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80760/2023-00002 | ||
| 发布机构 | 东海县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3-01-19 |
| 标 题 | 关于组织开展“文明实践在晶都·七彩志愿暖新春”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 ||
| 文 号 | 东教办〔2023〕2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各中小学、县直教育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常态化,根据县文明办《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文明实践在晶都·七彩志愿暖新春”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精神,在第一季度组织开展“文明实践在晶都·七彩志愿暖新春”志愿服务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文明实践在晶都·七彩志愿暖新春”
二、主要内容
围绕安全守护“青色”志愿服务,扎实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新春行”志愿服务系列活动。各学校要结合本校教育特色和相关工作安排,联合县司法、团县委、妇联、公安、交通运输、住建等单位和各乡镇,通过活动开展,指导和帮助青少年过好快乐精彩有趣的寒假生活。要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引领,帮助孩子们度过一个健康、充实的寒假,引导师生、家长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幸福年。
1.开展“我们的节日”-春节、元宵等传统文化教育活动;
2.开展假期医护人员子女关爱帮扶活动;
3.开展孤残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学业辅导和送温暖活动;
4.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和禁燃禁放、文明过节等宣传活动;
5.开展支教助学、学业辅导活动,通过托管、网课、少年宫等多种载体和形式,指导学生完成好假期作业、开展好文体活动;
6.其他主题及类型的志愿服务活动。
三、活动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好党组织和党员先进作用,把握春节期间、“3.5”学雷锋日等深入开展志愿服务契机,把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作为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热在基层、热在群众的重要举措,大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2.各单位要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形式,结合学校寒假、节日、学雷锋日等第一季度的主题教育活动安排,策划涉及参与性广、针对性强、时效性好的活动,动员和指导师生积极参与。
3.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及时反映活动进展和成效,及时总结推广创新做法和或活动经验,宣传活动中涌现的暖心故事、感人事迹等,通过专题报道、系列宣传等形式扩大活动影响。
4.各单位要及时向东海教育发布、东海融媒体等传递活动图文材料,每场活动不少于3张(原图、志愿者服装、有远景、中景和近景及现场全貌),体现活动主题、志愿者、服务对象等,现场劝阻不文明行为。平时活动材料要及时报送和宣传,阶段性材料在3月10日前报送文明办邮箱dhxwxcbzyz@126.com、局dhxjyjwm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