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81413/2022-00004 | ||
| 发布机构 | 东海县李埝乡 | 发文日期 | 2022-07-27 |
| 标 题 | 关于进一步明确李埝乡小型水库管理权限的通知 | ||
| 文 号 | 李政发〔2022〕23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进一步明确本乡小型水库管理权限和管理内容 | ||
| 时 效 | |||
关于进一步明确李埝乡小型水库管理权限
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
为加强水库管理工作,实现专业化管理,保障小型水库安全运行,根据省政府有关通知要求,经研究,现进一步明确本乡小型水库管理权限和管理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一、李埝乡水务站为小型水库的管理单位,负责娄山水库、李埝水库、石寨水库、邵家水库、官庄前水库、场东水库、高埝水库、恰恰南水库、恰恰北水库、高马水库、高山水库、黑豆涧水库、黑牛王水库、山西头水库等14座水库的运行管护和安全管理工作。相关村委会配合水务站做好水库管护工作,自觉维护水库管理法律法规。
二、水务站负责落实水库专职管护人员;各级水库管护经费由水务站负责管理并专款专用。
三、水务站管理工作接受县水务局和乡政府监督。
李埝乡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