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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8143X
发布机构 洪庄镇洪庄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9-04-01
标 题 关于印发洪庄镇散葬乱埋治理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洪政发〔2019〕24号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洪庄镇散葬乱埋治理工作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 效
关于印发洪庄镇散葬乱埋治理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9-03-01

 

各村、各单位:

现将《洪庄镇散葬乱埋治理工作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洪庄镇人民政府

                        2019 3 1

 

 

 

 

 

 

 

 

 

洪庄镇散葬乱埋治理工作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殡葬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深入推进全县散葬乱埋治理工作,切实保护土地资源,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散葬乱埋治理工作专项行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散葬乱埋治理工作的意见》(东政发〔2018109号)文件精神,到2020年,殡葬设施建设和服务功能基本满足群众需求,占用耕地、林地、三沿六区三沿为铁路、国省道、主要河道两侧,六区为城市规划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区及农田保护区)内的散葬乱埋现象得到根治,资源节约、环境优美、生态文明蔚然成风。

二、工作任务

(一)2019年清明节前重点工作任务

1.启动公益性公墓建设。按照《东海县殡葬设施(公益性公墓)总体规划》(2018—2038),完成公益性墓区土地流转和平整等工作,公益性公墓开工建设,确保墓穴建设进度能够满足无主坟及散葬坟的平迁需要。

2.实施散葬坟及有规模老坟地治理。对所有无主坟实施就地平坟治理。对三沿六区可视范围内的散葬坟实施平迁,重点完成省道两侧高档墓平迁。其它散葬坟如暂时不能搬迁的,先对散葬坟实施绿化围挡,待公益性公墓建成后进行平迁。对有规模的老坟地实施绿化围挡,种植松、柏、女贞等长绿苗木,确保老坟墓不暴露在视线内。

3.严格控制散葬坟增量。签订镇村目标责任书,落实监管责任,通过加强巡查等措施,及时制止三沿六区乱埋乱葬行为,确保三沿六区范围内不出现新增坟墓。如出现新增散葬坟被举报查实的,给予举报人一定物质奖励。

4.排查取缔殡葬棺木、石材经营等场所。全面排查全镇范围内生产、销售棺材及大型豪华墓石材等土葬用品场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对制作及销售棺木、石材的土葬用品店铺、工匠等,进行严厉打击。

(二)2019年中元节前重点工作任务

1.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并投入使用。按照三统一(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墓穴价格、统一验收标准)的建设要求,全面完成公益性公墓和配套骨灰堂等设施建设。墓穴建设要做到单穴占地0.6平方米、双穴占地0.8平方米,每亩土地建设墓穴不得少于300座双穴墓,绿化覆盖率不得低于墓区面积的50%

2.完成三沿六区可视范围内散葬坟墓平迁工作。将清明前未能平迁的有主散葬坟搬迁至所在地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对安置在公益性公墓的,墓主承担成本费;自愿安置在经营性墓区的,购墓费用由墓主自理。

(三)2020年清明节前重点工作任务

完成国家和省级高标准农田农业项目内,铁路、高速路、国省道两侧以及水库、河流、堤坝等水利设施周边可视范围内坟墓的平迁治理工作;完成县级以下公路两侧和集镇、村庄周边可视范围内,以及耕地、林地内坟墓的平迁治理工作。

三、职责分工

各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范围内村散葬乱埋治理工作,治理过程中发生的平迁费用由实施主体单位承担。

镇民政办: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殡葬改革政策、措施、发展规划的制定。

镇财政所:负责安排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惠民殡葬、生态殡葬制度落实到位。

镇国土所:负责依法查处非法占用耕地的乱埋乱葬行为,做好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用地申请,配合民政办做好殡葬设施建设发展规划。依法查处非法占用林地和破坏森林资源的乱埋乱葬行为。

镇水务站:负责依法查处水库、河流、堤坝等水利设施周边的乱埋乱葬行为。

镇环保所:负责依法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的丧葬行为。

镇派出所:负责对丧葬活动中出现的扰乱公共秩序”“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打击处理。

四、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落实散葬乱埋治理工作责任,切实担负起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专门工作班子具体抓,严格落实辖区内治理工作的各项任务。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由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依法查处土葬和散葬乱埋行为。启动督查机制,定期对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二是强化氛围营造。充分利用标语、宣传栏、宣传单、宣传车等一切可以调动的宣传方式,全方位、多维度向群众讲明、讲透散葬乱埋治理的重要性,最大程度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设立有奖举报电话:0518—87625297,对出现新增散葬坟被举报查实的,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奖励费用由属地责任主体承担。

三是维护社会稳定。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操作难度大、矛盾比较突出,各村各单位既要确保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又要维护社会稳定。要加强正面引导,认真宣传有关法规政策,耐心细致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要坚持依法依规,按照有关法规政策办事,依法惩治和处罚非法殡葬行为。要做好信访维稳,将治理工作与信访维稳工作一同安排部署,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村,将信访人稳定在当地、矛盾解决在当地。

四是严明工作纪律。将散葬乱埋治理工作纳入镇村目标考核。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对在治理过程中不能发挥主导作用,且造成负面影响的;对抵制治理、煽动甚至参与上访闹事的;对因重视不够、措施不落实,导致治理工作严重滞后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党员、干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