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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81413/2021-00004
发布机构 李埝乡李埝乡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12-01
标 题 关于加强李埝乡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 专项治理方案
文 号 李政发〔2020〕56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汲取事故教训,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切实加强全乡各类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规范管理工作,维护公共安全,现就进一步规范全乡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有关事项通知
时 效
关于加强李埝乡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 专项治理方案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20-12-01

关于加强李埝乡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 专项治理方案

李政发〔2020〕56号

关于加强李埝乡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

专项治理方案

各村、各单位:

为汲取事故教训,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切实加强全乡各类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规范管理工作,维护公共安全,现就进一步规范全乡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

二、职责分工和治理重点

(一)职责分工

乡安监所、派出所、城管办负责全乡所有单位、辖区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专项治理工作。

(二)治理重点

(1)乡驻地电动自行车是否停放在门厅、楼梯间、过道、安全出口等位置。

(2)乡驻地是否存在将电动自行车推上楼、入户充电或从楼上拉飞线充电问题。

(3)积极推广建设具备过载保护、功率监测、充满自停、故障报警、简易喷淋自动灭火、室内防烟排烟等功能的集中式智能充电装置以及不燃材料的停放车棚。

三、治理行动步骤

治理工作分为三个步骤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2020年12月2日前)乡成立专项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广泛发动,部署到位,做到人人知晓,广泛参与。

(二)集中治理阶段(2020年12月)。乡安监所、派出所、城管办对停放在建筑内共用走道、楼梯间等重点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提醒业主,并组织清理。对电动自行车定点停放区域的充电线路、装置进行维护保养,重点加强消防通道、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定点停放区域安全巡查,做好充电线路设施的安全检查;组织开展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对全乡辖区逐一过堂、逐一整治,采取建档管理模式,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覆盖。

(三)长效管理阶段(2021年1月)。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把相关工作做精、做细、做深,防止电动自行车回流入楼,切实促进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四、工作要求

(一)认识要再提高。消防安全无小事,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楼道内电动自行车失火致事故教训历历在目,我县近期也发生类似事故,虽无人员伤亡,但足以引起我们警醒,我乡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开展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专项治理工作。

(二)宣传要再造势。乡安监所、派出所、城管办要在小区内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围绕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和江苏省《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和民用建筑燃气使用场所消防安全须知》,通过制作张贴相关动漫画图、宣传标语,海报等,大力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指导业主按照规定要求配合做好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工作,同时教育业主一旦遇到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切勿盲目逃生,要选择正确的路线和方法,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逃生能力。

(三)整治要再深入。由于乡辖区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规范管理工作动态性、实时性强,乡安监所、派出所、城管办要在排出的现有安全隐患的基础上,再深入,再排查,确保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部排查到位,全部覆盖到位。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督查形式确保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隐患督查家家到。对业主将电动车违规停放在消防车通道,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及私拉电源线充电的,要认真排查并及时履行好劝阻、制止的工作职责,治理工作每天要做好台账记录。

(四)督查要再强化。乡要成立专项督查组,通过查看抽查、实地检查等形式,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整治不彻底的单位,进行全乡通报,并在安全生产高质量考核中予以扣分。

各村、各单位要及时报送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2021年1月22日前报送工作总结,相关材料报送乡安监所办公室。

联系人:邵成林,电话: 13815645038

东海县李埝乡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