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468176933/2021-00021 | ||
发布机构 | 东海县开发区 | 发文日期 | 2021-03-16 |
标 题 | 关于制发东海经开区2021年度意识形态 | ||
文 号 | 东开工委发〔2021〕11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关于制发东海经开区2021年度意识形态
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部门、村(社区):
为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根据中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省委《实施细则》和《东海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评办法(试行)》精神,现制发东海经开区《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请对照责任清单,逐条分解落实。
中共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21年3月16日
2021年度东海经开区意识形态
工作责任清单
责任 主体 |
工作措施和目标要求 |
领导班子 |
1.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决策部署。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及时学习传达上级关于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 |
2.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要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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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向上级专题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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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严格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审核把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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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网络安全体系,做好热点问题舆论引导和突发事件舆情应对,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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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加强主流意识形态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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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选优配强宣传思想文化干部队伍。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对错误思潮和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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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每年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切实担负起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问题的责任。 |
责任 主体 |
工作措施和目标要求 |
主要负责人 |
1.主持召开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对职责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
2.每年至少听取2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报告,每年带头上1次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党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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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处置工作的领导,组织推动各有关方面密切协作,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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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全面掌握班子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情况,发现存在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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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
1.协助党工委书记统筹协调指导意识形态工作。就意识形态工作目标任务、重大举措提出安排建议,就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等提出应对建议。 |
2.按照党工委部署要求,对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协调、指导各方面整体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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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每年至少召开2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会。统筹协调、组织党工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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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领导、组织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主持制定总体思路、工作要点和推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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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子成员 |
1.按照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分管的业务工作和部门(单位)的实际,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
2.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对业务工作中涉及意识形态的事项严格把关,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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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对分管部门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督促纠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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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把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本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査材料和年终个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