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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81464/2025-00002
发布机构 东海县平明镇 发文日期 2025-01-21
标 题 关于印发《平明镇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印发《平明镇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25-06-2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部、省、市、县领导关于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指示精神,全力推动实现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和涉诈人员的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结合我镇持出入境证件人数多、出国经商务工人员多、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多的实际情况,党委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到6月底,在全镇范围内部署开展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网上网下两个战场、境内境外两条战线,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打防管控、整体推进、综合施策、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通过为期半年的专项行动,努力实现电诈案件、电诈损失数在往年下降的基础上再下降15%,抓获人员同比上升15%、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劝返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两降两升”目标任务,坚决遏制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势头,守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摸底排查。各村要发挥人熟地熟优势,全面发动联系点干部、社区民警、村组干部、治安积极分子、社区网格员等力量,开展逐门逐户入户走访,并按照“一户一档”“一人一表”要求,详细了解身份信息、工作生活、经济收入、社会交往、现实表现等情况,全面采集通讯号码、虚拟身份(QQ、微信、抖音)、从业情况、家庭及社会关系,填写《涉诈人员摸排登记表》(见附件)。对调查对象在国内的,要开展不少于2次见面查访、通话联系,并走访家属邻居、社区村组干部、治安积极分子等。对存在涉诈嫌疑或失联的,要及时推送派出所开展进一步研判分析;城管要加强出境中介行业的标牌及广告的规范管理,梳理一批违法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市场监管要加强对境外就业中介广告发布行为进行监管,查处非法发布广告行为。

(二)强化基础管控。各村、各单位针对在册仍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要配合党委、政府实行“一人一策”“一人一专班”,落实定领导、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包到底“四定一包”责任制,摸清个人家庭、朋友等社会关系,找准切入点,讲究方法、分类施策,争取及早劝返回国。对缅北遣返回流人员、已劝返人员及调查对象在境外的,要逐人查清滞留国家、时间、原因、联系方式,并推送至公安机关开展核查研判。对工作中排查出来的有涉诈嫌疑,特别是可能出境从事诈骗的重点人员,要加强动态管控,了解现实状况,全面落实“一人建一份档案、一人有一套对策、一人签一份承诺书、每月进行一次教育敲打、每季度开展一次评估、每半年见一次面”的“六个一”要求,通过采取普法教育、治安宣传等适当方式,进行警示敲打,确保在册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走访率达到100%、核查率达到100%、涉诈重点人员法定不准出境报备率达到100%、布控率达到100%。同时要物建信息员,及时掌握动态。

(三)强化宣传引导。围绕“偷渡出境危害、跨国劳务风险、出境诈骗现状、反诈防诈要点”等重点,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下+线上”宣传。各村、单位要加强正面引导,持续深化宣传教育,通过发放《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悬挂横幅、粉刷墙体标语、利用农村大喇叭广播、入户走访等形式,开展多层次、宽领域、广覆盖的宣传活动,高频宣传跨国高薪招聘现实风险以及反诈防诈知识。重点加强警示教育,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以案促改,普及宣传外流施诈、偷渡等违法犯罪活动危害及法律责任,营造不想、不敢、不愿出境从事电诈的浓厚氛围。中小学校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与管理制度,把反诈知识纳入学校安全防范教育内容,教育提醒师生不得参与、帮助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不得买卖、出租、出借手机卡、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网络社交账号、支付账号,广泛开展反诈宣传教育和普法教育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等形式提高师生、家长反诈意识。各村对辖区涉诈人员,要建立动态监测制度,对长期闲散无业人员,要进行重点警示教育;对已经赴境外留学务工人员,要定期联系、宣传教育,避免被骗至境外诈骗窝点。

(四)强化综合治理。严格落实综合治理、分类管控的原则,对涉诈人员开展分级预警、综合研判,进一步采取包保责任制,逐一明确班子成员、联系点干部、社区民警、村组干部“四包一”管控责任,确保一个不漏、定人定责、包保到位。将涉诈人员管控治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体系,形成属地主责、部门协同、人人参与的管控格局。对出现同乡帮带情况的家族、村组,加强管控力量,由乡镇干部牵头、社区民警直接参与成立管控小组,明确责任,坚决遏制扭转同乡帮带偷渡、参与电诈犯罪等歪风邪气。

    三、行动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现在起至2月底)。制定行动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召开动员部署会,全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综合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开展多层次、宽领域、广覆盖的宣传攻势,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整治攻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浓厚的打击整治氛围。严格落实上下联动、情况见底、管控到位等措施要求,全方位、无死角开展大排查。全面排查阶段结束后,要按照新增名单继续滚动排查直至整治行动结束。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至6月中旬)。坚持边排查边整治的原则,在前期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对各村反馈的涉诈重点人员信息进行整合分类,评估并动态调整涉诈人员风险等级,落实本地涉诈人员管控措施,认真梳理情报线索,对风险等级较高的涉诈人员开展深度研判,实施精准打击,实现“由人到团伙、由团伙到案件、窝点”的突破,迅速侦破一批大案要案、打掉一批组织犯罪团伙、管控一批重点人员、通缉一批涉诈犯罪嫌疑人、整治清理一批重点乡镇、村(居)和突出问题。

    (三)总结提升阶段(6月中旬到6月下旬)。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经验做法,分析问题,查找不足,提出建议,全面建立健全宣传发动、排查管控、依法打击和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形成固定化、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大量滞留境外涉诈人员对国家形象造成的不良影响和对人民群众财产造成的巨大损失,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传达贯彻落实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研究制定符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狠抓工作目标管理,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严格遵守宣传纪律,防止被境外敌对势力炒作利用。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长王海洋任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责任人和联系人,制定行动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推进落实。按照“协同参与、专班攻坚”思路,整合各方资源,统筹各方力量,强化责任担当,形成“党政主导、属地主责、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部门协作。各村、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认真理顺、落实打击管控行动中的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职能,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流转线索、情报互通,坚决依法惩处,确保打击管控行动取得实效。要建立完善部门间的信息通报、联合执法、案件协查等各项工作制度,最大限度形成整治合力。

(四)畅通信息渠道。各村、各单位要加强情况报送,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将工作情况上报工作专班,重要情况随时上报。按照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阶段工作总结。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高鸽,联系电话:15805128505。

附件1

“七类”涉诈重点人员

在册仍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国务院“131”机制办下发人员)、缅北遣返回流人员(在缅甸北部被遣返回国人员)、境外重点地区(下同: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菲律宾、马来西亚、土耳其、阿联酋)久滞未归人员(赴境外涉诈重点国家地区未归人员)、赴境外重点地区无轨迹人员(赴境外涉诈重点国家地区失联人员)、研判发现滞留境外涉诈人员(公安机关专案研判人员)、滞留“金三角”地区疑似涉诈人员(滞留“金三角”地区无正当职业人员)、摸排辖区涉诈重点人员(包含本地社会闲散人员、失信人员、犯罪前科人员、已劝返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