禁、垃圾禁烧工作:紧紧围绕“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污一条河、不黑一块田”的“四个一”目标,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各村区域内秸秆(树叶等)综禁、垃圾禁烧工作由各村属地负责,镇区杂物、秸秆、垃圾禁烧工作由环卫所负责。

牵头领导:孙永、窦怀源

责任部门:农技站、农管队、各村

4、全面减少扬尘污染

(1)施工工地扬尘:基本消除建(构)筑物拆除施工、垃圾清运、废旧材料堆放、道路保洁、裸露场地等活动产生颗粒物对大气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围挡、洒水、覆盖等方式进行防尘,大风天气停止作业。

牵头领导:陆金洲

责任单位:建管所、各村

(2)道路扬尘:监督经过镇区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升级改造,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厢,或使用防尘布、防尘网覆盖物料,捆扎紧密,不得有物料遗撒,要求按照规定路线、规定时段、规定时速行驶。

牵头领导:窦怀源

责任单位:农路办、各村

(3)建材、砂石企业:指取得环评批复或备案审批手续,并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一是物料加工易产生粉尘的工艺环节应采取密闭措施,安装收尘除尘设备并确保生产设备、废气收集系统和除尘设施应同步运行。粉状物料应储存于密闭料仓或封闭式建筑物内,块状、粒状等易散发粉尘的物料储存于储库、堆棚中或储存于密闭料仓中。二是临时露天堆放粒状、块状等易散发粉尘的物料,应使用防尘布、防尘网覆盖严密。三是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厢,或使用防尘布、防尘网覆盖物料,捆扎紧密,不得有物料遗撒。四是厂区地面进行硬化,厂房四周安装喷淋设备,生产场地日常清扫。

牵头领导:张加兵、黄瑶瑶、王红超

责任单位:工业办、安监所、环保办

(4)建材加工点、砂石加工点及堆料厂:对无资质的建材加工点、砂石加工点进行全面取缔。对建材、砂石堆料厂加强管理,临时露天堆放粒状、块状等易散发粉尘的物料,应使用防尘布、防尘网覆盖严密。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厢,或使用防尘布、防尘网覆盖物料,捆扎紧密,不得有物料遗撒。料场四周安装喷淋设备,堆放场地日常清扫。

牵头领导:陆金洲、窦怀源

责任单位:国土所、建管所、各村

5、汽修行业VOCS专项整治:严禁在重点管控区域内露天和敞开式汽修喷涂作业。

牵头领导:窦怀源

责任单位:农路办

(三)水污染防治工作

1、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禁养区内养殖场一律拆除、搬迁;非禁养区的养殖场设施设备进行改造升级,禁止粪便和污水外排,凡污水排放不达标的一律关停。

牵头领导:孙永

责任单位:农技站、各村

2、涉氟渉酸行业整治:确保非法石英砂酸洗点(二次冲洗点)零存在;严管重罚,推动所有涉氟涉酸企业升级改造,达标排放,严厉打击灯具厂、拉管加工等企业环评工艺外酸洗氟污染行为。

牵头领导:张加兵、黄瑶瑶、王红超

责任单位:工业办、安监所、派出所、环保办

3、镇村生活污水整治。从主要支流、干流两侧一公里范围内的镇村开始,加快完善镇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体系,实现镇区污水全面收集、全面处理,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完成、并实现稳定运行;提高村级分布式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在重点汇水区建设分布式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管网建设由城建负责,接管后污水处理由水务站负责。

牵头领导:陆金洲、黄瑶瑶、孙永

责任单位:城建办、水务站、农业办、各村

4、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加强对流域内农村河网体系的集中连片治理,消除断头沟、污水塘等,促使沟渠连通、改善水体流动性,同时加强农村河道沟渠日常保洁管护,及时清理河道沟渠中的杂草和垃圾。

牵头领导:陆金洲、黄瑶瑶、孙永

责任单位:城建办、农技站、环保办、水务站、各村

5、种植业面源污染。实施秸秆离田,加大对绿色农业及循环养殖的引导扶持力度。

牵头领导:孙永

责任单位:农技站、各村

6、入河排污口整治。维修主要干支流沿线破损闸站;完善水利工程设施;开展河道清淤疏浚,优化水系连通;实施闸门及排污口封堵,确保流域范围内所有具备闸坝控制条件的入河排口实施统一调度管理,严禁擅自排放。

