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8143X | ||
| 发布机构 | 洪庄镇洪庄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9-05-22 |
| 标 题 | 关于印发全镇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文 号 | 洪政发〔2019〕28号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全镇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时 效 | |||
各村、各单位:
现将《全镇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洪庄镇人民政府
全镇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顶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全省近期多起亡人火灾事故教训 ,全面落实国家及省、市 、县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 ,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 ,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关于立即在《全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东安(2019)16号),结合全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坚持属地查、部门管、行业查的原则,严格落实属地管理 ,严格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3月底前)。各村、各单位要及时制定方案 ,将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要求传达到相关单位(车间、班组),并督促开展自查自纠。
(二)检查摸底 (
(三)集中整治(
(四)巩固提高(6月1至6月底)。各村、各单位要对消防安全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镇安委会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单位整治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三、检查重点
(一) “三合一 ”及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企业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检查企业员工是否熟练操作常用消防器材;检查家庭作坊是否存在人员住宿场所与加工、生产、仓储、经营等场所在同一建筑内混合设置。(牵头单位 :派出所)
(二)“群租房” 场所。重点检查是否将厨房间、卫生间、车库车棚、建筑危房等出租供人居住;是否将出租房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木板、泡沫夹芯板等易燃可燃材料进行房屋建造或群租房分间隔离;是否在出租房屋住宿单间使用明火,(电动自行车充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 )是否堆放杂物、存放电动车和煤气瓶;电线是否进行穿管保护并安装漏电保护器(有条件的单位安装电器火灾监测系统);是否按要求每间出租房配置一具灭火器;居住10人以上的群租房是否设置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器和消防软管卷盘。 (牵头单位 :派出所)
(三)电动自行车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居民住宅小区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公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 ,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规停放现象;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在人员密集场所、“群租房”、“三合一” 场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员经常活动的空间内停放或者充电现象;是否存在占用汽车停车库与汽车混合停放,未与相邻建筑物保持安全距离的现象。 (牵头单位 :派出所、各村)
(四)社会单位行政许可情况核查。以消防大队列管的二级重点单位、公安派出所列管的三级重点单位以及符合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不放心单位为重点核查对象 ,全面排查单位行政许可情况,是否存在无证无照经营、使用、生产的现象。 (牵头单位 :派出所)
(五)易燃易爆场所。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工艺处置技术小组 ,对企业自身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 ,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及处置对策,做到“一厂一策 ”风险摸排和管理;单位是否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定期开展消防设施检查并建立档案台账,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防雷、防静电、防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明火或吸烟现象;重点岗位人员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应急演练。 (牵头部门 :安监所)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摸清底数。本次行动以属地排查为主,行业排查为辅 ,坚持条块结合。各村、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对本辖区负责范围的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三个必须”原则,组织本行业领域开展消防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见附件1)。 实行网格化排查,逐级建立“大、中、小 ”三级网格 ,逐一明确责任人员 ,组织力量 ,开展交叉式、抄底式、地毯式排查。对每个单位(场所)、每栋建筑逐一登记造册,分类建立台帐 ,随查随录、及时更新。排查过程中,向单位场所发放《消防安全职责要求告知书》(见附件2),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二)及时督改问题。各村、各单位对排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 ,要制定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 ,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责任人 ,实行逐级层报制度 ,由各级领导签字背书 ,层层落实督改责任。制发整改通知书 ,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督促责任单位(场所)落实整改措施 ;对暂时无法整改的,督促单位(场所)落实管控措施;对重大火灾隐患,上报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对区域性火灾隐患和老旧小区改造、小区消防车道被占用等消防安全难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力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已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力争在
(三)落实防范措施。各村、各单位要对所辖区域内的单位(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升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等级。
(四)提升技防水平。依托“智慧城市”建设 ,积极推广各类火灾技术防范措施。分类推广新型不燃外墙保温材料、电气火灾监测系统、联网远程监控、电动车智能充电设施等火灾防控新技术、新产品 ,切实提升建筑或火灾技防水平。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各类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进行检测 ,及时消除隐患,提升自动消防设施完好率。
(五)严格铁腕执法。各部门要加强协作,保持执法高压态势 ,切实形成消防安全监管合力。对检查发现存在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的,落实行业监管职责,组织联合执法 ,用好用足各类执法手段及时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坚决依法关停。加大对存在火灾隐患单位的日常检查力度 ,确保执法程序执行到位,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火灾隐患督改到位。
(六)强化宣传培训。各村、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组织主流媒体深入开展跟踪报道,每天滚动播放消防宣传标语,每周开展火灾隐患曝光行动,发动全社会人员利用微信、短信平台参与火灾隐患举报,营造浓厚的行动氛围。依托现有消防教育场馆(室)等固定阵地分行业、分群体开展“体验式”消防教育培训,组织开展“消防进万家”、“百万学生学消防”、“千万群众共参与” 等系列宣传活动。行动期间各村开展全员参与的消防安全演练不少于2 ;各村利用广播每周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不少于2次。
(七)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各单位要固化运用工作经验 ,定期分析研判本地本行业消防安全形势,分类、分级督改消防安全隐患。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厘清责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责任倒查追究“五个一律”规定,强化工作问责。对每起亡人火灾事故,坚持“一案四查 ”(查直接责任、查主体责任、查监管责任、查领导责任)。 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水平,在火灾高危单位推行专职消防安全经理人制度,推广火灾公众责任险 ,指导单位(场所)建好微型消防站。健全社会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开展综合演练,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行动领导小组 ,并设立办公室在镇安监所,分管安全的副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行动统筹协调。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履行好消防工作职责;要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细化任务分工,各级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
(二)加强部门联动。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加快推进消防安全重点难点问题整治。各村、各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积极建立联动机制,对涉及多部门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和整治难点,要主动加强沟通会商,合力消除隐患。要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广泛发动网格员、治安巡防员、平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参与到本次行动中,形成齐抓共治的氛围。
(三)强化督导考核。镇安委会将组成检查组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全面落实到位。
(四)及报送信息。各村、各单位要确定联系人,对所负责排查的场所、单位,每周四下午下班前报送消防安全检查表,于
联系人:孔庆团 联系电话:13961323001(603002)
附件: 1、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任务分工表
2、消防安全职责要求告知书
3、消防安全检查表
附件1:
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任务分工表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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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整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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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整治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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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或组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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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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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饭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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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人是否对员工进行过消防知识培训;2、是否有消防器材;3、员工是否会使用灭火器材;4、灭火器材是否过期;5、消防通道是否通畅无杂物堵塞;6、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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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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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市场、超市、洗浴、足浴、桑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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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分局、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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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tv、网吧、游戏厅、棋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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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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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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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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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是否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2、负责人是否对员工进行过消防知识培训;3、是否有消防器材;4、员工是否会使用灭火器材;5、灭火器材是否过期;6、消防通道是否通畅无杂物堵塞;7、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现象;8、单位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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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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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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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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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教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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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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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利院、养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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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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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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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场所、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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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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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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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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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有消防器材;3、人员是否会使用灭火器材;4、灭火器材是否过期;5、消防通道是否通畅无杂物堵塞;6、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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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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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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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管理、村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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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人是否对员工进行过消防知识培训;2、是否有消防器材;3、员工是否会使用灭火器材;4、灭火器材是否过期;5、消防通道是否通畅无杂物堵塞;6、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现象;3、群众对消防安全的知晓率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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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
