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76014/2021-00033 | ||
| 发布机构 | 东海县青湖镇 | 发文日期 | 2021-10-15 |
| 标 题 | 关于印发《青湖镇2021年秋季秸秆综合 利用与全面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文 号 | 青委发〔2021〕40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关于印发《青湖镇2021年秋季秸秆综合
利用与全面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
为遏制秸秆焚烧,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农业循环经济和新兴产业发展,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助力乡村振兴,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青湖镇2021年秋季秸秆综合利用与全面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青湖镇委员会
青湖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5日
青湖镇2021年秋季秸秆综合利用
与全面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县秸秆综合利用及全面禁烧工作会议的精神和要求,实现秋季集中禁烧管控时段内“零火点”目标。为切实做好今年秋季秸秆综禁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小组。镇党委、政府成立秸秆综合利用与全面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镇综禁办”),办公地点设在社会事业局,负责秸秆综合利用与全面禁烧的日常工作。
2、成立巡查组。镇综禁办成立2个巡查组,对全镇综禁工作进行巡查。发现火情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上报镇综禁办。
3、成立执法组。公安、农机、交警、自然资源等部门安排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农机作业、耕地保护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者坚决处治。同时,各村安排专门人员随农机田间作业,配合执法组加强农机田间作业的监督与管理。
4、明确村级主体责任。各村驻村领导统筹负责所在村的综禁工作,驻村干部为第一责任人,村党组织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各村是秸秆综合利用与全面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组建村级秸秆综禁工作领导小组、应急队伍、秸秆清运队伍等,每个村组织20人的应急队伍,确保出现火情,第一时间扑灭。
二、强化措施保障
1、严防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各村要同时将垃圾禁烧工作统筹纳入秸秆禁烧管控范围,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范秸秆和生活垃圾、枯枝、落叶、杂草、电子废物、油毡、沥青、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他通过燃烧产生烟尘和有毒有害气体的垃圾露天焚烧。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落实秋季秸秆还田、离田措施和责任人。明确地块责任人职责,收割期间要全天候值班、茬口检查、火点检查及责任区收割进度统计上报工作;积极组织、督促秸秆离田清运工作。各村包组人员要坚持24小时严防死守,时刻防止火点的发生,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在第一时间向镇党委、政府汇报。
2、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和垃圾收集处置力度。各村要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原则,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秸秆收储体系,因地制宜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全面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各村要将秸秆综合利用方式、禁烧责任人落实到组、农户、地块,保证秸秆机械化还田率80%以上。要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道路清扫保洁和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运营等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完善生活垃圾收集体系,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不断加大对散烧垃圾监督检查力度。要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防止工业固体废物散烧,切实降低环境风险。
