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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6014/2021-00033
发布机构 东海县青湖镇 发文日期 2021-10-15
标 题 关于印发《青湖镇2021年秋季秸秆综合 利用与全面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青委发〔2021〕40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印发《青湖镇2021年秋季秸秆综合 利用与全面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21-10-16

关于印发《青湖镇2021年秋季秸秆综合

利用与全面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

为遏制秸秆焚烧,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农业循环经济和新兴产业发展,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助力乡村振兴,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青湖镇2021年秋季秸秆综合利用与全面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青湖镇委员会

青湖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5日


青湖镇2021年秋季秸秆综合利用

与全面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县秸秆综合利用及全面禁烧工作会议的精神和要求,实现秋季集中禁烧管控时段内“零火点”目标。为切实做好今年秋季秸秆综禁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小组。镇党委、政府成立秸秆综合利用与全面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镇综禁办”),办公地点设在社会事业局,负责秸秆综合利用与全面禁烧的日常工作。

2、成立巡查组。镇综禁办成立2个巡查组,对全镇综禁工作进行巡查。发现火情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上报镇综禁办。

3、成立执法组。公安、农机、交警、自然资源等部门安排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农机作业、耕地保护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者坚决处治。同时,各村安排专门人员随农机田间作业,配合执法组加强农机田间作业的监督与管理。

4、明确村级主体责任。各村驻村领导统筹负责所在村的综禁工作,驻村干部为第一责任人,村党组织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各村是秸秆综合利用与全面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组建村级秸秆综禁工作领导小组、应急队伍、秸秆清运队伍等,每个村组织20人的应急队伍,确保出现火情,第一时间扑灭。

二、强化措施保障

1、严防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各村要同时将垃圾禁烧工作统筹纳入秸秆禁烧管控范围,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范秸秆和生活垃圾、枯枝、落叶、杂草、电子废物、油毡、沥青、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他通过燃烧产生烟尘和有毒有害气体的垃圾露天焚烧。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落实秋季秸秆还田、离田措施和责任人。明确地块责任人职责,收割期间要全天候值班、茬口检查、火点检查及责任区收割进度统计上报工作;积极组织、督促秸秆离田清运工作。各村包组人员要坚持24小时严防死守,时刻防止火点的发生,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在第一时间向镇党委、政府汇报。

2、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和垃圾收集处置力度。各村要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原则,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秸秆收储体系,因地制宜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全面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各村要将秸秆综合利用方式、禁烧责任人落实到组、农户、地块,保证秸秆机械化还田率80%以上。要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道路清扫保洁和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运营等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完善生活垃圾收集体系,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不断加大对散烧垃圾监督检查力度。要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防止工业固体废物散烧,切实降低环境风险。

3、制定村规民约。各村要将禁止焚烧秸秆和垃圾、乱抛秸秆与保护集体土地纳入村规民约,充分发挥经济、法律和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对于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的按照《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罚款2000元。

4、继续严格农机管理。秸秆留茬高度一律控制在15厘米以下,秸秆还田的地块收割机械必须启用秸秆粉碎抛撒装置,秸秆切碎长度不超过10厘米。大中拖必须配套秸秆还田机,旋耕深度不低于12厘米。严禁不安装和不开启秸秆切碎装置的收割机下田作业。各村要加大对农机手的监督管理,对不按规定的机手要坚决制止和纠正,并可拒付收割作业费,停止在本地作业资格,直到达到要求为止。

5、打击违法行为。镇巡查组发现焚烧秸秆现象的,将及时通知相关村现场灭火。各村接到镇巡查组通知后必须10分钟内组织人员赶到现场及时处理。焚烧秸秆的人经劝阻无效的,将由公安部门对焚烧秸秆的个人先进行治安传唤,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6、做好后勤保障。财政设立秸秆综禁工作专项资金,各村充分利用以前禁烧工作时的灭火器、帐篷、喇叭、照明用具等物品,宣传横幅、彩旗等由镇政府统一提供,镇政府将根据禁烧情况统筹安排。

7、实行零报告制度。各巡查组、各村于10月15日—12月31日期间,每天下午4:30前,要将农作物的收割及种植进度、秸秆综合利用与全面禁烧的相关信息报送镇综禁办,镇综禁办将相关信息下午6:00前报县综禁办。

三、强化宣传引导

各村要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与全面禁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村与农户签订承诺书,发放禁烧的宣传材料,挨门逐户宣传。各村悬挂横幅,并要通过广播、流动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处、办法及秸秆焚烧的危害,对村组干部、农机手及有关人员进行秸秆综合利用与全面禁烧的专题培训,使宣传工作铺天盖地、家喻户晓。

举报电话:87170687、87342868。

附件:1、秋季秸秆综合利用与全面禁烧工作责任分工表

      2、秋季秸秆综合利用与全面禁烧工作巡查组

      3、秋季秸秆综合利用与全面禁烧工作执法组

附件1:

秋季秸秆综合利用与全面禁烧工作责任分工表

村名

驻村领导

村责任人

驻村干部

齐  庄

马树锋

李加林

葛元亮  顾金森

东  岭

傅本山

时训江

小  店

傅元军

武新华

西丁旺

冯泉瑞

孙徐昭

王庆祥

东丁旺

孙学昭

周从德

阚朱洲

倪尔永

阚  健

仇从宇

王朱洲

王  威

王庆祥  张星宇

泉  沟

顾荣雷

付  胜

青  新

刘  洋

焦斯志

董  辉

东朱洲

施洪洲

刘苏杭

河  口

周  强

李林通

刘恒文

东五河

李春水

乔俊明

西五河

唐  斌

潘东阳

东丰墩

王  平

丁维祥

陶加印

花  荡

丁汝涛

孙振响

青  南

何桑田

宫  强

陶士松

青  北
(青西)

贾幼建

鲍业进

徐  姗

西丰墩

王  统

郑朝坤

黄业建  李卉

尚  庄

魏守志

李  晓

小  屯

陶西成

王龙雨

附件2:

秋季秸秆综合利用与全面禁烧工作巡查组

组名

组别

带队领导

成员

范围

一组

倪尔永

仇从宇、陶加新、时立亮、

王言仁

对青北(青西)、青南、青新、东朱洲、王朱洲、阚朱洲、泉沟、齐庄、东岭、小店等10个村禁烧情况进行督查。

二组

王  平

潘东阳、李春虎、朱孔合、王志

对东丁旺、西丁旺、东五河、西五河、东丰墩、西丰墩、花荡、河口、尚庄、小屯等10个村禁烧情况进行督查。


附件3:

秋季秸秆综合利用与全面禁烧工作执法组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组  长

倪尔永

纪委书记

15861270783

副组长

陈  亮

派出所所长

15805129877

唐巍巍

交警队队长

18795510066

王  军

自然资源所所长

13775403306

成员

吴卫中

党政办主任

18362850750

王志明

派出所副所长

15805129665

董春安

民警

15751221103

韦  啸

民警

15950766188

何文天

民警

18861340839

张  楠

民警

15061343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