牵头领导:黄瑶瑶

责任单位:水务站、水管所、各村

7、水利设施管控。维护尾水及支管网正常运行,确保企业、污水处理厂应接尽接;实施生态补水,增加生态补水量、优化水利工程调度,增强水体流动性,改善河道水质。

牵头领导:黄瑶瑶

责任单位:水务站、水管所、河堤林场、各村

(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1、村庄环境整治。高标准开展人居环境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及“垃圾清零”行动,对全镇22个行政村进行全面整治。

牵头领导:陆金洲、窦怀源、孙永

责任单位:城建办、农业办、各村

2、固体废物整治。利用环境网格化监管,加大巡查密度,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全力以赴打击非法转运、倾倒、填埋固体废物行为。

牵头领导:陆金洲、黄瑶瑶、王红超

责任单位:国土所、环保办、派出所、各村

三、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赵翔同志任组长,黄瑶瑶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负责各自分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依法严肃查处。对工作中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及时上报县有关部门进行依法严肃查处。对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开工的建设的、超标排放的、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的违法行为上报环保部门予以立案查处,对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上报有关部门依法立案查处。

3、强化责任追究。具体环保件实行属地化管理,由驻村领导督促各村进行整改,各村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明确各相关单位、各村环保职责,压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我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到位。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执行。

东海县黄川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0日

黄川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不断改善全镇生态环境质量这个目标,着力解决一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全镇大气、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逐渐增强。为全面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助力我镇经济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的环境基础。

二、任务分工

(一)“小散乱污”排查清理整治工作

对辖区内“小散乱污”企业进行“两断三清”,彻底完成关停整治工作。建立“小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长效机制,以村为单位,充分发挥网格化环境监管作用。强化日常巡查制度,发现一例、整治一例,防止“小散乱污”企业再蔓延,力保整改到位。各村属地负责土小企业排查,村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驻村干部是主要负责人,发现及时上报。

牵头领导:张加兵、黄瑶瑶、王红超

责任单位:工业办、环保办、安监所、各村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工业企业污染:对全镇工业企业进行精细化管控,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县环保部门进行查处,开展生物质锅炉专项整治,提倡使用清洁能源。

牵头领导:张加兵、黄瑶瑶、王红超

责任部门:工业办、环保办、安监所

2、餐饮油烟及露天烧烤污染治理工作:督促镇区餐饮行业和单位食堂使用清洁能源,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洗烟道,提高达标排放水平,取缔无证(照)饮食服务企业和违章占道餐饮摊点。

牵头领导:陆金洲、窦怀源

责任部门:城管队

3、秸秆(树叶等)综禁、垃圾禁烧工作:紧紧围绕“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污一条河、不黑一块田”的“四个一”目标,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各村区域内秸秆(树叶等)综禁、垃圾禁烧工作由各村属地负责,镇区杂物、秸秆、垃圾禁烧工作由环卫所负责。

牵头领导:孙永、窦怀源

责任部门:农技站、农管队、各村

4、全面减少扬尘污染

(1)施工工地扬尘:基本消除建(构)筑物拆除施工、垃圾清运、废旧材料堆放、道路保洁、裸露场地等活动产生颗粒物对大气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围挡、洒水、覆盖等方式进行防尘,大风天气停止作业。

牵头领导:陆金洲

责任单位:建管所、各村

(2)道路扬尘:监督经过镇区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升级改造,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厢,或使用防尘布、防尘网覆盖物料,捆扎紧密,不得有物料遗撒,要求按照规定路线、规定时段、规定时速行驶。

牵头领导:窦怀源

责任单位:农路办、各村

(3)建材、砂石企业:指取得环评批复或备案审批手续,并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一是物料加工易产生粉尘的工艺环节应采取密闭措施,安装收尘除尘设备并确保生产设备、废气收集系统和除尘设施应同步运行。粉状物料应储存于密闭料仓或封闭式建筑物内,块状、粒状等易散发粉尘的物料储存于储库、堆棚中或储存于密闭料仓中。二是临时露天堆放粒状、块状等易散发粉尘的物料,应使用防尘布、防尘网覆盖严密。三是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厢,或使用防尘布、防尘网覆盖物料,捆扎紧密,不得有物料遗撒。四是厂区地面进行硬化,厂房四周安装喷淋设备,生产场地日常清扫。

