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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81413
发布机构 李埝乡 发文日期 2018-10-31
标 题 关于李埝乡成立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的决定
文 号 李政发〔2018〕68号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各村、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保护农村经济组织成员利益,强化村级集体经济监督与管理,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苏办发[2011]50号)省纪委、省监委、省财政厅、省农委《关于印发泰州市积极构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系统工作情况》及东委农【2018】34号《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管理制度》的通知,经乡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李埝乡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具体事项如下: 一、代理服务内容: 村
时 效
关于李埝乡成立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的决定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08-25

 

各村、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保护农村经济组织成员利益,强化村级集体经济监督与管理,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苏办发[2011]50号)省纪委、省监委、省财政厅、省农委《关于印发泰州市积极构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系统工作情况》及东委农【2018】34号《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管理制度》的通知,经乡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李埝乡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具体事项如下:
一、  代理服务内容: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存货及债权、农业资产、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滩涂、水面及四荒地等资源性资产。
二、  办公地点
李埝乡农村经济服务站
三、  人员设置
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共配备工作人员四名,其中:服务中心
主任赵沛亮,主管会计颜晓红、李慧,农村产权交易操作员许海婷。
 
 
东海县李埝乡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