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81413/2022-00002 | ||
| 发布机构 | 东海县李埝乡 | 发文日期 | 2022-04-06 |
| 标 题 | 关于开展非法倾倒填埋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 |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制定《李埝乡非法倾倒填埋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 ||
| 时 效 | |||
各村、各单位:
根据《连云港市非法倾倒填埋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为迅速消除环境污染和风险隐患,制定《李埝乡非法倾倒填埋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村、各单位认真对照执行。
东海县李埝乡人民政府
2022年4月6日
附件:李埝乡非法倾倒填埋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废弃坑塘(宕口),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填埋、堆存工业固体废物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清理填埋的工业固体废物并依法规范处置,开展污染地块生态环境修复,彻底解决一批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问题,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做到源头上预防,杜绝新的风险隐患发生。
二、排查对象
(一)关闭、废弃露天矿山宕口;
(二)交通和水利工程建设产生的各类取土场(坑);
(三)其他可能存在非法倾倒、填埋、堆存工业固废的地点。
三、工作安排
(一)制定方案阶段(4月6日前)。结合属地实际,制定详细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排查阶段(4月7日至15日)。各村、各单位要迅速对废弃坑塘(宕口)及其它可能倾倒填埋工业固废的地点开展排查,摸清底数,逐一登记在册。已回填和复垦的,要排查回填时间、回填物种类、性质、来源、数量等信息;尚未回填和复垦的,要排查是否存在非法填埋、倾倒、堆放固体废物行为。发现问题,立即上报环保办。
对可能存在倾倒、填埋固体废物的坑塘(宕口)、遗弃厂房等点位,进行打孔取样检测,核实确认是否存在非法填埋、倾倒、堆放固体废物情况。对排查发现存在问题的点位,建立问题清单。
(三)整治阶段。对排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点位,要根据倾倒、填埋物种类、性质,逐一科学制定开挖、处置方案,依法依规处置。清运后的坑塘(宕口)及其他点位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调查评估,对地表水、地下水或土壤中污染物浓度水平明显高于所在地环境背景值的,分类制定整治措施,科学开展评估、论证、整治、验收等工作。
(四)总结阶段。原则上6个月内完成问题点位整治工作,整治完成后,组织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验收。实施整治销号制度,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形成“一坑一档”。建立长效机制,实施动态更新管理,及时将新发现的点位记入台账,实施整治。
四、其他要求
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填埋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抓紧抓实。
(一)明确责任分工。各村村支书要亲自抓,组织开展排查整改工作,并建立问题清单,对问题排查整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相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责落实监督责任,加大对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填埋问题的发现、查处力度,督促指导排查整治工作。
(二)坚持边查边改。各村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违法案件等立即上报,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对违法违规问题,要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整治到位,确保“清零”,对存在客观原因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完成。
(三)依法打击违法行为。对排查发现的非法倾倒、填埋、堆存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行为,要迅速立案调查,对能够查实违法责任主体的,要依法查处,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村要建立废弃坑塘(宕口)长效监管机制,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切实发挥县镇村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作用,严厉打击利用坑塘(宕口)偷埋、偷倒固体废物违法行为,以本次排查建立的坑塘(宕口)清单为基础,定期开展排查,确保废弃坑塘(宕口)有人管、管得住,从源头上预防,杜绝新的风险隐患发生。
请各村4月14日前,上报排查整治进展情况表(见附件1) ; 4月27日前,续报问题点位整治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