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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81413/2021-00009
发布机构 李埝乡李埝乡党委 发文日期 2020-07-27
标 题 关于印发《李埝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李委发〔2020〕35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东海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精神,乡党委乡政府研究决定从2020年4月起至2022年12月,在全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现制定全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时 效
关于印发《李埝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20-07-27

关于印发《李埝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李委发〔2020〕35号

关于印发《李埝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

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有关单位:

现将《李埝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东海县中共李埝乡委员会

东海县李埝乡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7日

李埝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习近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东海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精神,乡党委乡政府研究决定从2020年4月起至2022年12月,在全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现制订全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部署要求。牢牢把握“两个不放松”总要求和“务必整出成效”总目标,深刻汲取响水“3·21”等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把学习提高与狠抓落实贯穿全周期,把压紧压实责任与细化实化措施贯穿全链条。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和有社会影响的事故,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以抓好安全生产的实际行动和良好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二、主要任务

通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全乡有关单位和企业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放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差距等突出问题,推动安全发展理念落地生根;通过持续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落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通过建立各层级分工负责,审批、监管、执法有效衔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和其他行业管理部门相互配合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体系,使“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成为刚性要求,推动监管责任落地生根。将各个专项整治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全面开展学习教育。乡党委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简称《专题片》),将《专题片》纳入干部理论教育讲师团宣讲案例库,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交流会。在党员“固定学习日”播出《专题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干部在线学习和日常教育培训重要内容。二是全覆盖全方位推进专题宣讲。深入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宣讲活动,领导干部带头宣讲,乡党委乡政府组建安全生产宣讲小分队,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各单位和企业宣传工作重点,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党委主要领导深入基层一线、企业一线系统宣讲,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宣传教育两个“全覆盖”。组织开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大讨论和“书记和乡镇长说安全”活动。围绕“筑牢安全防线,严守安全底线”主题,开展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优秀作品征集展播活动。落实事故警示教育现场会制度,组织参观市安全生产警示教育馆。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纳入“安全生产月”、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康杯”竞赛等活动重要内容,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三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实行乡党委乡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年度专项述职等制度。健全完善安委办工作制度体系,单位安全生产季度履职报告制度。认真落实新产业、新业态方面的监管责任,主动“向前走一步”,协同共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20项重点事项清单,建立生产经营单位主动报告安全生产风险制度;严格安全责任追究,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强化安全生产警示提示、约谈、重要工作事项督办、重点管理单位督导等制度应用,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整改评估和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四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突出危险化学品使用、消防、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全面落实《东海县推进城市安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全面运行安全生产问题处置监管平台。五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和人才培养,对承担安全生产专项重要工作、参加应急救援和抢险救援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和重要贡献的安全监管干部适时表彰奖励,优先提拔任用。六是健全完善体制机制。乡人大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实行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安全生产有奖举报等制度,完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制度规范。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推动企业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企业严格执行江苏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20项清单。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足额提取并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支出。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和报告制度,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2021年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2022年底前,规模以上企业完成自评工作。二是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全员岗位责任。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鼓励企业依托各类高校培养重点岗位人才。三是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安全防控责任。严格执行《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风险报告规定》,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警示报告等制度,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治理措施。加强危险源和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加强风险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重大危险源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落实企业重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2020年底前,企业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成重大危险源和危险作业事项的排查建档工作并建立管理制度、落实管控措施;2021年底前,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和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失控漏管;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四是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基础管理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加强职工安全防护管理,加强外包等业务安全管理,加强复工复产安全管理。充分应用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提升企业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五是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建立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企业严格遵守事故报告有关规定,不得瞒报、漏报、谎报、迟报。发生事故后,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次生灾害和二次事故,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开展调查处理。六是构建企业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格局。提升专业服务机构服务水平,推动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并充分发挥其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运用安全生产“一查三督”工作法,鼓励企业组建区域性安全生产业主委员会,推动安全生产“人人参与、人人履职、人人尽责”,促进企业优生、优育、优长,打造“优等生俱乐部”。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完善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全链条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消除监管盲区。全面辨识危险废物风险,建立危险废物处置机制,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形成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全过程监管体系。全面摸清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安全风险隐患,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和产业工人素质,提升自动化、信息化水平和本质安全水平,完善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加强消防救援专业队伍建设和应急预案演练,提升危险化学品救援和处置能力。全面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行业系统性风险,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较大事故以及有重大社会影响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一是组织开展打通“生命通道”工程,实施“一岗一责、一类一策、一村一档、一楼一长、一梯一防”综合治理,2022年底前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二是针对人员密集、超市等重点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三是聚焦老旧村庄、老旧市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光伏产业等突出风险,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四是着力夯实基层火灾预防基础,加大基层火灾隐患整治力度,推进乡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强化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建设,促进基层火灾防控责任落实落地。五是组织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实行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六是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深入开展网格化社会治理信息平台消防管理模块应用,上线运行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和自主评估系统,2022年底前分级建成全乡消防大数据库。七是全面实施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建立惠及广大群众的“均等化”消防教育培训工作机制。聚焦“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要,持续加强消防队站、装备器材和实战能力建设,推动落实消防灭火救援装备建设三年规划。

(五)建筑施工专项整治重点。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组织施工等问题;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部分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

(六)城乡燃气专项整治重点。重点整治燃气设施附近施工无现场监护,出租房用于非法经营燃气行为,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

(七)农业机械安全专项整治。在全乡农业机械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主要包括田间场院农业机械作业场所、农业机械作业服务组织、农业机械维修网点等。进一步压紧夯实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在全乡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务求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消除农业机械安全监管领域盲区漏点,化解影响制约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基础性、源头性矛盾问题;防范遏制较大农业机械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农业机械事故,切实提升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全乡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八)乡安全生产管控能力提升。一是提升领导能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二是提升防控能力,深入排查评估安全风险,加强源头治理,推进工贸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强化标准化创建和运行管控。三是提升监管能力,强化监管执法,加强事故警示教育。四是提升应急能力,完善应急机制,加强应急演练,强化应急物资储备。五是提升保障能力,加强人员机构建设,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强化安全宣传教育。

三、时间安排

按照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已开展的专项几个安全专项整治,在前期整治的基础上,时间延续至2022年12月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五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2020年4月至7月)。按照全国和省、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部署要求,统筹安排本辖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总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保障措施,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2.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自查自改与督查整改相结合,突出条块结合、联动推进,在全乡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对查出的问题隐患具备整改条件的,按照“一年小灶”要求立查立改、应改尽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制定整改方案,紧盯不放,推动整改落实。对国务院督导组、省督导组、市巡回督导组现场指出和移交的问题隐患要立即整改销号。深入分析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在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原因,对重点单位、重点企业以及重要场所、重要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简称“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加快推进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3.集中攻坚(2021年)。坚持举一反三抓整改,持续推进国务院督导组和省、市、县督导组反馈问题隐患、本乡排查发现各类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对“存量”问题隐患进行集中攻坚、建档销号。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坚决啃下一批“硬骨头”。聚焦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精准执法,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消除监管盲区漏点。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督导力度,强化对突出问题、重大隐患的跟踪督办、闭环整改。

4.巩固提升(2022年)。聚焦为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全方位全领域纵深推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分析区域性行业性安全风险、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挖掘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梳理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完善的具体制度,逐条逐项推动落实。深入总结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经验,推广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制度成果,将治理实践提炼固化为长效机制,形成系统完备、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