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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570382987/2015-14281457
发布机构 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15-08-05
标 题 关于转发《关于发布2015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的通知
文 号 东人社〔2015〕63号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关于转发《关于发布2015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关于转发《关于发布2015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的通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07-29

 东人社〔201563

 

 

 

关于转发《关于发布2015年度社会保险 有关基数的通知》的通知

 

县各参保企业、各有关单位: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下发了《关于发布2015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连人社发2015185)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认真执行。

 

 

附:《关于发布2015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连人

社发2015185)

 

 

2015729

 

连人社发〔2015185

 

 

关于发布2015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云台山景区党群工作部,徐圩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区参保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5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180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5年度社会保险基数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201571 2016630 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5149元。

二、自 201571日起 ,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上限按15446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按2550元执行。

三、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和待遇标准,参照省、市标准执行。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20日

   

 抄送:市人民政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5720印发