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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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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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单位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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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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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消防安全职责要求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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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单位的消防安全法定职责、要求告知如下:
【共同职责】
一、单位(包括出租房)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出租房的出租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全面负责。单位应当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的主体责任。
二、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的自动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消防安全标准实行规范化管理,除履行第二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每年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责任书;
(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四)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每半年集中开展全体员工的培训和演练不少于一次;
(五)每年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每季度清洗油烟道不少于一次,每月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
(六)火灾高危单位每季度开展一次自我评估,每年委托第三方有资质机构开展一次评估,其他重点单位每月开展一次开展自我评估。对消防安全评估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整改。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合格或者备案的建筑物、场所的使用性质;确需改变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重新申请消防验收或者备案。建筑物的外墙装修装饰、建筑屋面使用以及广告牌的设置,不得影响防火、逃生和灭火救援。
五、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六、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应当与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并由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对自动消防设施的全面检测(检测报告存档期限不得少于三年)。消防控制室实行二十四小时双人值班制度(与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的,可以实行单人值班)。值班操作人员应当持消防职业资格证上岗,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确保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理火灾和故障报警。
【分类职责】
七、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的设置,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应当设置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位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八、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消防安全规定。
九、用于居住的出租房屋,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出租人应当遵守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消除或者通知承租人消除;
(二)对承租人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进行监督;
(三)发现承租人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及时制止;
(四)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要求。
承租人应当遵守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对承租房屋内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日常管理;
(二)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的,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三)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消除或者通知出租人消除;
(四)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要求。
十、企业集体宿舍、居住人数较多的出租房屋、居民住宅区以及其他停放电动车较多的单位,应当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设置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因客观条件无法设置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加强日常管理,做好巡查、检查工作。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车。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
(告知单位)
签收人:
年 月 日
| 附件:3
消防安全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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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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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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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或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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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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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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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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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督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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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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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合一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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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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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员工是否熟练操作常用消防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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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小区、家庭作坊是否存在人员住宿场所与加工、生产、仓储、经营等场所在同一建筑内混合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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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租房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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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将地下室、半地下室、厨房间、卫生间、车库车棚、建筑危房等出租供人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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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将出租房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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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木板、泡沫夹芯板等易燃可燃材料进行房屋建造或群租房分间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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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在出租房屋住宿单间使用明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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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动自行车充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 )是否堆放杂物、存放电动车和煤气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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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线是否进行穿管保护并安装漏电保护器(有条件的单位安装电器火灾监测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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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按要求每间出租房配置一具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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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住10人以上的群租房是否设置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器和消防软管卷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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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动自行车隐患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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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住宅小区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公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 ,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规停放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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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在人员密集场所、“群租房”、“三合一” 场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员经常活动的空间内停放或者充电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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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存在占用汽车停车库与汽车混合停放,未与相邻建筑物保持安全距离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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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单位行政许可情况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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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派出所列管的三级重点单位以及符合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不放心单位为重点核查对象 ,全面排查单位行政许可情况 ,是否存在无证无照经营、使用、生产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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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燃易爆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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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工艺处置技术小组 ,对企业自身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 ,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及处置对策 ,做到“一厂一策 ”风险摸排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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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是否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定期开展消防设施检查并建立档案台账 ,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防雷、防静电、防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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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明火或吸烟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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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点岗位人员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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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方面消防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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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负责人: 参加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2019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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