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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68176933/2022-00005
发布机构 东海县开发区 发文日期 2022-05-24
标 题 东海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厂环评公示(第二次)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东海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厂环评公示(第二次)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22-05-2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内容(第二次)

项目环保公众参与公告

江苏智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受东海开发区富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开展对“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国家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东海开发区富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拟投资16807.58万元新建1座工业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总占地面积55.3155亩,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为2万m3/d。项目分两期建设,两期工程污水处理能力均为1万m3/d,污水处理厂工程按2.0万m3/d规模土建一次建成,设备分两期配置。污水处理采用“水解酸化池+改良AAO生物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V型滤池”组合工艺,出水消毒采用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后尾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经2号增压站排入东海县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工程,最终通过大浦闸下游大浦河排污通道排入临洪河入海。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主要服务范围为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评价结果表明,项目大气污染物在各种气象条件下,对周围环境及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大气功能区类别降低。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在本项目正常排放条件下,污水处理厂尾水各污染因子浓度均能够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经2号增压站排入东海县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工程,最终通过大浦闸下游大浦河排污通道排入临洪河入海,对临洪河水质影响较小。

在事故工况条件下,污水处理厂尾水各污染因子浓度均严重超标,尾水排入东海县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工程后对临洪河水质产生较大影响,污染临洪河口水质。为此,在污水处理厂运行期间,应加强管理,杜绝事故发生。

3、声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在设计中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经预测可知,厂界噪声叠加本底值后厂界监测点预测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当地声环境功能区划。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危险固废经过合理的处理处置后,不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非正常情况下,废水集水池发生防渗层破裂将会对地下水环境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在运行过程中须加强管理,定期对各处理单元池体状况进行检查,发现有渗漏情况,须及时对池体进行维修,防治地下水污染。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初沉池、生物池(预缺氧区、厌氧区、缺氧区)、污泥浓缩池”分别加盖收集,污泥脱水间和固废库密封负压收集。废气收集至“生物滤池”处理后,通过1#15m排气筒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污水处理厂自身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加药间冲洗废水、污泥脱水间冲洗废水、废气处理系统定期排水、板框压滤机滤液、污泥浓缩池上清液、分析化验排水、初期雨水等。本项目接纳及自身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厂“水解酸化池+改良AAO生物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V型滤池+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后,尾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经2号增压站排入东海县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工程,最终通过大浦闸下游大浦河排污通道排入临洪河入海。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设备主要为风机、包装机、泵等,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通过设备间隔声、做防震基础、进风口加装消声器等措施以达到消声、降噪的要求,可确保本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化验室废液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栅渣、沉砂池排砂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外售利用。项目运行后,通过对污泥进行鉴定,确定处理处置或利用方式,鉴定前污泥暂按危废管理。

严格按照上述措施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及人体不会产生影响,也不会造成二次污染,所采取的治理措施是可行和有效的。

(5)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源头控制手段:①对厂内污水处理处理区、污泥处理区、加药间、危废仓库、雨污分流系统、污水管道区域、消防水池均做防渗处理;②工艺管线,除与阀门、仪表、设备等连接可以采用法兰外,应尽量采用焊接;③设备和管道检修、拆卸时必须采取措施,应收集设备和管道中的残留物质,不得任意排放;④强化防渗工程的环境管理。

项目采取分区防控措施:根据项目各功能单元可能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污染程度,将厂区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和简易防渗区,提出相应的防渗要求。项目通过上述措施预防对地下水影响。

综上所述,本项目所采取的各项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不会造成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下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要求,选址符合相关规划,生产过程中采用了较为清洁的生产工艺,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基本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的排放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正常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委托江苏智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请您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

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形式提出您们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包括:

1、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以及认为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可能带来的问题;

2、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重点关注的问题;

3、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所持有的态度;

4、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主要是通过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来举行。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海开发区富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191837920@qq.com

邮寄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晶都路1199号(东海开发区管委会)

苗运锋  13775493126

单位名称:江苏智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55号

单位负责人:崔慧平

项目联系人:杨工(电话0518-85521405)

电子信箱:907649462@qq.com   

东海开发区富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4日

公参调查表.doc

东海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厂环评全本.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