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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81309/2021-00021
发布机构 石榴街道 东海县人民政府石榴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20-01-03
标 题 关于石榴街道深入开展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文 号 石街发〔2020〕1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督导江苏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江苏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连云港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精神,石榴街道决定从2019年11月20日起至2020年12月底,在全街道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时 效
关于石榴街道深入开展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20-01-03

关于石榴街道深入开展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石街发〔2020〕1号

关于石榴街道深入开展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督导江苏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江苏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连云港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精神,石榴街道决定从2019年11月20日起至2020年12月底,在全街道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汲取“3·21”等事故教训,认真按照国务院督导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突出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坚决整治安全发展理念不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深入不具体、对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等八个方面突出问题,把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与细化实化措施贯穿专项整治工作全过程,建立健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平稳向好。

通过一年左右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力提高安全红线意识、风险防控效能、安全管理能力、事故防范效果和安全治理水平,坚定不移推动专项整治出成效,以实际行动践行好“两个维护”。务求显著压降事故总量,防范遏制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事故;务求从源头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隐患见底、措施见底、整改彻底;务求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务求取得制度性成果,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推动全县“高质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要把握好四个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本着客观锐敏发展问题、责任担当面对问题、广泛深入调研问题、实事求是解决问题的原则,在整体推进、全覆盖排查整治基础上,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聚焦重大风险隐患,聚焦安全生产管理问题短板,着力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务求把所有影响安全稳定的风险隐患排查出来,把专项整治成效体现到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上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压降事故总量上来。

(二)坚持企业主体。要夯实整治过程、突出结果导向,强化企业对标落实问题隐患自查自纠。各村、各单位要深化督查检查,从严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并指导帮助企业不断提升安全管理能力水平。要强化依法治安,着力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力度,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切实把“红线”意识体现到生产经营全过程。

(三)坚持齐抓共管。各村、各单位必须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全面排查风险隐患,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横向到边”,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全面排查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确保“纵向到底”。要加强联动,坚决消除监管空白盲区,形成工作合力。

(四)坚持系统治理。在推进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中,推动安全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要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着力构建长治久安的体制机制,着力补齐力量能力不足的突出短板,着力强化久久为功的基层基础,加快完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提升治理能力。

三、整治重点

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紧紧围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覆盖所有行政村和所有行业领域、停产半停产及厂房租赁企业,坚持条块结合、联动推进,对政治站位不高等重点问题开展综合整治,对重大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治理。

(一)综合整治重点内容

对照《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文件、规定,对照《问题清单》落实“三个责任”,聚焦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深入不具体、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对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化工园区发展无序、安全监管水平不适应化工行业快速发展需要等八个方面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力戒形式主义,确保取得成效。

1.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安全生产研究、部署、督办不力,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强,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等问题。

2.红线意识不强的问题。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在总揽经济社会(行业领域)发展中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政绩观存在偏差,招商引资、规划建设不能严把安全关,盲目引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等问题。

3.监管责任缺位的问题。落实《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不到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任务不清,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推动落细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监管部门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

4.企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企业在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能力评估“六到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等问题。

5.隐患排查不扎实的问题。对风险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隐患整治走形式、走过场,隐患整改“五到位”不落实,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落实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清单管理、动态更新、闭环整改等问题。

6.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只放不管、只检查不执法或简单化限制执法;开展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对企业负责人法制教育不到位,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放任违法企业明停暗开、假停假改,长期带病生产等问题。

(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内容

1.危险化学品行业专项整治重点。一是源头管理失控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两个导则”不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管理能力考核和未持证上岗等问题。二是监管责任悬空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物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和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进展迟缓;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未实施联合审批等问题。三是本质安全水平低下问题。重点整治重大危险源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和安全仪表系统;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按要求开展本质安全诊断等问题。四是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承包商不符合资质或对承包商安全失管等问题,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等,特别是冬季未落实生产设备尤其是重大危险源防冻防凝措施,年末盲目抢产量抢进度等问题。

2.火灾防控专项整治重点。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等场所火灾隐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道路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等问题。

3.消防专项整治重点。重点整治责任体系不健全、防火宣传教育不深入、火源管控不力、消防预案未制定、管护力量不达标、值班值守制度不落实等问题。

4.道路交通专项整治重点。重点整治车辆超速、超载、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非法改装、不符合安全标准、违规停放等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动态监控、车辆例检、维护保养和驾驶员安全教育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加大对“两客一危”车辆查处力度,坚持逢车必查、违规必扣、违法必处;加快推进公安、交通联合执法站建设,推动落实对客运车辆驾驶资格、营运资质、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和“三超一疲劳”交通违法违规“四必查”措施;严打“违章王”、“百吨王”、非法改装车辆。

5.建筑施工专项整治重点。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组织施工等问题;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

6.城镇燃气专项整治重点。重点整治燃气设施附近施工无现场监护,出租房用于非法经营燃气行为,燃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露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

7.加油站和商业场所专项整治重点。重点整治非法加油站(点);油库罐区、加油站(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餐饮、商业综合体等场所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商业公共场所电梯及电气设备线路、餐饮场所燃气及冷库使用环节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8.群租房专项整治重点。重点整治出租人、承租人、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物业公司未落实相关安全责任,出租的房屋不符合房屋建设、治安、消防等安全管理规定,出租人、承租人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堵塞消防通道、私拉乱接电线、随意给电动车充电,以及未定期检查和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等问题。

