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80752/2021-00009 | ||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0-06-01 |
| 标 题 | 关于开展2020年度东海县“美丽家园”示范点及“庭院美化”示范户培树工作的通知 | ||
| 文 号 | 东农〔2020〕65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关于开展2020年度东海县“美丽家园”示范点及“庭院美化”示范户培树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场、街道)、经开区: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办、政府办《2020年东海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东委办〔2020〕7号)以及市农业农村局、市妇联《关于开展2020年度连云港市“美丽家园”示范点及“庭院美化”示范户培树工作的通知》(连农〔2020〕56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引领广大妇女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中贡献巾帼力量,现就2020年度全县“美丽家园”示范点及“庭院美化”示范户培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培树工作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为目标要求,2020年全县培树县级“美丽家园”示范点24个,在此基础上选树市级“美丽家园”示范点1个;全县培树各级“庭院美化”示范户6000户,在此基础上选树市级“庭院美化”示范户200户。
二、申报条件
(一)县级“美丽家园”示范点。“美丽家园”示范点申报主体为在美丽家园建设工作中推动有力、成效显著的村。
1、生态宜居。聚焦垃圾污水处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环节,实施清洁庭院、清澈污水、清理村庄等重点举措,实现农村居住环境大幅优化,节能环保意识显著提高,乡村整体村容村貌有效提升,尤其农村妇女生活质量明显改善。村已建成挂牌的各级各类美丽庭院、最美农家示范户、庭院美化示范户的比例超过60%。
2、治理有效。村充分发挥广大妇女在农村环境整治中的作用,村妇联组织健全,妇联干部队伍坚强有力,妇女群众作为参与者、建设者和受益者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参与意识和能力不断彰显,在保障村居安全、调处邻里矛盾、维护妇儿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独特作用,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3、乡风文明。在清朗身心、清新家风中,发挥巾帼志愿者、妇女组织和女性社工群体作用,深入开展各类家庭文明创建活动,弘扬家庭美德,传播优良家风,提升文明素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效组织动员各层面各领域的妇女参与协商议事,带动乡风文明程度明显提高。
4、示范性强。县级“美丽家园”示范点的打造,以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实际效果为前提,以农民群众的满意程度为标准,创建工作代表性强,符合当地实际,易复制、好推广,能够发挥较强的综合示范引领作用。
(二)县级“庭院美化”示范户。县级“庭院美化”示范户申报主体为按照“五清五美”标准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中表现优异的家庭。
五清五美标准:清洁庭院整洁美、清澈污水卫生美、清理村庄绿化美、清朗身心协调美、清新家风文明美。主要内容:物品用具无乱堆乱放,室内室外无卫生死角,房前屋后无闲置空地,院内院外无乱搭乱建,家风淳朴无陈规陋习。
三、申报时间
8月10日前,各乡镇(场、街道)以及经开区根据要求完成申报;四季度,县农业农村局、县妇联联合组织对申报市级“美丽家园”示范点、“庭院美化”示范户进行抽查评估、综合评审。
四、相关要求
1、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培树工作深入开展,对评选出的“庭院美化”示范户进行挂牌表彰。
2、请各乡镇(场、街道)以及经开区对照条件和要求,认真自查,好中选优,切实推荐出创建特色明显、发展态势优良、示范带动能力强的美丽家园示范点和庭院美化示范户。
3、请各乡镇(场、街道)以及经开区按格式要求填好申报材料,于8月10日前一式两份报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和县妇联发展部(同时报电子版)。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县农业农村局 叶江红
联系电话:80510972
电子邮箱:dhxzzb888@163.com
县妇联发展部 于香玲
附件:1.2020年“美丽家园”示范点及“庭院美化”示范户目标任务分解表
2.2020年县级“庭院美化”示范户汇总表
3.2020年市级“庭院美化”示范户推荐汇总表
4、2020年市级“庭院美化”示范户推荐表
5.2020年县级“美丽家园”示范点申报表
东海县农业农村局 东海县妇女联合会
2020年6月1日
附件1
2020年“美丽家园”示范点及“庭院美化”
示范户目标任务分解表
乡镇 |
县级美丽家园示范点(个) |
县级庭院美化户范户数(户) |
推荐市级庭院美化户示范户数(户) |
经开区 |
1 |
60 |
2 |
安峰镇 |
1 |
370 |
12 |
牛山街道 |
1 |
320 |
11 |
石榴街道 |
1 |
330 |
11 |
石湖乡 |
1 |
170 |
5 |
曲阳乡 |
1 |
200 |
6 |
房山镇 |
1 |
420 |
14 |
平明镇 |
1 |
360 |
12 |
张湾乡 |
1 |
180 |
6 |
驼峰乡 |
1 |
350 |
12 |
白塔埠镇 |
1 |
400 |
13 |
黄川镇 |
1 |
380 |
13 |
石梁河镇 |
2 |
350 |
12 |
青湖镇 |
1 |
320 |
11 |
温泉镇 |
1 |
300 |
10 |
双店镇 |
1 |
300 |
10 |
李埝乡 |
1 |
260 |
9 |
山左口乡 |
1 |
250 |
8 |
桃林镇 |
1 |
440 |
15 |
洪庄镇 |
2 |
200 |
6 |
种畜场 |
20 |
1 |
|
李埝林场 |
20 |
1 |
|
小计 |
22 |
6000 |
200 |
附件2
2020年县级“庭院美化”示范户汇总表
乡镇:
序号 |
户主姓名 |
户主身份证号 |
家庭地址 |
家庭户籍人数 |
附件3
2020年市级“庭院美化”示范户推荐汇总表
县区:
序号 |
户主姓名 |
户主身份证号 |
家庭地址 |
家庭户籍人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