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0779/2024-00016 | ||
发布机构 | 东海县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4-07-05 |
标 题 | 关于调整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时间的通知 | ||
文 号 | 东民发〔2024〕73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关于调整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时间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场)民政办、财政部门及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县民政局、县财政局《东海县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补充通知》(东民发〔2021〕42号)第三章发放方式及流程第2条“发放时间”中困境儿童生活补助资金按季度发放,每季度末月20日前发放调整为“困境儿童生活补助资金按月发放”,其他相关规程不变。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相关要求
各乡镇要按照“民政部门核定对象、标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代发到人”的流程,精准掌握人员动态,严格按时间节点做好困境儿童的审核上报工作。具体为: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在每个月的月底前将次月的困境儿童发放人员花名册上报至民政局,民政局核查确定困境儿童增减员及发放标准等情况后,报县财政局。各乡镇在每个月月底前将困境儿童申请表报送民政局审核审批,审批完成后各乡镇报送电子版至民政局汇总并录入一卡通系统,民政局将在10号之前向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从而确保困境儿童生活补贴在20日前打卡发放到位,节假日顺延。
二、调整时间
2024年7月1日开始执行。
东海县民政局 东海县财政局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