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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81464/2021-00025
发布机构 平明镇平明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03-11
标 题 平明镇散葬乱埋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文 号 平政发〔2020〕26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平明镇散葬乱埋专项治理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 效
平明镇散葬乱埋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20-03-11

平明镇散葬乱埋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保护土地资源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平明镇政府经研究决定持续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散葬乱埋治理工作专项行动,现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2020年度全镇散葬乱埋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治理对象

全镇所有安葬在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以外的散葬坟墓,以及历史形成的农村传统安葬点(老坟地)。重点清理治理:全镇辖区公路、河流主干道两侧可视范围内,城镇规划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农田保护区等“三沿六区”内的散葬坟墓。

二、治理原则

以迁为主、平迁结合,先建后迁、边建变迁、迁有去处,突出重点、分批实施。

三、治理方法

(一)无主坟治理。对平迁范围内的无主坟,由各村负责就地平坟深埋,不留标记。

(二)有主坟治理。对平迁范围内的有主坟,可选择就地平坟或搬迁至所在村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及不涉及改造的老坟地。对清理治理期间安置在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免费平迁;超过治理期间再迁入公益性公墓的,收取相应成本费、管理费;墓主自愿安置在其他经营性墓区的,购墓费用自理。

(三)老坟地治理。对历史形成的农村传统安葬点(老坟地),地理位置合适的升级改造成公益性公墓;对于不适宜改造且安葬量较大的,采取物理遮挡或绿化、美化措施,使其不直接暴露在公众视线内;对于不适宜改造且安葬量较少的,按照散葬乱埋统一搬迁。

四、实施主体

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别由各村负责组织实施,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驻片包村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抓好具体落实,各相关单位积极协调配合。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1月至2月)镇成立散葬乱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散葬乱埋清理治理实施方案,召开清理治理动员会,下达清理治理目标任务。各村根据时间节点,签订目标责任状,负责组织对辖区内群众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做到精准宣传,讲清政策和平迁时限。

(二)推进实施阶段(2020年3月至6月底)

1、散葬乱埋治理(3月至清明节前)

(1)清明节前完成G30高速边上豪华墓平迁、267省道豪华墓平迁。重点是,纪荡村、周徐村、平明村、马汪村、渔林村、兴庄村、关墩村、大陈墩村、南场头村,大顾村等村沿线豪华墓平迁或者就地改造。

(2)清明节前完成乡镇内豪华墓全部拆除。

(3)清明节前完成市、县公路两侧及村庄周边可视范围内散坟平迁,六月底前完成本乡镇任务回头看。

(4)对98处老坟地升级改造,对于坟墓数量较少的、按散坟平迁,坟墓数量多的可采用卧碑或生态葬方式进行升级改造,不符合改造条件且不在三沿六区范围的可以进行物理或绿化遮挡。

2、公益性公墓及骨灰堂建设(3月至6月底)

(1)清明节前完成肖庄村一期500座墓穴投入使用,同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2)六月底前按规划完成镇级公益性公墓及骨灰堂建设,按镇人口0.7%死亡率,满足20年骨灰存放格位。

(3)六月底前完成3-5处中心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大陈墩村、平明村、肖庄村)。

3、移风异俗推进(3月至6月底)

(1)多形式大力宣传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十六条,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四月底前完成;

(2)成立村级红白理事会,三月中旬完成;

(3)结合当地实际、广泛征求意见,修订村规民约,五月底前完成;

(4)治理装棺再葬、乱埋乱葬、超标准建墓立碑等行为,严格查处违章占道搭设灵棚、抛撒冥币、低俗表演等行为,六月底前完成。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7月至9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民政、公安、建管、国土、城管等部门派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村集中治理期间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不达标的进行限期整改。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10月至12月)按镇检查组检查验收后提出的具体要求,各村对标找差做好整改落实,完成散葬乱埋专项治理扫尾工作,全面总结提炼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和经验,建立完善殡葬管理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治理成果,为进一步做好殡葬改革工作奠定基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按照相关要求,迅速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的殡葬改革领导小组,负责领导专项治理工作。散葬乱埋较多的村,可根据自身情况配备专(兼)职工作力量,负责具体实施。探索建立由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民政、公安、建管、国土、城管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机制或机构,依法查处土葬及散葬乱埋行为。

(二)强化责任落实。镇领导小组要迅速厘清工作职责,统一牵头实施,督促各村认真履职尽责。各村支部书记要切实担负起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辖区内治理工作的各项任务,层层分解任务,分区分片包干,责任落实到人。将散葬乱埋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综合考核。对因重视不够、措施不落实导致专项治理工作进度严重滞后的,依纪依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三)维护社会稳定。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操作难度大、矛盾比较突出,各村既要确保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又要维护社会稳定。要加强正面引导,认真宣传有关法规政策,耐心细致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要坚持依法依规,按照有关法规政策办事,依法惩治和处罚非法殡葬行为。要做好信访维稳,将治理工作与信访维稳工作一同安排部署,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村,将信访人稳定在当地、矛盾解决在当地。

(四)发挥带头作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做殡葬改革的实践者、组织者和推动者,切实发挥推动殡葬改革的带头作用。积极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对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要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规政策,积极支持治理工作,带头遵纪守法,对抵制治理、煽动甚至参与上访闹事的,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附表1:晶都新风十六条

平明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1日

晶都新风十六条

婚事新办

(一)提倡不要或少要彩礼,不得借嫁娶索要天价彩礼;

(二)提倡非亲不请或非亲少请,不得滥发请柬、铺张浪费;

(三)提倡不随礼或低标准随礼往来,取消高标准随礼;

(四)提倡小范围送亲,减少送亲人员数量;

(五)提倡不使用豪华车队,不设拱形门、不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妨碍公共秩序、封路扰民;

(六)提倡婚礼庆典简约适度,取消不必要的礼仪,杜绝各种低俗的闹婚形式;(七)提倡婚宴饭菜酒水从简,不得攀比浪费;

(八)其他规定:乔迁、庆生、升学、参军等喜庆事宜节俭庆祝,不准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借机敛财。

丧事简办

(一)提倡红白理事会全程办理,推广由理事会主持的简洁仪式;

(二)提倡戴白花、黑纱,不过度披麻带孝、铺张浪费;

(三)提倡短丧(3天以内),取消多日丧;

(四)提倡播放哀乐,取消吹鼓手、各类表演;

(五)提倡大锅菜,取消大摆筵席、流水席;

(六)提倡公墓,骨灰堂安葬等安葬方式,严禁装棺再葬(木棺大理石棺等),超标墓安葬、散葬乱埋;

(七)提倡简化程序,取消繁文缛节,不得影响交通;

(八)提倡文明丧葬,取消烧纸扎、撒纸钱等封建陋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