3、制定村规民约。各村要将禁止焚烧秸秆和垃圾、乱抛秸秆与保护集体土地纳入村规民约,充分发挥经济、法律和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对于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的按照《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罚款2000元。
4、继续严格农机管理。秸秆留茬高度一律控制在15厘米以下,秸秆还田的地块收割机械必须启用秸秆粉碎抛撒装置,秸秆切碎长度不超过10厘米。大中拖必须配套秸秆还田机,旋耕深度不低于12厘米。严禁不安装和不开启秸秆切碎装置的收割机下田作业。各村要加大对农机手的监督管理,对不按规定的机手要坚决制止和纠正,并可拒付收割作业费,停止在本地作业资格,直到达到要求为止。
5、打击违法行为。镇巡查组发现焚烧秸秆现象的,将及时通知相关村现场灭火。各村接到镇巡查组通知后必须10分钟内组织人员赶到现场及时处理。焚烧秸秆的人经劝阻无效的,将由公安部门对焚烧秸秆的个人先进行治安传唤,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6、做好后勤保障。财政设立秸秆综禁工作专项资金,各村充分利用以前禁烧工作时的灭火器、帐篷、喇叭、照明用具等物品,宣传横幅、彩旗等由镇政府统一提供,镇政府将根据禁烧情况统筹安排。
7、实行零报告制度。各巡查组、各村于10月15日—12月31日期间,每天下午4:30前,要将农作物的收割及种植进度、秸秆综合利用与全面禁烧的相关信息报送镇综禁办,镇综禁办将相关信息下午6:00前报县综禁办。
三、强化宣传引导
各村要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与全面禁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村与农户签订承诺书,发放禁烧的宣传材料,挨门逐户宣传。各村悬挂横幅,并要通过广播、流动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处、办法及秸秆焚烧的危害,对村组干部、农机手及有关人员进行秸秆综合利用与全面禁烧的专题培训,使宣传工作铺天盖地、家喻户晓。
举报电话:87170687、87342868。
附件:1、秋季秸秆综合利用与全面禁烧工作责任分工表
2、秋季秸秆综合利用与全面禁烧工作巡查组
3、秋季秸秆综合利用与全面禁烧工作执法组
附件1:
秋季秸秆综合利用与全面禁烧工作责任分工表
村名 |
驻村领导 |
村责任人 |
驻村干部 |
齐 庄 |
马树锋 |
李加林 |
葛元亮 顾金森 |
东 岭 |
傅本山 |
时训江 |
|
小 店 |
傅元军 |
武新华 |
|
西丁旺 |
冯泉瑞 |
孙徐昭 |
王庆祥 |
东丁旺 |
孙学昭 |
周从德 |
|
阚朱洲 |
倪尔永 |
阚 健 |
仇从宇 |
王朱洲 |
王 威 |
王庆祥 张星宇 |
|
泉 沟 |
顾荣雷 |
付 胜 |
|
青 新 |
刘 洋 |
焦斯志 |
董 辉 |
东朱洲 |
施洪洲 |
刘苏杭 |
|
河 口 |
周 强 |
李林通 |
刘恒文 |
东五河 |
李春水 |
乔俊明 |
|
西五河 |
唐 斌 |
潘东阳 |
|
东丰墩 |
王 平 |
丁维祥 |
陶加印 |
花 荡 |
丁汝涛 |
孙振响 |
|
青 南 |
何桑田 |
宫 强 |
陶士松 |
青 北 |
贾幼建 鲍业进 |
徐 姗 |
|
西丰墩 |
王 统 |
郑朝坤 |
黄业建 李卉 |
尚 庄 |
魏守志 |
李 晓 |
|
小 屯 |
陶西成 |
王龙雨 |
附件2:
秋季秸秆综合利用与全面禁烧工作巡查组
组名 |
组别 |
带队领导 |
成员 |
范围 |
巡 查 组 |
一组 |
倪尔永 |
仇从宇、陶加新、时立亮、 王言仁 |
对青北(青西)、青南、青新、东朱洲、王朱洲、阚朱洲、泉沟、齐庄、东岭、小店等10个村禁烧情况进行督查。 |
二组 |
王 平 |
潘东阳、李春虎、朱孔合、王志 |
对东丁旺、西丁旺、东五河、西五河、东丰墩、西丰墩、花荡、河口、尚庄、小屯等10个村禁烧情况进行督查。 |
附件3:
秋季秸秆综合利用与全面禁烧工作执法组
姓名 |
职务 |
联系方式 |
|
组 长 |
倪尔永 |
纪委书记 |
15861270783 |
副组长 |
陈 亮 |
派出所所长 |
15805129877 |
唐巍巍 |
交警队队长 |
18795510066 |
|
王 军 |
自然资源所所长 |
13775403306 |
|
成员 |
吴卫中 |
党政办主任 |
18362850750 |
王志明 |
派出所副所长 |
15805129665 |
|
董春安 |
民警 |
15751221103 |
|
韦 啸 |
民警 |
15950766188 |
|
何文天 |
民警 |
18861340839 |
|
张 楠 |
民警 |
150613434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