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81413/2021-00020 | ||
| 发布机构 | 东海县李埝乡 | 发文日期 | 2021-07-19 |
| 标 题 | 李埝乡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李埝乡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
| 时 效 | |||
李埝乡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7月12日,苏州市吴江区四季开源酒店发生坍塌,造成人员伤亡,省委书记娄勤俭、省长吴政隆作出重要批示,省政府也于7月13日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为切实加强全乡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确保李埝乡乡村建筑使用安全,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结合市《关于立即开展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工作安排,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在李埝乡范围内开展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国内多起房屋坍塌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乡既有建筑安全管理,确保建筑使用安全,严防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
二、排查整治重点和范围
坚持全面摸底与重点排查相结合,重点抓好以下类型建筑的排查整治:
(一)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的房屋(重点为预制板房);
(二)未按规定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和无竣工验收的房屋(含厂房);
(三)擅自装修、改扩建的房屋(含擅自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以及过程中改变承重结构的房屋);
(四)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多合一”自建房;
(五)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房屋;
(六)农村三层及以上、用作经营(包括用于出租)、人员密集、擅自改扩建的自建房和辅房安全情况。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0日前)。各部门、各行政村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各单位实际,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全面摸底排查(8月31日前)。各部门、各行政村按照实施方案,全面开展摸底排查,不落一栋、不落一户,做到应查尽查;要重点核查无资质设计施工,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房屋,以及已排查出安全隐患但未整治到位的房屋;尽快完成存在安全隐患农房的鉴定工作,缺少房屋安全性鉴定报告的农村经营场所,将责令停业并吊销营业执照。
(三)狠抓隐患整治(9月30日前)。各部门、各行政村对排查发现问题的房屋,要逐一形成问题清单,逐一明确整治方案,该鉴定的立即鉴定,该加固的立即加固,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停业的坚决停业,该拆除的坚决拆除,确保D级危房不得住用,采取即知即改坚决实行劝离、腾空和封闭措施;C级危房要加固维修观察使用,确保隐患及时消除,坚决杜绝重大房屋安全事故发生。
(四)验收总结阶段(10月31日前)。乡专项行动专班要组织专业力量开展验收工作,造册归档,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各行政村要全面加强对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层层压实排查责任、整治责任,明确排查责任人和整治责任人,确保排查到位、安全隐患整治到位。
(二)落实责任分工。乡建管所、综合执法局负责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验收全过程工作,组织建设工程监督机构和社会专业力量提供全程技术支撑,依法依规实施整改或移交有关部门实施整改;负责查处违法占地建设及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等问题;文化站、安监所负责幼儿园、学校、文化旅游场所、卫生院、餐饮等场所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各行政村负责本辖区内所有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负责组织部署、督促落实本区域内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三)强化问题整改。充分认识既有建筑安全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问题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2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电发〔2020〕53号)、《关于加强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使用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苏农房排查联[2021]1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城镇既有建筑安全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69号)以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连政办发〔2020〕70号)文件要求,对排查整治中出现的问题隐患,第一时间责令整改,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跟踪督促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确保万无一失。
(四)严格长效管控。各单位、各行政村要结合排查工作,将既有建筑安全排查、危险建筑定期检查及特定条件下的既有建筑安全专项检查有机结合,建立既有建筑安全管理档案,实现动态管理,做到安全隐患早预防、早发现、早消除。
李埝乡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