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81448/2024-00008 | ||
| 发布机构 | 东海县曲阳乡 | 发文日期 | 2024-08-05 |
| 标 题 | 关于调整曲阳镇消防工作站工作人员及 工作职责的通知 |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各村、有关单位:
为加强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建设,落实消防监督责任,根据《加强东海县基层消防工作实施意见》,经研究决定,现调整曲阳镇消防工作站工作人员及工作职责,在消防工作站专职负责消防工作。
一、消防工作站工作人员
站 长:陈立柱 综合行政 执法局副局长
副站长:何 炬 曲阳镇派出所民警
成 员:段东桥 消防工作站工作人员
倪玉叶 消防工作站工作人员
吉宇翔 消防工作站工作人员
二、工作职责
(一) 贯彻落实本级党委政府和消防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本辖区消防工作。
(二) 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消防安全委员会全体成员单 位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等,分析研判形势,提出意见建议,解决重大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三) 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和村、社区贯彻执行消防工作决议,指导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并进行检查督促。
(四) 组织协调消防综合治理、宣传教育培训、应急疏散演练以及重要节点、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等相关工作,协助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开展防火安全巡查,待授权或委托执法工作施行后,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执法工作。
(五) 根据相关规定,负责或协助、指导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的日常管理、执勤训练、防火巡查、灭火救援、消防宣传等工作。
(六) 本级党委政府和消防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管理
消防专员实行“双重管理”,接受县消防救援大队的领导和 街道的统筹管理,人员组织关系由属地负责管理,业务工作接受 县消防救援大队的指导和培训,消防专员如有变动,需以政府文 件报县消防救援大队备案。
东海县曲阳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