此外,烟花爆竹、电力、农业机械、水旱灾害、特种设备、宗教场所、校园和校车、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等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四、时序安排

(一)学习动员阶段(11月20日起至2019年12月底)。各村、各单位集中安排时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突出问题、整改意见,深入学习娄勤俭书记、吴政隆省长在“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大会上部署要求,深入分析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安排。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1月至9月底)。重点把握三个时间节点:2019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今年以来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问题隐患整改情况汇总,梳理汇总省、市、县考核巡查以及安全生产巡查、大排查大整治和明查暗访等集中移交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为开展集中整治提供问题隐患清单。2020年1月至3月底,结合年末岁初安全生产特点,按照《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聚焦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开展大排查大整治,确保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2020年4月至9月底,完成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在排查整治的同时,逐项梳理出在政策层面、制度方面需要研究的事项,明确牵头部门、责任人和措施建议,成熟一个、研究一个,及时作出制度性安排,不断夯实监管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

(三)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2020年10月至12月)。各村、各单位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督查检查,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并将落实情况上报安监所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专项整治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要求。各村、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感、紧迫感,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深刻汲取“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全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平稳向好。

(二)强化组织领导。邵博书记、许东艳主任为石榴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石榴街道成立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街道办主任许东艳任组长,街道办所有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办安监所办公室,统筹协调全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三)强化问题整改。要坚持强化问题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强化立查立改、边查边改,严格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第一时间责令限期整改,能尽快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跟踪督促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确保万无一失。对企业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并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督促企业整改到位。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

(四)强化问责问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各村、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每项任务要分解到具体部门、落实到具体人员。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体责任。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从重严肃惩处。石榴街道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干部绩效考核。

(五)强化舆论宣传。要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全社会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举报奖励机制,设立公开举报电话:13912185066 联系人:刘军

附件1:

石榴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许东艳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马超群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姜华纪工委书记

张刘军办事处副主任

薄祥菊办事处副主任

陆金洲办事处副主任

张培剑党工委委员、人武部副部长

姜威党工委政法委员

陈春党工委宣传委员

丁瑞卿党工委组织委员

成员:王进财政所所长

徐进德派出所所长

刘军安监所所长

贾伟党工委秘书

刘秀芳民政助理

徐进红农经站站长

张加珍文化站站长

苗运江计生办主任

范宝光农技站站长

王安东建管所所长、埝河村党支部书记

王安中城管队队长

王堃综合执法局石榴中队队长

李春丽司法所所长

赵国良国土所所长

陈广兵环卫所所长

李文飞农路站站长

时山东劳动所所长

李同柏敬老院院长

丁凯广播站站长

徐国庆供电所所长

魏琮人农商行行长

何洁邮政支局局长

李卫召农业银行行长

张正海电信支局局长

薄伟杨水务站站长

章荣斌高级中学校长

赵专初级中学校长

李应刚中心小学校长

孙加群幼儿园园长

刘加红卫生院院长

何方东榴村支部书记

戴永康西榴村支部书记

李庆光浦西村支部书记

高尚柳汪村支部书记

陈兴让车庄村副支部书记

陈启海新庄村支部书记

丁海瑞三里村支部副书记

英宜军东安村支部书记

王佃品兴隆村支部书记

张茂引蛤庄村支部书记

李宝昌麻汪村支部书记

孙慧博望村支部书记

姜中军姜庄村支部书记

仲其建杨圩村支部书记

刘福来讲习村支部书记

颜士卫小里村支部书记

全体驻村干部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石榴街道安监所办公室,刘军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全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附件2:

东海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任务分工方案

1.专项整治工作综合督导组。组长由许东艳主任总负责。

2.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组。马超群主任负总责,安监所牵头,刘军所长为第一责任人。

3.火灾防控专项整治工作组。姜威委员负总责,派出所牵头,为徐进德所长为第一责任人。

4.电力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组。马超群主任负总责,石榴供电所牵头,徐国庆所长为第一责任人。

5.宗教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组。丁瑞卿委员负总责,文化站牵头,冯德义为第一责任人。

6.文化旅游专项整治工作组。陈春委员负总责,文化站牵头,张加珍站长为第一责任人。

7.校园和校车专项整治工作组。丁瑞卿委员负总责,幼儿园、小初高中牵头,章荣斌、赵专、李应刚校长为第一责任人。

8.农业机械专项整治工作组。张刘军主任负总责,农技站牵头,范宝光站长为第一责任人。

9.水旱灾害专项整治工作组。张刘军主任负总责,农技站牵头,范宝光站长为第一责任人。

10.交通运输专项整治工作组。姜威委员负总责,派出所牵头,为徐进德所长为第一责任人。

11.建筑施工专项整治工作组。陆金洲主任负总责,建管所牵头,王安东所长为第一责任人。

12.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马超群主任负总责,安监所牵头,刘军所长为第一责任人。

13.加油站和商业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马超群主任负总责,安监所牵头,刘军所长为第一责任人。

14.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组。马超群主任负总责,安监所牵头,刘军所长为第一责任人。

15.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组。陆金洲主任负总责,民政办牵头,刘秀芳助理为第一责任人。

16.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工作组。姜威委员负总责,派出所牵头,为徐进德所长为第一责任人。

17.群租房专项整治工作组。姜威委员负总责,派出所牵头,为徐进德所长为第一责任人。

石榴街道办事处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