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81413/2021-00013 | ||
| 发布机构 | 李埝乡 | 发文日期 | 2020-04-10 |
| 标 题 | 李埝乡“非洲猪瘟防控网格化管理及非法 调运生猪”工作实施方案 |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根据《省、市、县、文件精神,非洲猪瘟防控促进我乡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东防非指办【2020】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李埝乡“非洲猪瘟防控网格化管理及非法调运生猪”工作实施方案. | ||
| 时 效 | |||
李埝乡“非洲猪瘟防控网格化管理及非法 调运生猪”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县、文件精神,非洲猪瘟防控促进我乡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东防非指办【2020】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按照“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二十四字防控方针,切实做好我乡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二、目标任务
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
三、具体措施
(一)非洲猪瘟防控网格化管理成员
1、成立李埝乡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李埝乡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副乡长徐腾任网格长,农技站刘凯乡级网格员、各村支部书记以及服务公司防疫员为网格员成员,各村成立十户长制村干部包户。
2、对全乡生猪养殖户、调运人、经纪人、屠宰手、召集开会告知,发放告知书,对经纪人实行一对一管控制。
3、李埝乡是苏鲁交界结合处为了更好管理非洲猪瘟防控促进我乡生猪生产恢复发展,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设立山东交界处山西头村、石寨村、沃子村、五联村、非洲猪瘟防控及生猪非法调运检查站,24小时值班制度,检查过往调运畜禽车辆登记消毒,对非法调运畜禽查处上报县级部门及公安处理。
(二)落实工作措施
1、为加强生猪运输监督检查力度,根据县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的要求,我乡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充分发挥网格员巡查制度,严禁从非洲猪瘟疫区调运生猪及产品进入我乡,严禁从非洲猪瘟受威胁区调运生猪,严厉打击非法调运生猪。
2、防疫员对生猪养殖户要宣传,定期对圈舍进行消毒防疫,实行严格的封闭饲养管理,严禁敞放;教育引导养殖户,严禁泔水喂养,安全养猪十要诀。
3、严格疫情报告。从即日起,各村及非洲猪瘟防控临时消毒要严格执行非洲猪瘟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有疫情报疫情,无疫情报平安。乡农技站及时将当天疫情情况按规定上报。
4、加强宣传教育。各村委会、及各驻村干部要深入养殖户开展非洲猪瘟防控知识的宣传,防止造成恐慌,消除负面影响,引导人民群众正确认识非洲猪瘟,重视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5、强化责任追究。非洲猪瘟防控网格人员,务必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严把关口,不放进可疑生猪及生猪产品运输车辆入境。确保防控非洲堵瘟责任不打折,措施不落空,严格工作纪律。
四、应急预案
(一)及时排查。各村要对辖区内包片包户到人不定期的到各养殖户进行走访排查,一旦发现生猪异常现象,要及时报告乡农技站,乡农技站要及时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初验。如果发现疑是非洲猪瘟症状,需立即上报县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
(二)定点检查。凡是发现疫情省、疫情临近省的生猪及生猪产品进入我乡,要立即扣押、上报,做无害化处理。对发现来自非疫情省的生猪,来自非疫情省和疫情省非限制调运区域的生猪产品,有检疫证明的,到农技站备案,没有检疫证明的,立即扣押、上报,做无害化处理。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