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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81376/2024-00002
发布机构 东海县黄川镇 发文日期 2023-10-08
标 题 黄川镇人民政府考勤制度(试行)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黄川镇人民政府考勤制度(试行)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24-01-11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镇机关内部管理,合理调配资源,确保机关、单位、站所及各职能办公室高效运转,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1.上下班实行移动终端考勤制度,实行每日三次考勤(早上上班、下午上班、晚上下班)。参加点名人员周一、周三、周五在党委会议室点名,机关安排的会议及其他重大活动均实行点名考勤制度,上级安排的会议或其他确需参加的事项要按规定请假。

2.严格请假审批权限和程序。领导班子成员请假须经党委书记批准;其他机关人员请假需严格执行请假报备手续,两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批准(站所长由主要领导批准);请假两天以上的必需经主要领导批准,七日以上的病假同时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证明并报镇党政办存档,未经主要领导签字批准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3.旷工、事假、缺勤相关处理规定。

(1)旷工处理规定。确因公出差,无法履行请假手续的,提前说明情况,并于返岗当日补齐公务手续,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累计旷工15天的将予以辞退。

(2)事假处理规定。当年事假天数将在当年的公休假天数中扣除。

(3)缺勤处理规定。每周将公示未打卡及旷工人员,缺卡一次扣20元。

4.以上制度由黄川镇党政办负责考核并定期公布。

黄川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8日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镇机关内部管理,合理调配资源,确保机关、单位、站所及各职能办公室高效运转,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1.上下班实行移动终端考勤制度,实行每日三次考勤(早上上班、下午上班、晚上下班)。参加点名人员周一、周三、周五在党委会议室点名,机关安排的会议及其他重大活动均实行点名考勤制度,上级安排的会议或其他确需参加的事项要按规定请假。

2.严格请假审批权限和程序。领导班子成员请假须经党委书记批准;其他机关人员请假需严格执行请假报备手续,两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批准(站所长由主要领导批准);请假两天以上的必需经主要领导批准,七日以上的病假同时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证明并报镇党政办存档,未经主要领导签字批准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3.旷工、事假、缺勤相关处理规定。

(1)旷工处理规定。确因公出差,无法履行请假手续的,提前说明情况,并于返岗当日补齐公务手续,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累计旷工15天的将予以辞退。

(2)事假处理规定。当年事假天数将在当年的公休假天数中扣除。

(3)缺勤处理规定。每周将公示未打卡及旷工人员,缺卡一次扣20元。

4.以上制度由黄川镇党政办负责考核并定期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