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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81464/2021-00026
发布机构 平明镇平明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02-17
标 题 平明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
文 号 平政发〔2020〕19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现将《平明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时 效
平明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20-02-17

平明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深刻汲取去年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巩固危险化学品三年安全综合治理成果,持续深化综合治理,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批示指示和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守安全红线,坚持标本兼治,深化改革创新,健全体制机制,明晰责任,严格监管,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提高监测预警能力、监管执法能力、救援实战能力,促进全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加强危险化学品源头管控,落实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扶持优质企业做大做强,淘汰落后工艺和产能,推动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完善危险化学品全链条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法制,消除监管盲区。全面辨识危险废物风险,建立危险废物处置机制,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形成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全过程监管体系。全面摸清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和产业工人素质,提升自动化、信息化水平和本质安全水平,完善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加强消防救援专业队伍建设和应急预案演练,提升危险化学品救援和处置能力。全面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行业系统性风险,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较大事故以及有重大社会影响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三、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全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自2019年12月至2020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2月)。各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部署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1月至2020年9月)。各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按期完成。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10月至12月)。各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书面总结经验成果报镇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整治内容及分工

(一)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

1.深入排查评估安全风险。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制定的《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全面排查评估各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风险,突出各行业领域使用危险化学品和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物流企业、码头、铁路车站、机场和城镇燃气经营使用等领域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评估。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形成各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一张图。(中学、中心小学、环保办、

建管所、公路站、水务站、农技站、文化站、卫生院、安监所、市场监管分局、县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排查评估企业安全风险隐患。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江苏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和分级办法》和《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深度检查指导工作指南》,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对重大事故隐患及短期难以整改的隐患挂牌督办。(安监所负责)

3.排查评估企业重点部位安全风险。按照《江苏省化工企业安全风险分区分级指南(试行)》,开展企业安全风险分区分级评估,绘制企业内部红橙黄蓝安全风险分布图。对红色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落实责任人和管控措施。落实风险研判和承诺公告制度。(安监所负责)

4.排查评估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风险隐患。深入排查,科学评估,动态管理,分类监管,再排查、再评估油气输送管道存在的风险隐患。开展整改治理,全面管控消除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风险隐患。(自然资源所、环保办、建管所、公路站、安监所、市场监管分局、管道公司和各村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排查评估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排查评估液化气站、液化石油气经营、液化石油气充装、液化石油气气瓶及调压阀、连接管等配件产品质量、餐饮场所燃气使用等方面的安全风险隐患,全面管控消除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建管所、派出所、市场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

1.加强高危化学品管控。加强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等高危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全过程管控。(派出所、环保办、公路站、安监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突出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危险货物运输监管,强化运输企业的储存设施、停车场和码头风险管控。(建管所、公路站、安监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工作。指导督促管道企业健全管道巡护制度,加强管道巡护力量,加大检查频次,及时处置危害管道安全的风险隐患,及时排查整治油气输送管道沿线建筑物、挤占管道、第三方施工、穿跨越等外部安全隐患,及时对停止运行、封存、报废的管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备案。督促管道企业制定完善管道事故应急预案,报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备案,并开展管道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自然资源所、公路站、环保办、建管所、安监所、市场监管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督促企业依法履行管道定期检测义务,对安全风险较大的管道进行重点监测。(市场监管分局负责)加强油气输送管道高后果区风险隐患辨识、评估、管控工作。(镇安委办牵头,自然资源所、建管所、派出所、公路站、市场监管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1.明确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进一步厘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和职责范围,消除监管盲区。加大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力度,推动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各环节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镇安委办负责)

2.健全危险化学品综合执法体系。加强专业监管力量建设,健全镇执法体系。(镇安委办牵头,派出所、环保办、县住建局、派出所、公路站、安监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依法行政。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检查,加大事前执法力度,规范检查内容,完善检查标准,提高执法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建管所、派出所、公路站、安监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派出所、县司法所、环保办、建管所、公路站、安监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必须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有效管控安全生产风险。建立企业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镇安委办牵头,建管所、派出所、公路站、县安监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安全生产投入刚性约束,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管理办法》逐月提取并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得挤占、挪用。(财政所、安监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执业能力。严格主要负责人资质和能力考核,切实落实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安监所牵头,环保办、建管所、派出所、公路站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企业法定代表人应由实际控制人担任。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在开展日常监管、综合治理工作中,发现法定代表人与实际控制人不一致的,及时告知市场监管部门,督促企业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派出所、公路站、环保办、安监所、市场监管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第一大股东需参加

生态环境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及其授权机构执业能力培训考核,依法依规持证上岗。(环保办、安监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高从业人员专业化素质。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在岗履责,明确专业管理技术团队能力和安全环保业绩要求。严格执行化工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及时处置重大异常生产情况和突发事件。(环保办、安监所按职责分工负责)企业必须明确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必须配齐具备专业技能和安全管理能力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监所负责)化工生产装置操作人员应具备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特种作业岗位不得录用无证人员。(安监所、市场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新招从业人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或具有化工职业技能教育背景,经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安监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建立科学、系统、主动、超前和全面的事故预防体系,确保技术、工艺、设备、人员和管理等各个环节安全可控。企业采用的国内首次使用的工艺技术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可靠性论证。企业总平面布置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有较大变更的必须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和评估论证。企业必须按规定设计、设置和运行自动控制系统,完成原料处理、反应工序、精馏精制、产品包装全流程自动控制。企业涉及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与周边重要公共建筑安全距离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安监所、市场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采取扶持措施,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应创建二级标准化,选树一批典型标杆,创建一级标准化企业,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监所,县建管所、派出所、公路站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和工艺设备的设计实施管理。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强化从事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资质管理。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及储存设施设计、安装等单位的质量责任,实行化工、危险化学品工艺装置设计安装质量终身负责制,依法严肃追究因工艺设备设计、安装质量而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的设计、安装单位责任。(建管所负责)

7.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对故意隐瞒重大安全环保隐患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依纪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镇纪委、派出所、环保办、安监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对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或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县派出所、环保办、建管所、安监所、市场监管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严格危险废物监管

1.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处置安全。(环保办牵头,建管所、派出所、公路站、卫生院、安监所等部门参加)

2.健全危险废物监管机制。安监所要切实承担危险化学品综合监督管理兜底责任,环保办依法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等进行监督管理。要建立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密切协调配合,实现信息及时、充分、有效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环保办、安监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3.严格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能力建设,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完善企业备案制度,按照“谁产生、谁处置”的原则,及时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过程的环境安全管理。(环保办牵头)

4.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管理。简化、完善危险化学品相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以及应急演练要求,积极推行使用应急处置卡,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演练,根据演练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确保企业应急预案与政府及其部门相关预案衔接畅通。(安监所负责)

五、工作要求

镇政府成立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安监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和完成时限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并及时向镇安委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镇安委办将定期通报工作信息。

联系人:薛志兵, 电话:13961323833传真:87512629,

电子邮箱:pmtjb@126.com

附件:平明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平明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易海军镇长

副组长:姜志刚人大主席

王伟波 党委副书记 

刘 明 人武部部长

成 员:高雪莲  安监办主任

薛志兵安监所所长

刘华建管所副所长

黄生元农技站站长

谢兆吉文化站站长

叶如爱派出所所长

徐丙安公路站站长

苗蔚林中学校长

程继洁中心学校校长

谢任人社中心主任

秦峰水务站站长

李春军市场监管分局局长

李小苏卫生院院长

孙砚自然资源所所长

翟月艳司法所所长

张龙剑财政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