牵头领导:张加兵、黄瑶瑶、王红超

责任单位:工业办、安监所、环保办

(4)建材加工点、砂石加工点及堆料厂:对无资质的建材加工点、砂石加工点进行全面取缔。对建材、砂石堆料厂加强管理,临时露天堆放粒状、块状等易散发粉尘的物料,应使用防尘布、防尘网覆盖严密。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厢,或使用防尘布、防尘网覆盖物料,捆扎紧密,不得有物料遗撒。料场四周安装喷淋设备,堆放场地日常清扫。

牵头领导:陆金洲、窦怀源

责任单位:国土所、建管所、各村

5、汽修行业VOCS专项整治:严禁在重点管控区域内露天和敞开式汽修喷涂作业。

牵头领导:窦怀源

责任单位:农路办

(三)水污染防治工作

1、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禁养区内养殖场一律拆除、搬迁;非禁养区的养殖场设施设备进行改造升级,禁止粪便和污水外排,凡污水排放不达标的一律关停。

牵头领导:孙永

责任单位:农技站、各村

2、涉氟渉酸行业整治:确保非法石英砂酸洗点(二次冲洗点)零存在;严管重罚,推动所有涉氟涉酸企业升级改造,达标排放,严厉打击灯具厂、拉管加工等企业环评工艺外酸洗氟污染行为。

牵头领导:张加兵、黄瑶瑶、王红超

责任单位:工业办、安监所、派出所、环保办

3、镇村生活污水整治。从主要支流、干流两侧一公里范围内的镇村开始,加快完善镇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体系,实现镇区污水全面收集、全面处理,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完成、并实现稳定运行;提高村级分布式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在重点汇水区建设分布式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管网建设由城建负责,接管后污水处理由水务站负责。

牵头领导:陆金洲、黄瑶瑶、孙永

责任单位:城建办、水务站、农业办、各村

4、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加强对流域内农村河网体系的集中连片治理,消除断头沟、污水塘等,促使沟渠连通、改善水体流动性,同时加强农村河道沟渠日常保洁管护,及时清理河道沟渠中的杂草和垃圾。

牵头领导:陆金洲、黄瑶瑶、孙永

责任单位:城建办、农技站、环保办、水务站、各村

5、种植业面源污染。实施秸秆离田,加大对绿色农业及循环养殖的引导扶持力度。

牵头领导:孙永

责任单位:农技站、各村

6、入河排污口整治。维修主要干支流沿线破损闸站;完善水利工程设施;开展河道清淤疏浚,优化水系连通;实施闸门及排污口封堵,确保流域范围内所有具备闸坝控制条件的入河排口实施统一调度管理,严禁擅自排放。

牵头领导:黄瑶瑶

责任单位:水务站、水管所、各村

7、水利设施管控。维护尾水及支管网正常运行,确保企业、污水处理厂应接尽接;实施生态补水,增加生态补水量、优化水利工程调度,增强水体流动性,改善河道水质。

牵头领导:黄瑶瑶

责任单位:水务站、水管所、河堤林场、各村

(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1、村庄环境整治。高标准开展人居环境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及“垃圾清零”行动,对全镇22个行政村进行全面整治。

牵头领导:陆金洲、窦怀源、孙永

责任单位:城建办、农业办、各村

2、固体废物整治。利用环境网格化监管,加大巡查密度,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全力以赴打击非法转运、倾倒、填埋固体废物行为。

牵头领导:陆金洲、黄瑶瑶、王红超

责任单位:国土所、环保办、派出所、各村

三、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赵翔同志任组长,黄瑶瑶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负责各自分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依法严肃查处。对工作中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及时上报县有关部门进行依法严肃查处。对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开工的建设的、超标排放的、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的违法行为上报环保部门予以立案查处,对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上报有关部门依法立案查处。

3、强化责任追究。具体环保件实行属地化管理,由驻村领导督促各村进行整改,各村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明确各相关单位、各村环保职责,压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我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到位。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执行。

东海县黄川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