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81413/2023-00002 | ||
| 发布机构 | 东海县李埝乡 | 发文日期 | 2023-03-23 |
| 标 题 | 关于开展生活垃圾集中整治 “春风行动”的通知 | ||
| 文 号 | 李政发〔2023〕10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开展生活垃圾集中整治 “春风行动” | ||
| 时 效 | |||
各村各单位:
自开展“李埝乡村庄清洁春季集中攻坚行动”以来,全乡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但部分自然村庄内外、国省道沿线、田间地头等仍存在一定问题。为进一步提升环境卫生质量,特别是解决农村生活垃圾及漂浮物等问题,巩固我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果,现在全乡范围内开展生活垃圾集中整治“春风行动”专项工作。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组保洁、村收集、乡集中、县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为着力点,全面排查清理农村积存垃圾,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工作机制,落实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护机制,解决农村生活垃圾乱丢乱倒乱堆问题。
二、工作内容
(一)整治范围
全乡11个行政村54个自然村
(二)行动时间
2023年3月24日-2023年4月24日
(三)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整治“春风行动”,聚焦城乡交汇处、村村交界、村庄周边、房前屋后、道路两侧、河塘沟渠等重点区域,实现村庄由面上向村庄周边清洁拓展,着力营造干净整洁有序和美的村庄环境。
三、工作重点任务
(一)清理农村生活垃圾。以村庄积存的生活垃圾为重点,对房前屋后、街头巷尾以及沿路沿河等重点区域开展全面清理。同时,对村庄外部的主次干道、田间地头、沟塘河渠、树林、山坡及城郊结合部、城乡道路两侧、高速(快速)公路两侧、铁路沿线等处积存的生活垃圾也要及时监管,实现村内村外生活垃圾无堆积、无死角,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二)在生活垃圾整治过程中,禁止露天焚烧生活垃圾现象出现。各村要加大力度对生活垃圾焚烧工作治理,发现一处,通报一处,处理一处。
(三)乡城管队将不定期对各村生活垃圾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村细化工作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工作机制,配齐稳定专业化保洁队伍,各村按人口标准配备保洁人员。加大环卫设施投入,对环卫设施统一标识和编号,损坏设施及时维修或更换。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突击阶段(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10日),要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和彻底清、清彻底,做到范围再广,尺度更大。
第二阶段巩固阶段(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18日)要对11个行政村的村庄环境进行重点打造,让人有“眼前一亮”的提升。
第三阶段扫尾阶段(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24日),要在日常保洁和精细化下功夫,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反弹;要树立精品意识,坚持统筹推进。
五、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乡党委、政府将把抓好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整治“春风行动”纳入议事日程,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动员、亲自推动。驻村包片领导干部具体落实。村党组织书记是本村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地见效。
(二)建立健全机制。积极完善“组保洁、村收集、乡集中、县运转、县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想方设法解决现阶段每个环节存在的难点问题,保证体系不脱节、不掉链,能够正常有效运转,确保做到“日产日清”。村级要足额配备保洁员,保证工资正常发放,做好日常考核,保持日常保洁常态化、正常化;要配齐配足垃圾桶,加强收集,方便群众;要加强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及运输设备配备,确保满足本乡镇垃圾集中处理需求。
(三)深入宣传发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集中宣传报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的目的、意义和内容。通过典型宣扬和现场观摩等方式,推广先进经验、先进做法,发挥以点带面、辐射带动作用。建立群众事群众抓、群众参与、群众监督机制,鼓励当地群众投工投劳,接受群众咨询、举报,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和回应,并认真抓好整改。
(四)严格督查考核。坚持长效常态整治,每次集中整治行动和日常督查,每月进行一次汇总评比并通报。按照工作布置这次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整治“春风行动”,将于4月底进行考核评比,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给予“红榜”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进行“黑榜”通报、曝光。通过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有力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